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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乙肝患者中都會做一個叫HBV DNA定量的檢測,主要用於評估HBV感染者病毒複製水平,是抗病毒治療適應證選擇及療效判斷的重要指標。在抗病毒治療過程中,獲得持續病毒學應答可顯著控制肝硬化進展和降低原發性肝癌發生風險。但是有些HBV DNA患者就會疑惑,HBV DNA檢測是一個看自己是否有病毒的指標,既然有病毒就應該抗病毒治療啊,如果不進行治療豈不是會傷害到正常的肝臟細胞,為什麼醫生不給我抗病毒治療呢?其實乙肝病毒不直接殺傷肝細胞,病毒引起的免疫應答是導致肝細胞損傷及炎症壞死的主要機制,而炎症壞死持續存在或反覆出現才是慢性HBV感染者進展為肝硬化甚至肝癌的重要因素。所以儘管HBV DNA陽性,有些病人也是不需要抗病毒治療的。

推薦接受抗病毒治療的人群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HBV DNA水平:HBeAg陽性患者,HBV DNA≥20000IU/ml(相當於105複製/ml);HBeAg陰性患者,HBV DNA≥2000IU/ml(相當於104複製/ml);

2.ALT水平:一般要求ALT持續升高≥2倍正常上限值;如果使用干擾素治療,一般情況下ALT應≤10倍正常上限值,血清總膽紅素應<2倍正常上限值。

對持續HBV DNA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進展風險較大,可考慮予抗病毒治療:

1、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症(2級以上)或纖維化,特別是肝纖維化2級以上;

2、ALT持續處於1倍正常上限值至2倍正常上限值之間,特別是年齡>30歲者,建議行肝組織活檢或無創性檢查,若明顯肝臟炎症或纖維化則給予抗病毒治療;

3、ALT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查一次),年齡>30歲,伴有肝硬化或HCC家族史,建議行肝組織活檢或無創性檢查,若明顯肝臟炎症或纖維化則給予抗病毒治療;

4、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時,無論ALT和HBeAg情況,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

總之,慢乙肝患者應堅持長期、規範的治療與隨訪,最大限度地長期抑制乙型肝炎病毒、減輕肝內炎症壞死和肝纖維化、延緩和阻止疾病進展、減少和防治肝衰竭肝硬化及其併發症、肝癌的發生,降低病死率,改善患者生活質量。擅自停藥、換藥、減量很可能會造成病情反覆,部分患者可併發重型肝炎,甚至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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