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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在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第24次全國大會上,重磅釋出了《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版》。

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自2003年開始釋出《中國指南》以來,根據糖尿病防治領域的新進展,每3年修訂一次,迄今已經發布了5版。

新指南釋出後,又有專家對新指南的更新要點進行了解讀。

今天,陳剛大夫僅就諸多更新要點中的重要一節和大家分享一下---“高血糖的藥物治療”。

在關於新指南中的藥物治療更新之中,可以分成四大板塊,在講解這些內容之前,先告知一下上圖中的字母代號“(A)”:它代表的是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這些話是真的,哈哈。

第一句:

生活方式干預和二甲雙胍為2型糖尿病患者高血糖的一線治療。生活方式干預是2型糖尿病的基礎治療措施,應貫穿於治療的始終。若無禁忌證,二甲雙胍應一直保留在糖尿病的治療方案中。

解讀:

這句話可以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總論:生活方式干預和二甲雙胍為2型糖尿病患者高血糖的一線治療。這句話說的很明白,一線治療嗎,就是地位前移。而另一部分則上述話的補充:生活方式干預是2型糖尿病的基礎治療措施,應貫穿於治療的始終。若無禁忌證,二甲雙胍應一直保留在糖尿病的治療方案中。

對於2型糖尿病,飲食運動心態睡眠等生活方式有關的內容是治療糖尿病的基礎,也就是說,任何血糖變化後藥物調整之前,一定要分析前面的基礎治療,就是生活方式問題。

後面的一句話是二甲雙胍的地位。前有一線治療的“總論”,而後則有“解釋”:若無禁忌證,二甲雙胍應一直保留在糖尿病的治療方案中。

何為二甲雙胍的禁忌症?大家可以看看我的這篇文章:

二甲雙胍

我會經常提出:你的治療為啥沒有二甲雙胍?

第二句:

一種降糖藥治療而血糖不達標者,採用2種甚至3種不同作用機制的藥物聯合治療。也可加用胰島素治療。

解讀:

這句話告訴大家的是:“不行就招呼人幫忙,別一個人硬挺!

在臨床路徑圖中,明確的告訴我們:“生活方式+二甲雙胍”一線治療不達標,就開始二線治療,也就是在原來治療(生活方式+二甲雙胍)的基礎上,加用作用機制不同的藥物來“幫忙”。包括口服藥物中的促泌劑、糖苷酶抑制劑、DPP4抑制劑、噻唑烷二酮類胰島素增敏劑或SGLT2抑制劑,還包括注射類藥物:GLP-1受體激動劑和胰島素(其中胰島素推薦是基礎胰島素)。

第二句話的精髓是:達標是硬道理,不要等待!用何藥物更好,可以選擇。

當在一線的“生活方式+二甲雙胍”治療之下,血糖不達標,在後繼的藥物選擇上,新指南明確提出了兩條推薦,就是後面的兩句。

第三句:

合併ASCVD或心血管風險高危的2型糖尿病患者,不論其HbA1c是否達標,只要沒有禁忌證,都應在二甲雙胍的基礎上加用具有ASCVD獲益證據的GLP-1受體激動劑或SGLT2抑制劑。

在解讀這句話之前,我們要先解釋一下“ASCVD或心血管風險高危”。

2014年,美國國家脂質協會(NLA)指南中,ASCVD(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血管疾病)包括:MI(心肌梗死)或其他ACS(急性冠脈綜合徵)、冠狀動脈血運重建術、TIA(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缺血性腦卒中、外周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含踝肱比<0.90),及其他有臨床證據的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如冠狀動脈粥樣硬化、腎動脈粥樣硬化、繼發於動脈粥樣硬化的主動脈瘤、頸動脈斑塊,以及管腔狹窄≥50%等。

心血管高危又是什麼概念?

什麼是心血管高危?

在上圖的第一小版塊,是這樣描述的:“有下列之一者,直接列為高危或極高危人群,無需再評估”。其中,有ASCVD病史的患者,直接列為“極高危”,而列為“高危”的有兩條:1、年齡≥40歲的糖尿病人;2、單個危險因素極高的(略)。

如果不能符合上述的條件,則進行下一版塊的評估。此版塊主要是根據血脂和血壓進行風險評估,評估的是10年內ASCVD發病風險。

對於中間版塊評估為中危,且年齡小於55歲的,後面是評估“餘生風險”。符合其中兩條的,就是ASCVD高危人群。在這個框框中,很多糖友都是“高危”的,因為:肥胖很常見,吸菸很常見,高密度脂蛋白偏低很常見,2級高血壓在年輕人中也很常見。

當已經是糖友的您,具備上述的“合併ASCVD或心血管風險高危”的時候,在血糖用藥調整上,要做何建議?

答:

不論其HbA1c是否達標,只要沒有禁忌證,都應在二甲雙胍的基礎上加用具有ASCVD獲益證據的GLP-1受體激動劑或SGLT2抑制劑。

解讀:

1、不管血糖是否達標,即使血糖已經控制達標了,只要沒有禁忌症,都應在二甲雙胍的基礎上,加用具有ASCVD獲益證據的GLP-1受體激動劑或SGLT2抑制劑。

已經大開“綠燈”。

2、只有一個前提:“只要沒有禁忌症”。大家可以看看說明書的“禁忌症”內容就可以了。

3、生活方式干預+二甲雙胍+GLP-1受體激動劑或SGLT2抑制劑,屬於“低血糖低風險治療策略”,所以,低血糖問題,大家儘可放心。也就是說,使用二甲雙胍,即使血糖達標再聯合這些藥物,低血糖風險也可以忽略不計。

低血糖低風險治療策略

4、這種治療策略,由於其作用機制的存在,對肥胖患者或許更有意義。所以,肥胖糖友,如果合併上述因素,更是適合:降糖+減重+減肥+降壓+穩心。

胖糖,新的處理方案,可以一試

5、加用具有ASCVD獲益證據的GLP-1受體激動劑或SGLT2抑制劑。在這兩類藥物之間,如何選擇?前者需要注射,後者只需口服,兩者的副作用也有不同。具體選擇,則需要醫生根據患者具體情況,結合患者意願來進行。

上述兩類藥物,是“或”的關係,看似不涉及哪個更優劣的問題。但是,此次《指南》的用藥路徑裡面,好像藏著貓膩:

排位順序還是有先後的(如上圖)。

第四句:

合併CKD或心衰的2型糖尿病患者,不論其HbA1c是否達標,只要沒有禁忌證,都應在二甲雙胍的基礎上加用SGLT2抑制劑。合併CKD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不能使用SGLT2抑制劑,可考慮選用GLP-1受體激動劑。

CKD----慢性腎臟疾病的代名詞。

這是百度中對“CKD”概念的闡釋,是對絕大多數腎臟疾病的統稱,寫在《糖尿病指南》中,它既包括糖尿病引起的腎臟損害,也包括各種腎臟疾病合併糖尿病的不同狀態。腎小球濾過率<60ml/min/1.73m,可以當成是一個硬性指標,也就是說:腎小球濾過率達到這個指標,就是腎臟損害比較嚴重的一種狀態的了------可以定位為中度腎臟功能損害。

文章中還有心衰,是心臟功能的一種診斷。

解讀:

1、合併CKD或心衰的2型糖尿病患者,不論其HbA1c是否達標,只要沒有禁忌證,都應在二甲雙胍的基礎上加用SGLT2抑制劑。

同樣是“不論HbA1c是否達標”,“只要沒有禁忌證”,“都應該在二甲雙胍的基礎上加用”“SGLT2抑制劑”。這裡沒有提到“GLP-1受體激動劑”。但是,在後面有一個補充:

合併CKD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不能使用SGLT2抑制劑,可考慮選用GLP-1受體激動劑。

這個補充內容講得也很明白。合併慢性腎臟病(CKD)的2型糖尿病,如果不能使用“SGLT2抑制劑”,可以考慮選用“GLP1-受體激動劑”。

為啥有CKD不能使用SGLT2抑制劑?達格列淨的eGFR建議已有更新,見說明書

我們在看看GLP-1受體激動劑在腎臟方面的建議:----來自《指南共識:GLP-1受體激動劑臨床應用專家意見》

2、對2型糖尿病人心衰時的藥物推薦,沒有具體說到心衰的輕重程度。在藥物推薦品種上,只提到了“SGLT2抑制劑”,並沒有涉及到“GLP-1受體激動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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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即將結束。

上述講解中,有兩個“不論其HbA1c是否達標”。

陳剛大夫再次重申,這個“不論其HbA1c是否達標”是在“生活方式干預+二甲雙胍”的基礎上的。如果患者已經加用可以引起低血糖風險的“促泌劑”或“胰島素”,再聯合“SGLT2抑制劑”或“GLP-1受體激動劑”的時候,一定要加強血糖監測,並根據血糖及時調整藥物劑量。莫讓低血糖成為CKD、心衰、ASCVD的誘發或加重因素!

陳剛大夫,夠辛苦了。元旦前放假暫停,這就是年前的封筆之作。

祝大家元旦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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