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為“藥食同源”?
“藥食同源”指的是許多食物可以藥用,許多藥物也可以食用,食物和藥物一樣同樣能夠防治疾病,兩者之間並無絕對的分界線,很難嚴格區分。
中國中醫學自古以來就有“藥食同源”理論。早在唐朝時期的《黃帝內經太素》一書中就曾寫道:“空腹食之為食物,患者食之為藥物”,反映出了“藥食同源”的思想。此後,在《食療本草》、《飲膳正要》等多本古籍中,也記載了大量的藥食兩用的中藥藥材,並對其原理和功效進行了明確的分析和敘述。現代中醫學中《中華臨床藥膳食療學》、《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等食療專著同樣證明了“藥”與“食”相輔相成,既具有較高的營養價值,又可防病治病、保健強身、延年益壽。
二、權威機構認可“藥食同源”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早在2002年公佈了《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將87種物品的性質定為“即是食品又是藥品”。此後在2018年,通過結合中國傳統飲食習慣,綜合考慮地方需求,國家衛生健康委員釋出第278號檔案,又擬將黨蔘、肉蓯蓉、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天麻、山茱萸、杜仲葉9種物質列為“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檔案認可這9種初級農產品按照傳統習慣使用是安全無害,且均具有藥用功效的,建議食用時按照傳統習慣和公示資訊使用。
從現代觀點來看,藥材能否作食用,實際上取決於用量和來源。人們使用藥材烹飪加工,主旨是從營養價值角度,進行膳食補充。寓醫於食,稱之為食療。各地餐廳、食堂都有關於食療藥膳的產品提供。
衛健委等相關部門推行“藥食同源目錄”,也是為了引導福斯加強對“藥食同源”類物質的認識和使用。
中醫認為,湯能健脾開胃、利咽潤喉、溫中散寒、補益強身。中國最早的醫書《靈中樞•邪客篇》中就有治療目不瞑的半夏湯。漢代張仲景《傷寒論》一書中113個方,就有95個方式是湯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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