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雙胍是口服降糖藥中最常被選用的藥物。然而,正如我國的一句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對二甲雙胍也出現了幾種“流言”,從而給降糖一哥造成了三大“冤案”。在此,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對這三樁“冤案”給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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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1——長期服用,可能“失效”“平反”結論——人體血糖的維持,需要依賴胰腺裡的胰島分泌胰島素。2型糖尿病病人體內的胰島素處於抵抗狀態,胰島素數量可能足夠,但是效力低下,無法發揮降低系統的作用。二甲雙胍正式針對這一機制,透過抑制體內葡萄糖異生,改善胰島素抵抗,促進葡萄糖被組織細胞利用而發揮降糖功效。無論是空腹、餐後血糖,還是糖化血紅蛋白,二甲雙胍都有一定的降低作用。只要無禁忌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急性感染、缺氧、肝腎功能嚴重損害等,病人又能耐受,二甲雙胍就是治療2型糖尿病的首選用藥,而且應一直保留在糖尿病治療方案中,貫穿整個病程。所以長期服用二甲雙胍不會“失效”。在降糖藥家族中,二甲雙胍成為“一哥”當之無愧。
冤案2——胃腸反應,立即停藥“平反”結論——胃腸道反應是二甲雙胍常見的一種不良反應,包括噁心嘔吐、腹瀉、食慾下降等。多出現在治療早期,絕大多數發生於前10周,隨著治療時間的延長,病人可以逐漸耐受或症狀消失,不必立即停藥。對於二甲雙胍的胃腸道反應不必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因此,不必因使用二甲雙胍時出現的胃腸道反應而貿然停藥,這就有如“因噎廢食”。二甲雙胍的胃腸道反應是有辦法減輕甚至避免的,比如用藥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加量,達到每天2000毫克這個最佳劑量,讓人體逐步適應;或者二甲雙胍普通片隨餐或餐後服用,減少胃腸刺激;或服用二甲雙胍緩釋製劑、腸溶製劑等。
冤案3——毒性較大,損傷肝腎“平反”結論——二甲雙胍透過胃腸道吸收進入血液迴圈,不經過肝臟代謝,主要由腎臟從尿液中排出,清除迅速,12~24小時大約可清除90%。因此二甲雙胍本身無肝腎毒性,不會損傷肝腎。如果合併各種原因引起的蛋白尿,只要腎功能正常,二甲雙胍就可以繼續使用。
1、二甲雙胍不經過肝臟代謝,不競爭肝藥酶,不存在肝毒性。只是由於目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使用二甲雙胍的資料較少,一般建議血清轉氨酶超過3倍正常上限時避免使用、轉氨酶輕度偏高病人使用時應密切監測肝功能。再次強調,這樣做的原因這是擔心肝臟本身的疾病影響正常乳酸清除能力,而不是因為二甲雙胍有“肝毒性”。
2、在某些糖友中流傳的“二甲雙胍傷腎”的說法不科學。這是因為二甲雙胍在體內並不與血漿蛋白結合,而是以原型隨尿液排出,90%的藥物在12小時內由腎臟清除,包括腎小球濾過和腎小管排泌。清除率是是肌酐的3.5倍,本身對腎功能沒有影響,雙胍類藥可致乳酸性酸中毒,這主要是苯乙雙胍導致的,二甲雙胍很少發生。但有報道腎功能不全的糖友也有發生乳酸性酸中毒的病例,因此,使用二甲雙胍期間應定期檢查腎功能。建議透過估算腎小球濾過率(eGFR)來調整劑量:eGFR≥60時無需減量、在45~60之間需減量、eGFR≤45時需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