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精神分裂症,往往讓人膽寒。其實在我們身邊經常發生精神分裂症這樣的事,多年不見的同學、發小等等突然有一天你得到訊息“精神病”了。再看看媒體上報道的精神分裂症走失、暴力事件等,我們不禁會問,人為什麼會得精神分裂症?是什麼樣的原因讓一個原本同我們一樣擁有情感的正常人變成“精神病”?
南昌二七醫院高喜翠介紹到,個體誘發精神分裂症的病因都具有獨立性,目前醫學界公認的理論是,精神分裂症是生物因素、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共同作用產物。生物學提供為精神分裂症易感性,如偏執、脆弱,固執、內向、多疑、容易受到傷害等;家庭和社會環境提供了發病的土壤,如創傷或應激刺激的作用。下面就從上述三個方面給大家分析:
1.個體易感(生物因素)
個體易感,我們這裡想從生物遺傳的角度來講,在一般人群中精神分裂症終生預期患病率為0.80%,但精神分裂症患者親屬的終生預期患病率則遠較一般人群為高,雙親患精神分裂症的子女終生患病率為46.3%,雙親之一患病時子女終生患病率為16.7%,精神分裂症患者兄弟姐妹之預期危險度為10.1%。也就是說,直系親屬中有精神分裂症的人有更大的機率得精神分裂症。
在這種情況下,易感者的性格就是很敏感的,脆弱的。即使沒有引起精神分裂症,也同樣容易引起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等等心理問題。
另外,個體易感還有一個因素,比如在母孕期的感染包括病毒、細菌感染,孕婦各種產傷、新生兒的外傷、缺血缺氧等。這些因素會影響人神經發育障礙,改變人腦的結構,最終形成精神分裂症。
2.家庭環境
家庭環境,也可以歸納到個體易感中,是因為這個易感因子是由個人家庭和環境決定的,不由患者個體改變。如從小生長在不良家庭環境中,從小受到了家庭成員的虐待,特別是受到和性有關的虐待;還有家庭破裂、父母關係緊張、經常遭遇暴力等非常高危險因素。
再如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差,生活在社會的底層,受到的精神壓力大;或者成人以後,面對工作、家庭、社會的心理壓力比較大,也是精神分裂症的因素。再或者父母長期遭遇焦慮、抑鬱等不良情緒也會“傳染”給下一輩,形成精神分裂症的易感性。
3、外部事件
經過前兩條,我們知道,精神分裂症發病的土壤已經有了,現在只需要一個導火索就可以點燃。這也就是我們常常聽到,有人受了刺激就“瘋了”。我們這裡要講的外部事件,主要有是經歷過度的苛責或打罵,壓力大,父母離婚、家庭破裂,遭遇欺凌、羞辱等霸凌行為,恐怖事件以及天災人禍、親人去世等。
據高喜翠介紹,若是由單純的外部事件引起的精神分裂症,其愈後往往較好;隨著病人對外部事件的消化和重新認識,病人能夠在短期內重新迴歸到社會中;而有個體易感和家庭環境影響繼而發病的個體,往往需要介入更加科學和嚴謹的跟蹤治療。
高喜翠還介紹到,其實精神心理疾病的誘發過程是相通的,不同的只是在個體易感和家庭環境不同,使個人在分化和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不同,比如抑鬱症、雙相情感障礙、焦慮症、失眠症等等,都跟這些因素是分不開的。
“從理論上講,任何人對精神分裂症都是沒有免疫力的。”高喜翠說,只是我們個人對世界的認知深度不同,所遭遇的社會事件不同。精神分裂病人是弱勢群體,尤其對於正在接受治療的病人來說,他們更需要來自親人、朋友以及社會的支援和包容。這是他們能否重新踏入社會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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