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所說的保健品,也就是官方定義的"保健食品",指的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食品。即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但人們對保健品的追求好像比藥品還要執著!逢年過節送保健品,走親訪友送保健品,就算是生病了有的人也還是選擇吃保健食品!可國家對保健食品的管理已明確指出,保健食品不是藥品,它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沒有藥品的療效,只能通過額外補充某些必需元素或調節部分機體功能,對某些特定人群(如飲食不均衡者)可能達到促進健康的目的,這些成分來源都是食物,也就是說如果正常均衡飲食,都可以獲得這些元素,大部分人不需要額外補充。那究竟是什麼讓人們執著於保健食品呢?主要是概念不清、管理混亂。有很多非處方藥因為適應症廣安全性高副作用少也被當作保健品來賣,所以就有了保健藥品這個概念,然後普通福斯認為保健跟治病是一回事,保健食品和保健藥品就混為一談了。當然,這中間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商家對保健食品功效的"過分宣傳"!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相關公告(以下圖片來自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截圖):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保健功能聲稱管理,堵塞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被虛假宣傳的漏洞,提升消費者對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科學認知和準確判定,避免與藥品疾病預防和治療作用混淆,在對不同歷史時期批准的保健功能進行梳理彙總的基礎上,組織醫學、藥學、食品、營養等領域專家進行多次論證,研究提出了調整保健功能的意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首批擬調整功能聲稱表述的保健功能。
專家論證認為,現有部分保健功能聲稱雖符合保健食品監管定位和健康需求,但存在表述不準確問題,容易被虛假或誇大宣傳利用,誤導消費。為使功能聲稱更準確,建議調整部分保健功能聲稱表述(詳見表一)。功能聲稱表述調整發布後,保健食品產品註冊證書持有人或授權生產企業可直接調整其產品的包裝、標籤、說明書中的相關功能表述,無需單獨申請變更註冊,已上市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處於受理審評審批過程的,審評機構將直接調整功能聲稱,申請人無需補正。
表一:首批擬調整功能聲稱表述的保健功能
2、 擬取消的保健功能。
專家論證認為,部分現有保健功能聲稱與現行的保健食品監管定位和健康需求不契合,特別是針對少年兒童、孕婦、乳母等特殊人群的保健功能應當實行更為嚴格的監督管理,該部分保健功能應予取消。同時,應當取消過往歷史時期曾批准過但現已不再受理審評審批的保健功能(詳見表二)。
表二: 擬取消的現有審評審批範圍內的保健功能
自發布取消上述保健功能之日起,相關產品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已生產的保健食品,不涉及品質安全的,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不再受理、審評審批上述保健功能。(詳見表三)
表三:擬取消的過往歷史時期曾批准過但現已不再受理審評審批的保健功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功能)
3、 有待進一步研究論證的保健功能。
專家論證認為,因監管歷史沿革,現有部分保健功能聲稱和評價方法容易與藥物疾病治療混淆,建議對現有部分功能聲稱的定位、表述以及相關功能評價方法進一步研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詳見表四)。
表四:有待進一步研究論證的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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