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向癌症患者隱瞞病情?”這是來自靈魂拷問,自從“癌症”一詞存在開始,就是一項艱難的選擇題。
如果家人被診斷出癌症,你會不會選擇隱瞞?
如果被診斷出癌症的是你,那麼你希望家人向你隱瞞嗎?
人們為什麼向親人隱瞞病情?
大多數人的回答可能是:“怕患者接受不了,影響心情,進而影響病情。”
在剛有“癌症”的年代,得了癌症,就相當於“判了死刑”。所以更多的家庭,選擇隱瞞病情。
那麼現在呢?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生活的改變,癌症患者增多的同時,治療的手段也在提升。
全國癌症報告
2015年全國新發惡性腫瘤病例數約為392.9萬例,平均每分鐘有7.5個人被確診為癌症。
近10多年來,惡性腫瘤發病率每年保持約3.9%的增幅。
目前我國惡性腫瘤的5年相對生存率約為40.5%,與10年前相比,總體提高約10個百分點。
解決問題的前提是理性分析
現在的“癌症”大致可分為3種情況:
1.晚期,不可治癒,但能透過痛苦的治療延長壽命,或減輕痛苦縮短壽命;
2.早期,可治癒,代價是一些身體機能喪失(切除手術),或是金錢代價較大(靶向治療);
3.有希望治癒,代價是一些身體機能喪失,伴過程痛苦的治療,兼大量金錢損失,且有失敗風險。
從患者的角度出發:
首先,從人身權利考慮,病人對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權;
其次,從人文角度來看,病人自身願望是否希望知道病情;
最後,從治療角度來看,病人是否有足夠的承受能力?
明確治療目的:
以保證病人晚年的生活質量為宗旨,還是以治癒為目標?
以保證病人晚年的生活質量為宗旨的話,什麼樣的生活才是最好的?減輕病痛以完成最後的願望,還是希望生命更長久?
以治癒為目標的話,知道病情,配合治療更好?還是不知道病情,保持心情愉悅更重要?
怎樣才是最好的選擇?
一位偉大的醫生提出:善終不是好死而是好好活到終點。
當我們無法準確知道還有多少時日時,當我們想象自己擁有的時間比當下擁有的時間多得多的時候,往往每一個衝動都是戰鬥,於是,死的時候,血管裡留著化療藥物,喉頭插著管子,肉裡還有新的縫線…
心理學家指出,癌症患者在得知自己患有癌症時,都要經歷五個過程:拒絕,憤怒,掙扎,沮喪,接受。既然是改變不了的事實,到最後也只能接受,只是需要一個過程。
然而一直隱瞞病情,對患者並不是好事,當有一天他突然知道自己是癌症晚期,沒有緩衝過程,非常容易立即崩潰。
如果讓他慢慢接納了這個事實,會更好地配合治療,和規劃剩下的時間!
該不該向癌症患者隱瞞病情?
首先收拾好自己的情緒,切忌掉入"我是為他好"的陷阱,站在對方的角度去考慮。
注意過度,在對方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時候,不要一下子宣告“你得了癌症,活不了多久了”。
分析利弊,幫助患者理智面對,選擇最優的治療方案和生活方式,正確面對治癒或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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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2019年全國癌症報告》 國家癌症中心 2019-1
[2]《最好的告別·關於衰老與死亡,你必須知道的常識》 阿圖•葛文徳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5-7
[3]《論死亡和瀕臨死亡》 羅斯 廣東經濟出版社 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