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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臨床也稱為肥胖症,肥胖症指體內脂肪堆積過多和(或)分佈異常導致體重增加,是包括遺傳和環境因素在內的多種因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慢性代謝性疾病。超重和肥胖尤其是腹型肥胖具有多種代謝異常,是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某些癌症和其他一些慢性疾病的重要危險因素。

原發性肥胖

原發性肥胖是各種肥胖中最常見的一種,佔肥胖人群的95%左右。這種肥胖患者全身脂肪分佈比較均勻,沒有內分泌紊亂現象,也無代謝障礙性疾病,其家族往往有肥胖病史。其發病原因主要由遺傳因素和營養過剩所致。

繼發性肥胖

繼發性肥胖是由於內分泌紊亂或代謝障礙所引起的一類疾病,臨床上很少見,僅佔肥胖者的2%~5%。這類肥胖者的肥胖只是疾病的症狀表現之一,同時還伴有其原發病的臨床表現。主要是繼發於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及代謝紊亂性疾病,同時伴有肥胖症狀。原發病包括皮質醇增多症、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性腺功能減退症、多囊卵巢綜合徵、胰島B細胞瘤、垂體瘤等。這類肥胖的治療應著重治療原發病,單純運動或飲食療法均不宜應用。

藥物性肥胖

有些藥物在治療疾病的同時還有使人發胖的不良反應,例如應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治療風溼病、哮喘等,可使患者身體變胖,特點是滿月臉和向心性肥胖;治療精神病的吩噻嗪類藥物,能刺激患者食慾,引起肥胖;三環類抗抑鬱藥,能直接作用於下丘腦,改善患者的抑鬱狀態,增進食慾,增加體重。這類肥胖患者不多,只佔肥胖症的2%左右。

那麼很多的朋友很多會認為自己肥胖,那麼肥胖的標準是什麼呢?肥胖症的診斷標準目前國內外尚未統一,目前有以下診斷標準:

2003年《中國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預防控制指南(試用)》以:BMI值≥24kg/m2為超重,≥28kg/m2為肥胖;男性腰圍≥85cm和女性腰圍≥80cm為腹型肥胖;目前,WHO將BMI≥25kg/m2定義為超重,BMI≥25kg/m2定義為肥胖;2010年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建議代謝綜合徵中肥胖的標準定義為BMI≥25kg/m2。應注意肥胖症並非單純體重增加,若體重增加是肌肉發達,則不應認為肥胖;反之,某些個體雖然體重在正常範圍,但存在高胰島素血癥和胰島素抵抗,有易患2型糖尿病、血脂異常和冠心病的傾向,因此應全面衡量;用CT或MRI掃描腹部第4~5腰椎間水平面計算內臟脂肪面積時,以腹內脂肪面積≥100cm2作為判斷腹內脂肪增多的切點。

我相信很多朋友看了上面的資料之後,很擔心怎麼預防,那麼預防措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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