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人的餐桌上,酒是不可或缺的,俗話說“無酒不成席”,很多人吃飯的時候喜歡小酌一杯。有些人還自己泡藥酒用來強身健體,延年益壽。那麼中國人為什麼那麼喜歡喝酒呢?酒在古代為什麼被稱為“百藥之長”呢?
酒的發明非常早,在原始社會時期,自人類剛剛學會農業生產時起,我們的祖先就已經從穀物和剩餘熟飯的自行發酵中認識了“酒”。陶器的發明與廣泛應用為酒的釀造提供了重要條件,但人工釀酒發明於何時,至今不能確定。現有的文獻與考古資料表明,我國很可能最晚在夏代就已具有了釀酒技術。到了商代,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用穀物釀酒更為普遍,商紂王“酒池肉林”的傳言或有誇大,但酒在當時的風靡程度絕非虛言。
酒在古代不但是祭祀、宴飲的必備品,而且在醫療活動中的價值也備受推崇,是人們生活不可或缺之物。古代的酒,是由黍或稻釀製成的一種含有低度酒精的飲料,人們在長期飲酒過程中,逐漸認識到少量服用可以通經活血,令人精神興奮;多量服用就會麻醉神經,令人昏睡不醒,因而酒被先民們當做最早的興奮劑和麻醉劑來使用。酒有通血脈、養脾氣、厚腸胃、潤面板、去寒氣、製藥劑、消毒殺菌的功效,在《黃帝內經》中有詳細記載。酒與醫的密切關係,從“醫”的字形上也可看出一些端倪。“醫”字在古代有兩種寫法,一種是“毉”,下部的“巫”字顯然表明了醫學與巫術的密切關係;另一種寫法則是“醫”,下部的“酉”與“酒”通用,表明醫療活動離不開酒。在醫學發展的早期,治療手段還比較單調的情況下,酒在當時的醫療活動中扮演了特殊的角色,漢代的班固曾稱酒為“百藥之長”,其重要程度可想而知。
先秦時期普遍認為酒對身體有好處,是保養身體的上佳之選。比如《禮記·射義》中就認為酒既可以養老,也可以養病。而《曲禮》中則說如果一個人有了病,應該“飲酒食肉”。要知道,在古代,能吃上肉是很讓人羨慕的事情,“肉食者”是身份與地位的象徵,所以孟子才會設想美好的社會中應該“七十者可以食肉”。這裡將飲酒與吃肉放在同等的位置,對其推崇可想而知了。同時也可看出,當時的酒也較為珍貴,不是一般老百姓能輕易嘗試的。
酒也被用來預防、治療疾病。比如《黃帝內經》中就有名為“湯液醪醴論”的篇章,這裡的“湯液”“醪醴”其實都是當時不同酒的名稱。《黃帝內經》認為,如果病邪侵入時,只要服用湯液、醪醴等酒,就不會生病了。在實踐中,人們對用酒治療疾病已經很熟悉,如《素問·玉版論要》所說:如果面部病色比較淺,那麼可以用湯液來主治,10天左右可痊癒;如果病色變深,那就要用湯藥進行治療,21天左右可痊癒;如果病色已經很深,則須用醪酒主治,需百日方可痊癒。顯然,當時已經能使用不同的酒來針對性治療不同程度的疾病。
酒的藥用價值當然不止於治病,還可與藥物配合運用。因為酒本身也是很好的溶劑,可以提高藥材中藥用成分的溶解度。而且酒行藥勢,可以有效促進藥效的發揮。此外,由於單純服藥往往因其味苦澀而難以被人們接受,而酒與藥的結合彌補了藥苦的缺陷,也改善了酒的風味。這也正是後世藥酒盛行的原因。據記載,在商代就已經出現了名為“鬯”的藥酒,這種藥酒是以黑黍為釀酒原料,加入鬱金香草釀成的。在秦漢之際的醫學方書《五十二病方》中,用到酒的藥方已經有數十個,其中既有內服,也有供外用的。
不過,古代的藥酒與今天的藥酒製作不一樣。我們現在一般採用浸泡法來製作藥酒,而古代的藥酒大多數是把藥物直接加入到釀酒原料中一起發酵。因為古代酒的密封、保藏手段有限,浸泡法容易導致酒的酸敗,往往藥物還沒有充分溶解,酒可能就已經變質了,所以只能把藥物與釀酒原料同時發酵,這樣由於時間較長,藥物的有效成分可充分溶出。
所以,古代許多傳統節日中,都有閤家老少共飲酒的風俗,比如用酒泡大黃、白朮、桂枝、桔梗、防風等製成的屠蘇酒,是除夕男女老幼必用之品;而像端午時飲艾葉酒、雄黃酒,重陽節飲菊花酒則更是眾所周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