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一般分為“慎用”“忌用”和“禁用”三種,這三個詞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含義卻大不相同。“慎用”是提醒病人服用該藥品時要小心謹慎、權衡利弊。“忌用”比“慎用”更進了一步,已達到不適宜使用或應避免使用的程度。“禁用”程度最重,就是要絕對禁止使用的意思。
服藥的禁忌
某些食物不宜在患病期間或用藥期間同時進服,稱為服藥禁忌,即通常所說的“忌口”,也稱“忌嘴”。俗話說“服藥不忌嘴,醫師跑斷腿”,患者在服藥期間,需講究飲食宜忌。中藥治病常以藥性之偏來糾正機體疾病之偏。自古藥食同源,食物與藥物同樣有寒熱溫涼之差、酸苦甘辛之別。服藥後,合理的飲食搭配會使藥效倍增;不科學的配用,會使藥性遣散,甚至導致病情復發與惡化。
患病服藥期間一般應該忌哪些食物呢?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6個方面。
1.忌食腥羶、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忌食腥羶類。腥羶類食物多含有某些激素或異種蛋白,能夠誘發人體的過敏反應,故在服用治療過敏性疾病的藥物時應忌食腥羶類食物。
忌食辛辣類。辛辣食物多溫熱,耗氣動火傷津,在服用滋陰補腎、養陰清熱的藥物時應忌食。
忌食生冷類。生冷食物多寒涼,易傷陽氣,故在服用解表透疹、祛寒逐溼、溫經通絡、溫脾暖腎的藥物時應忌食。
忌食油膩類。油膩食物助溼生痰,難以消化,故在服用健脾養胃、祛痰勝溼的藥物時應忌食。
2.忌食與所服中藥性味相矛盾的食物
中藥有“十八反”及“十九畏”的配伍禁忌,藥物與食物之間也是一樣。如鱉甲忌莧菜,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荊芥忌魚、蟹、河豚、驢肉,天門冬忌鯉魚,白朮忌桃、李子、大蒜,土茯苓、威靈仙忌蜂蜜,甘草、黃連、桔梗、烏梅忌豬肉,服食滋補劑後禁食白蘿蔔及大寒大涼之品。這些都是歷代文獻中的記載,雖然有些還沒有科學證據證明,但在服藥時還是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
3.忌食與所服湯劑治法相反的食物
凡口苦咽乾、煩躁不安、大便祕結、血壓升高、心神不寧、心動過速及甲狀腺功能亢進等熱證、實證、陰虛火旺之證者,一般分別應用清熱涼血、瀉火解毒、滋陰降火之法,藥取金銀花、連翹、山梔子、生地黃、牡丹皮、麥門冬、知母、玄蔘、沙蔘、丹蔘、枸杞子、野菊花、龜板、鱉甲之屬。服藥期間應忌食生薑、大蒜、韭菜、大蔥、羊肉、狗肉、胡椒及含多糖、高脂的香燥辛熱之品
若面色蒼白、手足冰涼、大便溏薄、血壓偏低、心動過緩等氣血虧損、寒溼凝滯、陰損及陽、陰陽兩虧者,需予以益氣補血、溫中燥溼、陰陽兩補之法,藥用人蔘、當歸、黃芪、胡椒、厚朴、黃精、熟地黃、肉蓯蓉、乾薑之類。服藥期間應忌西瓜、冬瓜、蘿蔔、綠豆、生梨、甘蔗、蜂蜜、鱉等生冷寒涼、滋膩、黏滑之品。
凡畏寒發熱、頭痛心煩、便祕尿黃、口舌潰爛、癤瘡腫癰者,治擬清熱解毒、扶正託毒,藥用金銀花、野菊花、一枝黃花、黃芩、黃連、黃柏、黃芪、山梔子等。服藥期間應忌食毛筍、絲瓜、韭菜、茄子、蝦、蟹、螺、蚌之品。
4.忌食對疾病有不良影響的食物
所吃食物不當會對疾病產生不良影響,小則影響療效,大則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復發或惡化,故患病時應注意飲食禁忌。
如熱性病,應忌服辛辣、油膩、煎炸等熱性食物;寒性病應忌食生冷食物、清涼飲料等。冠心病及肝炎患者應忌食肥肉脂肪、動物內臟及煙、酒等;高血壓病應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葷菜、膏粱厚味等辛溫助陽和生痰之品;脾胃虛弱者應忌食油炸黏膩、生冷不易消化的食物;腎病水腫應忌食鹽、含鹼過多和酸辣太過的刺激性食品;糖尿病應忌食含糖高的食物;痰溼患者忌食酸斂之品;瘡瘍、風疹、咳嗽、哮喘、面板病患者應忌食辛辣刺激性食品及腥羶發物。所謂“發物”,多為富含異性蛋白的水產,如帶魚、黃魚、鯉魚、鯽魚、螃蟹、蝦等,還有肉類中的羊肉、狗肉、驢肉、馬肉、鴨肉和蔬菜中的韭菜、香菇、芹菜、胡荽等,這些食物多屬甘溫性質,具溫燥效能,吃後容易上火或誘發過敏反應,使病情加重。
5.因季節氣候特點決定飲食禁忌
忌口不僅要辨證,同時還要因時,中醫學提倡“天人合一”,人體要適應四時季節的變化而調節飲食。即根據季節氣候特點的不同選擇要禁忌的食物。如春季多溼,忌寒溼之品;夏季多暑,忌食辛熱煎炸之物;秋季多燥,忌食損津香燥之品;冬季多寒,忌食生冷寒涼之物等等。
6.根據患者體質型別決定飲食禁忌
每個人的體質型別是不同的,因而忌口也因人而異。例如,脾胃虛弱型體質,應忌食生冷黏滑、難消化的食物;壯熱之體應忌肥肉及多糖、高鹽之品;陰虛火旺之體忌辛熱香燥之食;溼重之人忌油膩、寒溼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