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期 導 讀
上次《憶忘老師:中醫竟可以簡化到用這3個字治病(例項觀摩)》一文推送後,不少讀者在下方留言說,中醫關鍵和核心的一點不就在於:陰陽二字嗎?中醫真的能脫離陰陽嗎?為此小編特地找了憶忘老師的這篇文章,希望對有所疑問的中醫愛好者、學習者和從業者有所啟迪。學會提問,是進步的開始。
病在陽當以汗解之,有啥毛病?少陰病二三日無裡證可微發汗,是病在陽?病在陰?陰陽無法進行完全分類。不服的先去把陽法、攻陽,陰法、攻陰定義清楚再來。
一般對寒熱真假的定義是彎彎繞,說是「非本質」「寒極」「熱極」。那麼如何確定「本質」?如何是「極」?接下來他怎麼確定的?實際是用裡位,也就是本質是裡位的寒熱。最後需要針對裡位寒熱治療,這是對的嗎?此時所謂的假寒、假熱,不需要處理嗎?處處都是問題。
也就是在判斷過程中,增加很多「實體」,如「本質」「極」,最後依據的是「裡」,這是騙術,最終構成倒果為因。「極」怎麼定義?需要這個概念嗎?他們自己在最後也是沒有使用「極」條件的,因為根本上無法定義。
所謂熱極生寒,或熱極似寒,如,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面板,熱在骨髓也。必有「熱」的判斷。生或者似,表達的意義完全不同,生是因果關係,似是啥關係?結果是什麼?
「假寒」「假熱」是病理,還是生理,還是「不存在」?首先我們可以確認這是病理表現。其次所謂的「假」,本質並非不存在,而是不能使用寒熱對治法。寒熱對治法本質是祛邪法。此時的「假寒」「假熱」,唯一真實的判斷,是「非邪氣」,不是實邪,從而不可以用寒熱對治法針對之。
寒熱非邪氣有多少分支?疾病狀態下寒熱異常表現,除了邪氣的存在需要對治,還有哪些?這是完全分類必須經過的過程。
比如熱厥的表寒非實邪,那是什麼?是灌注不足的津虛,當然不能進行對治祛邪。再如太陽病,發熱是不是實邪?當然不是,病理狀態下的機體應激升溫欲汗出而解,或者正在汗出「邪風」發熱。
所以寒熱的判斷要領不在於真假,而在於:
1、表裡,
2、是否實邪或夾雜;
因此層疊法是三分:
1、表裡寒熱即祛邪法;
2、虛證;
3、虛實夾雜。
所謂的寒熱真假,實際並沒有真假問題。寒熱真假表達的是存在實邪的情況下,所伴生的非邪實性寒熱,非但不是「假」,而是必須的判斷要素、必要條件。
邪氣分兩類,寒熱;寒邪多伴隨水飲,熱邪則多伴隨津傷以及水飲;大熱在裡的耗津所造成的熱結是火邪首先需要祛邪;津虛的火逆需要補津液。虛證是兩個層面:津虛、胃虛;胃虛指代功能問題。
火邪不是指物質,寒邪嚴格說也不是物質層面,寒熱都是性質的表現。寒熱兩類伴生的邪氣 是實邪。這是用水火指代寒熱會失敗的地方,因為火證也多伴隨水飲。
少陰篇論的是虛證,與實證對稱。因此三陰三陽是錯誤的概念。本是典型的遞迴擴充套件式定義法。也就是最終遞迴為虛實夾雜的厥陰病,是完全反包含的分形,因此厥陰法包含一切法,並不存在厥陰病固定的套路與用藥方法。任何表裡祛邪法與補虛法,均可出現在厥陰病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