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和中期的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可,考慮應用術前新輔助免疫治療或聯合鉑基化療。化療毒性較大,對於新輔助/輔助化療模式,患者的耐受性更差。相比較而言,免疫治療的耐受性更好,毒性較低,對完成手術切除的影響更小,目前,相應的III期臨床研究正在探索新輔助免疫治療在術前非小細胞肺癌管理的價值。
暫無證據支援分子標誌物能夠預測新輔助免疫治療的療效,因此,新輔助免疫治療的應用無需檢測標誌物;但是存在EGFR敏感突變/ALK融合等潛在的負性預測因子的患者,應謹慎選擇新輔助免疫單藥治療。
既往資料顯示攜帶EGFR敏感突變或ALK融合的患者應用免疫治療療效較差,因此這部分人群採用免疫單藥新輔助治療時應慎重。
推薦優先應用PET/CT進行療效評價,可聯合血清腫瘤標誌物或ctDNA負荷。PET/CT在評估新輔助治療療效方面更有優勢,腫瘤對18F-氟脫氧葡萄糖的攝取與增殖活性、殘存腫瘤細胞的數量密切相關,納入血清腫瘤標誌物、ctDNA有利於對腫瘤負荷評估的評估。
手術應在末次新輔助治療後4-6周內進行。輔助治療後的最佳手術時間很難確定,根據以往的臨床試驗資料,目前認為,末次治療後4-6周內進行手術治療最佳。不過,沒有證據支援,新輔助免疫治療影響手術的安全性與實施。
目前的證據顯示,免疫單藥新輔助治療的緩解率在19%-45%之間,免疫聯合新輔助治療的緩解率在33%-83%間,但相關研究樣本量小,需要III期臨床研究證實,免疫新輔助治療帶來了更高的緩解率和手術切除率。
接受新輔助免疫治療未進展的患者,在手術後應重啟免疫治療且可維持治療1年,結合晚期非小細胞肺癌及不可切除的III期非小細胞肺癌的免疫治療經驗,推薦新輔助免疫治療後未進展的患者術後恢復免疫治療至1年。
臨界可切除的局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可以應用免疫治療或誘導化療,再分期後重新評估手術可能性。
不可切除的局晚期非小細胞肺癌(尤其是選擇性N2和T4的患者)可考慮應用免疫誘導聯合化療或免疫單藥,待降期後,可重新評估手術可能性。
免疫治療已經改寫了晚期肺癌的臨床實踐,新輔助免疫治療尚在起步階段,也期待相應的三期臨床研究結果公佈,早日將新輔助免疫治療納入臨床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