鍼灸臨床實踐證明,針刺補瀉效果的產生,主要取決於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一.機體的狀態機體在不同的病理狀態下,針刺可以產生不同的調節作用,即補瀉效果。如當機體處於虛寒、脫證狀態時,針刺可以起到回陽固脫的作用,為補法;當機體處於實熱、閉證的情況下,針刺又可以起到洩熱啟閉的作用,為瀉法。又如胃腸痙攣時,針刺可以消除痙攣,使疼痛緩解,為瀉法;胃腸弛緩時,針刺可使胃腸蠕動增強,為補法。心率慢時,針刺可使其加快,為補法;心率快時,針刺又可使其減慢,為瀉法。由此可見,針刺時的機體狀態,是產生針刺補瀉效果最主要的、決定性的內在因素。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據,這是一個由量變(針刺)到質變的過程。當然,針刺對機體的這種調節作用,也與機體正氣的盛衰有著密切的關係。如機體的正氣旺盛,經氣則易於激發,針刺的調節功能就顯著;反之,如機體的正氣不足,經氣不易激發,則針刺的調節功能就差。
二.腧穴的偏補、偏瀉特性許多腧穴對人體的作用具有偏補或偏瀉的相對特異性,即有的腧穴具有補虛的功能,有的腧穴具有瀉實的作用。例如氣海、關元、命門、腎俞、三陰交、足三裡等穴均有強壯的作用,多用於補虛;而人中、十宣、合谷、太沖、曲澤、委中等穴均有宣散作用,多用於瀉實。這是影響針刺補瀉的“媒介”因素。
三.針刺手法有道是:“手法不明,鍼灸不靈。”《靈樞·九針十二原》說:“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補瀉之時,以針為之。”為了進一步達到補瀉的目的,在進針並得氣以後,往往需要配合運用一定的手法,這是促使人體內在因素轉化的“量變”條件。《鍼灸聚英》中說:“針形至微,何以能瀉有餘補不足?曰:如氣球然,方其未有氣也,則靨塌不堪蹴踢,及從竅吹之,則氣滿起胖,此虛則補之之義也;去其竅之所塞,則氣從竅出,復靨塌矣,此實則瀉之之義也。”如在鍼灸臨床上補合谷、瀉三陰交具有行氣活血、化瘀通經之效,可用於治療血滯閉經、滯產難產,故為孕婦所禁忌;反之,瀉合谷、補三陰交則有理氣養血、固經安胎之效,非但不為孕婦所禁忌,反可發揮清熱、健脾、安胎的作用。
張桐卿提出:“強而重的手法,應該稱之為補;輕而微手法應該稱之為瀉。”其機理是因《鍼灸大成》中載有些穴位“宜瀉不宜補”,如合谷“婦人妊娠可瀉不可補,補即墮胎”。關於合谷“補即墮胎”一語,《鍼灸大成》所載三句原文是這樣的:文伯瀉三陰交、補合谷而墮胎。”“文伯瀉三陰交、補合谷,胎應針而下。”“文伯瀉三陰交以補合谷,是血衰氣盛也。”
筆者拙見:以上三句原文主要還是偏重強調了瀉三陰交對墮胎的作用因胎兒乃精血形成之物,婦人常多氣少血,孕婦之血更當補而不當瀉。三陰交乃脾、肝、腎三經之交會,主陰血。今不補其血以滋養胎體,反而瀉損精血,故易發生墮胎之弊。還有人認為“針刺引起的觸覺、痛覺是沒有治療作用的,屬於無效刺激”……針刺的臨床實踐並不支援這種說法。得氣包括酸、麻、脹、重、痛、走等多種感覺。這些感覺有時是綜合出現,有時則是單一出現的。針刺有些穴位如十宣、十二井、人中、素髎、耳尖及耳穴等,均可產生較強的疼痛,從而治療熱病、昏迷、中暑、癲狂等疾病。在這種情況下,疼痛不但是針感,而且具有較大的刺激量。而毫針淺刺、沿皮透刺、面板針叩刺、腕踝針刺法,患者均只有輕微的觸覺,同樣有治療作用,仍屬於有效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