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型甲狀腺癌(DTC)是最常見的內分泌腫瘤。雖然DTC的發病率在增加,但死亡率保持穩定。患者在接受甲狀腺切除術和放射碘治療後,接受左甲狀腺素(L-T4,優甲樂)治療以抑制促甲狀腺激素(TSH),因為抑制血清TSH水平可降低腫瘤複發率。
內源性甲狀腺功能亢進已經被證明會降低骨密度,因為甲狀腺功能亢進會加速骨轉換,縮短正常的骨重塑週期。因此,抑制L-T4療法可能會導致骨密度下降,進而發生意外骨折的風險明顯增加。考慮到DTC患者的預期壽命較長,治療相關的合併症可能會影響其生活質量。
所以一些個大型研究系列中,分析了DTC患者的骨密度,並考慮了幾個人口統計學特徵、並存病和治療相關的危險因素。本推文透過相關的研究來分析優甲樂導致甲癌患者骨質疏鬆的額外相關因素。
一篇包含前瞻性和回顧性分析的研究,其資料來自安卡拉大學醫學院倫理委員會的批准(批准號:11-489-16)。在獲得前瞻性成分的知情同意後,患者繼續納入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間。所有患者均在安卡拉大學醫學院核醫學系接受了放射性碘治療。
研究的方法:
根據ATA指南診斷為低或中危DTC的患者作為研究物件,均接受L-T4抑制治療,體質適合進行股骨和腰椎骨密度研究。研究人員建立並填寫了一份研究表格,包含了可能的骨質疏鬆危險因素的患者資訊,如性別、年齡、絕經狀態、吸菸、骨質疏鬆家族史、術前甲狀腺激素狀況、術後甲狀旁腺功能低下史、平均血清TSH水平和TSH抑制持續時間。測量股骨和腰椎的骨密度以及血清維生素D和甲狀旁腺激素水平。
研究結果:
透過對該物件進行隨訪,最長時間26年;在TSH抑制期間(平均7.2±4.5年),89例(9.6%)患者發現骨質疏鬆。有或沒有骨質疏鬆家族史的患者發生骨質疏鬆的平均時間有顯著差異(15.3±0.4年vs 20.3±0.6年;p = 0.002)。同樣,絕經後患者患骨質疏鬆症的平均時間明顯短於絕經前女性(18.6±0.7年vs 20.4±0.4年;p < 0.001)。男性(p<0.001)、骨質疏鬆症家族史(p=0.001)和絕經狀態(p<0.001)是骨質疏鬆症發生的獨立預測因素。
對該研究結果,如何解釋?
1、甲狀腺激素直接作用於骨骼,已知內源性甲狀腺功能亢進與骨質疏鬆症的高風險相關。已知的醫源性顯性或亞臨床甲狀腺功能亢進的風險是骨質疏鬆、骨質減少和/或心房顫動。因此,建議TSH水平長期低於或正常。兩項佇列研究表明,完全抑制TSH水平的絕經後DTC患者患骨質疏鬆症的風險較高。
2、有骨質疏鬆症的家族史和更年期狀況是骨質疏鬆症發生的重要因素。術前甲狀腺功能亢進也可能是另一個危險因素。有趣的是,該研究並沒有發現平均血清TSH水平與骨質疏鬆症之間有任何顯著的相關性。然而,當平均TSH水平為>0.4 mIU/L時,骨質疏鬆症的檢出率往往下降。
3、另外,接受TSH抑制治療的男性患者患骨質疏鬆症的機率比絕經前女性高出20倍。大多數研究只包括女性患者進行骨質疏鬆症分析。Reverter等分析了接受長期TSH抑制治療的男性患者的骨密度和骨折情況。他們比較了33名年齡和體重指數匹配的DTC患者的骨密度和骨轉換引數。他們沒有發現骨轉換引數(包括T和Z評分)在組間有任何顯著差異。
4、根據ATA 指南,對於低危組不確定或反應不完全的患者,以及中危組患者,建議將0.1-0.5 mU/L作為初始TSH目標。該指南建議對反應良好的低、中危組患者繼續採用0.5-2.0 mU/L水平的治療。臨床醫生應結合疾病階段、對初始治療的反應和個人發展骨質疏鬆的危險因素,以便給患者合理的、個體化的TSH抑制治療。疾病復發的風險和TSH抑制相關的風險應該得到平衡。
5、絕經後的女性、男性和有骨質疏鬆家族史的患者在優甲樂TSH抑制治療下有較高的骨質疏鬆發生率。術前甲亢和平均血清TSH水平似乎是骨質疏鬆的可能預測因素,儘管沒有統計學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