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吸菸有百弊而無一利。於無固定收入之在校大學生人群,抽菸之害儘可以“坑爹”二字“一言以蔽之”。
校園內吸菸違紀違法。抽菸者“自作”害己、“成心” 害人。或許有一天於公共場所吸菸被“喊打”就是“說你”。《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明文禁止公共場所吸菸。所謂“吸菸場所”是假以關懷、照顧之名“縱容”菸民舒適走向疾病和死亡。“垃圾人”電梯吸菸。
室內菸民“缺德冒煙”。空氣清新,身心愉悅。吸菸“有百害無一利”,宿舍二手菸危害尤甚。除了刺激眼睛、鼻子和咽喉,明顯增加非吸菸者罹患肺癌、心臟疾病。危害同學人際關係,危害生命財產安全。菸草是目前人類健康面臨唯一之最大且又可預防危害。
吸菸之害“猛於虎”。吸菸居致人短命八大因素第三。目前已知吸菸會引發肺病、心臟病、哮喘以及中年男性陽萎、女性過早停經等40種致命疾病。吸菸益處只有1%,而死亡可能性增加100倍。全球每年死於因吸菸而致病者250萬,我國為100萬。來自醫生之“禁菸令”多數是“亡羊補牢”。
自“拒菸”而為文明人。“文明”、“吸菸”連用是偽命題。健康權是人權,吸菸權是部分人“特權”。二手菸對老弱婦孺之害最不容小覷。放任吸菸絕非文明社會所為。 “象牙塔”魅力無須煙霾營造。不宜場所抽菸者活該被深惡痛絕。女生吸菸既非“精緻”更非帥酷(圖片引用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