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小澤。
在這幾天的文章裡,小澤已經各位聊了以下內容:
1、為什麼時隔13年重疾規範要修改
2、為什麼原位癌要被剔除輕症範圍
3、為什麼輕度甲狀腺癌要被剔除重疾
4、為什麼輕度甲狀腺癌歸為輕症並非壞事
今天咱們繼續聊重疾新規,關於腦中風後遺症。
2007版重疾規範中,腦中風後遺症的要求為疾病確診180天后,至少留下一種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
而在2020版重疾規範中,疾病名稱雖然改成了嚴重腦中風後遺症,而要求修改為疾病確診180天后,至少留下一種障礙:
(1)一肢(含)以上肢體肌力2級(含)以下;
(2)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或嚴重咀嚼吞嚥功能障礙;
……
可以看見,後遺症要求中有兩點很明顯的變化
第一個變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調整成為了嚴重咀嚼吞嚥功能障礙。
而什麼是嚴重咀嚼吞嚥功能障礙呢?
指的是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嚥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嚥的狀態。
第二個變化,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調整成為一肢(含)以上肢體肌力2級(含)以下;
什麼是肢體機能呢?
肢體指的是包括肩關節的整個上肢或者包括髖關節的整個下肢,而機能指的為肢體的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規範中對於肌力的說明
肌力,指肌肉收縮時的力量。肌力劃分為0-5級,具體為:
0級:肌肉完全癱瘓,毫無收縮。
1級:可看到或者觸及肌肉輕微收縮,但不能產生動作。
2級:肌肉在不受重力影響下,可進行運動,即肢體能在床面上移動,但不能抬高。
3級: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動作,但不能對抗外加阻力。
4級:能對抗一定的阻力,但較正常人為低。
5級:正常肌力。
2007版規範中指的是關節僵硬/不能隨意識活動,而2020版規範中指的是肌力2級/1級/0級。
前者的話,保險公司的理解和客戶理解會容易產生偏差,而後者的話便於醫生直接作出判斷,客戶和保險公司直接參考即可,減少了理賠的糾紛以及提高了理賠的效率。
另外,個人認為前者換成肢體肌力的話指的是1級/0級,而後者增加了2級,也就是肢體可以平面移動。
總的來說,2020版新規的重疾中,針對腦中風後遺症這一個病種,很明顯是會要比現在更好。
即便如此,我還是建議你在1月31日之前給自己配置好重疾險,至於原因,咱們後面再慢慢聊。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