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許多家庭都會在家中常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以便出現一些緊急狀況時能及時應對。
但是,常備藥品有時一兩年都未必用的上,這就造成家中囤積有許多過期藥品,且有些藥品超過保質期之後會產生一些對人體有害的副作用,不能在繼續使用。
那麼問題來了,那些過期的藥品要如何處理呢?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稱過期藥品可隨生活垃圾丟棄
近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該問題進行了迴應,官方表示如果沒有集中回收藥品的網點可以隨生活垃圾丟棄,進行分類投放。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藥監局強調過期藥品需要破壞藥品包裝盒後才能丟棄,防止被孩童撿食或他人亂用。
對於一些口服的片劑、膠囊、顆粒劑等固體藥品,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建議將藥品從包裝中取出,混在生活垃圾中處理掉。
對於口服液、眼藥水等液體藥品,可以把液體擠出來混入生活垃圾處理。
過期藥瓶要破壞藥品包裝丟棄
另外,國家藥監局還表示要引導樹立科學合理的購藥用藥理念 ,各地藥監部門積極響應開展全國用藥安全月宣傳教育活動,有力地促進合理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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