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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用“五味”理論還不能全面、有效地解釋藥性。因同一種味的物質作用於人體後,有些能使人產生“溫熱”的感覺,而有些卻相反,出現“寒涼”的感覺。

四 氣

寒、熱、溫、涼四者,古人用“四氣” 或“四性”來概括。從陰陽理論角度來看,“溫、熱”屬陽,“寒、涼”屬陰,“四性”實際代表了兩類完全不同的、相反的藥性。

但溫與熱,寒與涼沒有本質不同,只有程度差異。涼甚為寒,溫甚為熱,前人也有用微寒、寒、大寒三個等級來說明寒的程度,用微溫、溫、大溫來說明溫的程度,而對於寒溫偏性不明顯的則用“平性”來表示。

每味藥物的寒熱偏性,是通過幾千年來人們無數次的體驗後得出的。

如一個經常出現目赤,面部出紅疹,煩躁,口乾,小便黃赤等熱性病證者,當使用了菊花、桑葉、苦丁茶等藥物後,症狀減輕以至消失,若反覆多次在不同人的身上出現同樣的效果,就會將菊花、桑葉、苦丁茶確定為寒涼藥。

若進食生薑、大蒜、辣椒等食品後反覆出現目眵增多、粘稠,甚則目赤紅腫,口乾咽燥,或咽紅腫疼痛,大便乾結出血,小便黃赤等熱的徵象,就會將這些食品定為溫熱性質。

藥物的寒、熱、溫、涼是一種偏性,以藥性之“偏”來糾正機體之“偏”,就能達到調整身體陰陽平衡,治癒疾病的目的。

四氣五味兩者結合方能確定藥性

如熱性病證,要用寒涼藥進行糾偏,因寒涼藥有“清熱”作用;寒性病證,要用溫熱藥來糾偏,因溫熱藥有“祛寒”作用。“寒者熱之,熱者寒之”,“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是臨床治療寒熱偏勝病證的基本原則。

若以熱藥冶熱病,寒藥治寒病,即為誤治,常常造成嚴重後果。

寒涼藥有清熱瀉火作用,其性屬陰,所以過量使用會損傷人體陽氣,出現面色蒼白,畏寒怕冷,精神痿靡,大便溏稀,女子的月經後期,痛經,色紫暗等症狀。溫熱藥有祛寒溫陽作用,其性屬陽,所以過量或使用不當會助火傷陰,出現煩躁,口舌生瘡,牙齒出血,大便乾結等副作用。

透過以上的介紹,大家可能已經理解,“四氣”與“五味”,都是確定藥性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兩者結合,相互補充才能較為準確地說明藥(食)物的功效。

比如同為辛味的生薑與薄荷,辛能發散,雖都可用於表證,但生薑屬溫熱之品而用於風寒表證,薄荷屬寒涼之品而用於風熱表證。

又如,同為苦味的藥物,有“苦寒”(黃連、苦丁茶等)與“苦溫”(陳皮、厚朴等)之區別,前者能清熱燥溼,適用於溼熱證;後者有溫化寒溼作用,適用於寒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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