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致癌、草莓致癌、泡麵致癌……每隔一段時間,類似的傳言就跳出來撥動人們本就緊繃的神經。“食物致癌”的說法五花八門,到底哪些食物會致癌?它們的“致癌等級”如何?
致癌物分4個等級
致癌物是指能誘發人患癌的“壞物質”,它的範疇包括任何能增加人類患癌風險的化學、物理物質及生活、工作方式等。1965年,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開始了確定致癌物的工作,並於每年釋出更新致癌因素的資訊,最終,將致癌物分為了4個等級,其中不少與食物相關。
1級致癌:菸草、酒精飲料、黃麴黴素、檳榔、中式鹹魚等明確有致癌作用的致癌物。 大家生活中可能覺得吸菸喝酒沒有大礙,但是日積月累就可能成為癌症的“元凶”。黃麴黴素則主要存在於黴變的堅果、大米和玉米等之中,吃這些食物時一定要注意清洗和儲存得當。另外,如果飲酒,男性每天最好不要超過50克,女性不要超過25克。
2級:丙烯醯胺、鉛、4-甲基咪唑等可能性較高的致癌物質。
這類物質在動物實驗已證實有明確的致癌作用,但人群研究的證據還比較有限。生活中如果經常採用高溫油炸、高溫油煙烹製食物,接觸到丙烯醯胺的機會就比較大,應儘量避免。 3級:蘇丹紅色素、膽固醇、咖啡因、三聚氰胺、糖精等尚不能分類的致癌物。
這類物質,動物和人群研究的致癌證據都不充分,或動物實驗證據充分,但人群研究則明確無致癌作用。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食物可以不顧數量放心吃,因為它們雖然不致癌,但可以帶來其他健康風險。
4級:致癌物中還有第4級,指相關研究中沒有充足證據證明其具有致癌性的物質,食物中屬於此類的物質較少。
1級和2A級致癌物要儘量避免,2B級致癌物無須過度緊張,對於3級和4級致癌物,更加不用擔心,因為目前的研究中沒有發現它們可以致癌。
致癌食物認識誤區
現在,食品安全問題堪憂,老百姓對於致癌食物可謂是“談癌色變”。大家對此其實不用過於恐慌,有致癌風險並不意味著一定致癌。
第一,“劑量”決定毒性,食物中的致癌物,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才會使身體“中毒”。比如,吃了一個爛花生,不可能馬上得肝癌,但如果油炸食品、燒烤天天吃,時間長了勢必會導致身體“起火”,這就很可能會和癌症掛上鉤。
第二,很多“致癌傳言”經不起推敲。癌症的成因是由基因遺傳、不良的生活方式等多種因素造成的,不能簡單地歸結為一種致癌物。
防癌飲食模式:“一二三二”
相關研究表明,30%的癌症是飲食不當造成的,常見的有:蔬菜水果吃得少、烹調方法不科學、進食方式不合理、高脂肪食品吃得多等,而這些都會增加患直腸癌、胃癌、肺癌等的風險。
防癌的飲食模式應是“一足量、二不、三少和二堅持”。“一足量”是指每天攝入足量的蔬菜及水果,吃夠25種食物,儘量多吃全穀類和豆類;“二不”是說要控制自己,做到不吸菸和不飲酒,遠離菸草製品、二手菸及酒精;“三少”是指少吃或不吃加工過的肉類,如醃製肉、肉罐頭等,並在日常飲食中少油少鹽;“二堅持”是告訴大家要堅持鍛鍊,每天規律運動,將體重保持在健康範圍,堅持體檢,進行合理的癌症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