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物一旦煮好就應儘快吃掉。食用在常溫下已存放45小時的煮過的食物有危險。
二、食物必須徹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別是家禽、肉類和牛奶。所謂徹底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 有部位的溫度至少達到70°C。
三、 應選擇已加工處理過的食品。例如,選擇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
四、 食物煮好後常常難於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45小時,應在高溫(接近或 高於60°C)或低溫(接近或低於10°C)的條件下儲存。常見的錯誤是把大量的、尚未冷卻的食物放在冰箱裡。
五、經冰箱存放過的熟食必須重新加熱至70°C才能食用。
六、不要讓未煮過的食品與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觸。
七、保持廚房清潔。烹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應用乾淨的布揩乾淨。這塊揩布的使用不應超 過1天,下次使用前應把布在沸水中煮一下。如有條件,不用揩布,而用活水先衝用具,再晾乾。
八、處理食品前先洗手。
九、不要讓昆蟲、兔、鼠和其它動物接觸食品。動物通常都帶有致病菌的微生物。
十、飲用水和準備食用時所需的水應純潔乾淨。
食品安全五大要點
1. 保持清潔 拿食物前先用肥皂洗手,食物製備過程中也要經常洗手。 便後請用肥皂洗手。 食物製備過程中,要清洗操作檯面並保持餐廚用具的清潔。 防止昆蟲、老鼠及其它有害生物進入廚房接近食物。
2. 生熟分開 生鮮肉類、禽類和海產類食物要與其它食物分開 加工處理生鮮食物要用單獨的器具,如刀、案板和其他用具 生熟食物要用不同器皿分開存放,不要生熟混放
3. 完全煮熟 食物 , 尤其是肉、禽、蛋類和海產品要完全煮熟 燉湯、燉菜要煮沸,食物中心溫度至少應達到 70 ℃;肉和禽類食物要煮透,不能帶血絲 ; 最好使用食物溫度計 菜餚再次加熱要熱透 炸、烤和烘製食物時不要過度烹調 , 以免產生有害物質
4. 食物要儲存在安全溫度下 熟食不要在室溫下存放超過 2 小時 熟食和易腐敗的食物應及時冷藏(最好在 5 ℃以下) 熱餐在食用前溫度應保持在 60 ℃以上 即便在冰箱中,食物也不能儲存過久 冷凍食物不要在室溫下解凍 確保水和食物原材料安全
5. 飲用符合安全標準的水 挑選新鮮和有益健康的食物 選擇經過安全處理的食物,如巴氏消毒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