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藥,就是一種透過人體吸收有毒物質而使人中毒甚至導致人的死亡的一類藥物。
目前,世界上已知的化學物質大約有800萬種,其中,比較常用的化學物質就有7萬多種,在這些品種繁多的化學物質中,不乏存在一些有毒的化學物質。如果這些有毒的化學物質都能夠恰當運用,則能夠給人類做出貢獻;反之,這些有毒的化學物質則能夠給人類帶來災難。
按照目前的現實情況來講,許多有毒的化學物質都會用來製造農藥,而我們普通人所經常接觸的毒藥也正是指的農藥。因此,我們應該拿農藥來“說事”。
農藥是指用於防治危害農林牧業生產中有害生物的一種化學藥品和生物藥品。根據原料來源可分為有機農藥、無機農藥、植物性農藥和微生物農藥等。根據加工劑型可分為粉劑、可溼性粉劑、可溶性粉劑、乳劑、乳油、濃乳劑、乳膏、糊劑、膠體劑、燻煙劑、熏蒸劑、煙霧劑、油劑、顆粒劑和微粒劑等。一般來說,農藥多為液體或固體,只有極少數是氣體。
農藥的合成方法十分複雜,不是專業生產農藥的技術人員,很難講清楚農藥的合成方法。因此,我們就不加以探討。我們所要探討的就是“毒藥過期後就意味著沒有毒性了”說法的真假。
我們都知道任何物質都有保質期,農藥也不例外。不同種類的農藥,其保質期是不一樣的,大部分農藥的保質期都是兩年,但也有個別的農藥保質期是三年。對於農業生產來講,農藥一旦過了保質期,是不能夠使用的,因為農藥過了保質期後其有效成分含量會有一定的下降,從而很難殺死植物害蟲。所以,過了保質期的農藥都會做銷燬處理。
不過,過了保質期的農藥中其毒性依然存在,哪怕是過了保質期10年以後,農藥中依然存在有毒成分,只不過有毒成分會隨著時間的延長而逐漸衰減,但絕對不會衰減至一點毒性成分都沒有。
據試驗,如果採用大劑量的、10年以上的過期農藥給老鼠灌服,依然能夠將老鼠毒死;如果採用成倍的大劑量的、10年以上的過期農藥給大象灌服,也同樣能夠將大象毒死。由此可見,不管農藥過期多久,農藥中的有毒成分依然存在。所以,有些人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是不正確的。
既然過期的農藥中依然存在一定量的有毒成分,那麼,就需要對過期農藥進行專業化的妥善處理,否則,就有可能給人類或其他動物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因此,我們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將過期農藥交還給專業機構進行處理,是堅決不能隨意丟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