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廣泛,我國抗菌藥物使用量大,臨床存在濫用的現象。近年來,國家對抗菌藥物的管理越來越嚴格,出臺了一系列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政策,規範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
藥物的品種是指不同藥品的同一通用名稱;品規是指同一通用名稱的不同規格、劑型。
抗菌藥物品種數為藥品採購目錄中抗菌藥物品種數,複方磺胺甲噁唑(磺胺甲噁唑與甲氧苄啶,SMZ/TMP)、呋喃妥因、青黴素G、苄星青黴素、5-氟胞嘧啶可不計在品種數內。
各級醫院抗菌藥物品種數要求
三級綜合醫院 ≤50 ;二級綜合醫院≤35;口腔醫院≤35; 腫瘤醫院≤35
兒童醫院≤50;精神病醫院≤10;婦產醫院(婦幼保健院)≤40
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品規的要求
頭黴素類抗菌藥物品規≤2個。頭黴素類抗菌藥物(頭孢西丁、頭孢美唑、頭孢米諾等)
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複方製劑)類抗菌藥物品規-----口服劑型≤5個;注射劑型≤8個。三四代頭孢類藥物有頭孢克肟、頭孢泊肟酯、頭孢地尼、頭孢唑肟、頭孢他啶、頭孢曲松、頭孢哌酮、頭孢噻肟、頭孢吡肟等。
碳氫黴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品規≤3個。碳青黴烯類藥物有亞胺培南、美羅培南、比阿培南、厄他培南等。
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品規≤4個;注射劑型品規≤4個。氟喹諾酮類藥物有氧氟沙星、諾氟沙星、左氧氟沙星、依諾沙星、莫西沙星,環丙沙星、培氟沙星等。
深部抗真菌類藥物品種≤5個。深部抗真菌藥物有氟胞嘧啶、氟康唑、兩性黴素B、卡泊芬淨、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米卡芬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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