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有一種說法,認為“頭痛醫腳,腳痛醫頭”的醫生都是庸醫,是這樣的嗎?從字面意思來講,的確是這樣的。一個醫生明明患者是頭痛,你卻去治療腳,明明是腳痛卻去治療頭,這和緣木求魚有什麼區別?
但是,為什麼又說這樣的醫生在針灸治療中卻是良醫呢?
1.針灸治療中的“頭痛醫腳,腳痛醫頭”內涵是什麼?針灸治療疾病發揮作用的主要是穴位的選擇和針刺手法的使用。合理的取穴組方和適宜的針刺手法是保證療效的關鍵。那麼,在針灸治療中的“頭痛醫腳,腳痛醫頭”該如何理解呢?
這裡應該從取穴方式來講,穴位遍佈全身,選穴組方的方法不外乎這幾類:(1)遠部取穴;(2)近部取穴;(3)隨證取穴;(4)特殊取穴(也就是經驗選穴)。
針灸中的“頭痛醫腳,腳痛醫頭”屬於遠部取穴中的一種形式,也可以稱為“上病下取,下病上取”。說的是身體上半部分的疾病,可以在身體下半部分取穴;下半部分的疾病,可以在身體上半部分取穴治療。
2.針灸治療中為什麼可以使用“頭痛醫腳,腳痛醫頭”的觀點?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這是中醫學的整體觀,“上病下取,下病上取”就是以這個觀點為基礎來治療疾病的。
並且,從經絡循行來講,十二正經的循行是依次交替的,像一個圓環一樣,一個交給一個,沒有中斷,整體走向規律為:手三陰經從胸走手,手三陽經從手走頭,足三陽經從頭走足,足三陰經從足走腹再走胸,交與手三陰經。
可見,全身上下都是由經絡聯絡成一個整體的。這就說明針灸取穴“上病取下,下病取上”是有理論支援的。
3.在針灸治療中如何使用“頭痛醫腳,腳痛醫頭”針灸治療的取穴依據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一切都是以疾病的辯證為主,在透過辯證、辯病位之後,選經、再選穴。
就以頭痛為例,如患者頭痛以頭頂正中刺痛為主,這時候就從辯病位、病性、所屬經絡為主。病位為頭頂正中,屬於足厥陰肝經經脈循行部位,疼痛性質為刺痛,屬於淤血證。
這時候取穴除以頭部疼痛部位的穴位,如百會、四神聰以外,還需要加用肝經的穴位,如太沖穴,淤血證需要活血化瘀,可加用血海,以及“血會”膈俞穴。這裡除了百會、四神聰這幾個穴位外,其他的都可以稱為“上病下取”。
“下病上取”如雙腳冰冷,可以取大椎穴艾灸治療;雙足發軟,可以取百會壓灸,像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臨床上需要靈活運用,不可拘泥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