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六病版《傷寒論今釋》之表部厥陰病之桂枝湯證第54條
表部病辯證
一、太陽病
1、綱領證
1、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2、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
二、厥陰病
1、綱領證
337、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2、當歸四逆湯證
3、桂枝湯證 表虛證
42、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44、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
45、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
25、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一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54、病人髒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
時發熱,自汗出,則有不發熱,不汗出時。此則似於瘧,非必太陽中風。但以發熱、汗出,有桂枝證,故桂枝亦治之也。
汪氏雲:髒無他病者,謂裡和能食,二便如常也。
山田氏雲:以上七條,叔和補入之語,宜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