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藥有一句俗語叫“人參殺人無過,大黃救人無功”,意思是指用人參這樣貴重的補藥治病而誤傷人命,人們往往會認為用藥之人沒有什麼罪過,因為用的藥是好藥,而即便是用大黃這樣“低賤”的瀉藥治病而使病人痊癒,人們也往往會認為用藥之人沒有什麼功勞,因為用的藥。實際上,根據藥物的貴重與否來判斷藥物的功效好壞,自然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因為病有不同,藥性有別,只有針對病因病機對症下藥才能達到好的用藥療效,至於補益藥長期受人們的歡迎,其原因更多的是大眾對養生、長壽的淺層認識,認為透過使用補益藥補充身體的氣血陰陽便可以養生防病,這本身就偏離了中醫藥的辨證論治理念,自然會容易導致因補致虛、因補致病的問題。
從價格較為低賤,且作為瀉下藥的中藥大黃來說,由於其藥性苦寒沉降,能盪滌腸胃,所以具有很強的瀉下通便作用,可以用來治療積滯便秘,若病機屬於中醫理論中所講的裡熱實證,或者屬於陽明積滯的熱結便秘,大黃均可以很好地發揮作用,但由於大黃藥性比較峻猛、易傷胃氣,所以脾胃虛弱者及妊娠期、月經期或哺乳期婦女要禁用或慎用大黃。然而,臨床上需要瀉下通便的病症比那些氣血虛弱的病症要少很多,因此瀉下通便的大黃便不如肉蓯蓉、人參等貴重補藥出名了。實際上,養生未必純用補藥,通便也是養生的一種方法,東晉的葛洪曾有“若要長生,腸中常清;若要不死,腸中無屎”之說,可見,作為攻下藥,大黃可以“以通為補”,幫助緩解老年人的常見便秘,尤其是將大黃炮炙加工成傳統中藥“清寧片”後,大黃的功效就變得十分緩和,適用於年老、體弱或久病的便秘患者。因此,大黃雖為峻猛的一味瀉藥,但依然可以辨證用於年老體弱的便秘患者,而對於中醫所說的裡熱實證,即便病人體弱,也可先應用大黃等藥物瀉下通便,從而緩解胃腸道壓力,改善胃腸道功能。如此功勞,又豈能說大黃無功呢?
再來看備受推崇的大補元氣的名貴中藥——人參,從古至今關於人參的許多神話傳說不勝列舉,而人參的功效作用更是屢受推崇,成書於兩漢時期的《神農本草經》中便將人參列為上品,記載其具有“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久服輕身延年”等功效,現代《中國藥典》也記載人參具有“大補元氣、復脈固脫、補脾益肺、生津、安神”的功效,可以用於體虛欲脫、肢冷脈微、脾虛食少、肺虛喘咳、津傷口渴、內熱消渴、久病虛羸、驚悸失眠、陽痿宮冷、心力衰竭、心原性休克等多種病症。可見人參的功效應用的確十分廣泛,然而縱觀人參的這些適應病症可以發現,人參所主病症的病機多屬虛證。這正是人參功效的主要特點,即用於氣虛證疾病的治療。然而,如果患病之人沒有明顯的虛證,則沒有必要再去使用人參這一貴重中藥,一方面徒增藥味、藥量、藥費,另一方面如果病人本身感受了外感風、寒、溼等邪氣,有著明顯的外感病,這時使用人參還會有“閉門留寇”的弊端,影響疾病的恢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病人既有外感病,又有著體質上的氣虛,這時人參是可以使用的,不過這時應當遵循中醫藥專業人士的指導才可以。最後還需要注意的是,由於人參與藜蘆、五靈脂、萊菔子、皂莢等藥物同用,有藥性相反、相畏、相妨礙的弊端,因此服用上述中藥時是不宜使用人參的。
這樣說來,大黃未必無功,人參未必無罪。然而實際上,藥物和疾病本身都有著自己的藥性特點和病機特點,順之則興,逆之則夭,唯善用者,能致其妙,辨證用藥才是合理使用中藥、發揮藥物療效的保障,從這方面來看,無論大黃、人參,抑或是蟲草、車前,又哪裡有高低貴賤之分,用藥得當,車前子、馬齒莧也是救命稻草,用藥不當,蟲草、仙丹也是催命兇鈴。若是胃腸實證,亟需通下,則縱然容易傷耗胃氣也需直用大黃而不存顧慮,中醫稱“急下存陰”,即為了防治胃腸積滯變生更嚴重的病變,當胃腸通便之後,則即刻停止使用大黃,中醫謂“中病即止”,即達到療效、起到作用即停止用藥,防止藥物傷耗身體正氣;若是外感病兼有氣虛體質,年老體弱,單獨發散風寒而正氣不足以祛邪,則容易使病情反覆甚至嚴重,且單獨使用發散風寒的藥物本身便容易耗散正氣,此時自然需要適當配伍人參、白朮等扶助正氣的藥味。
可見,在中醫辨證論治的思維指導之下,諸藥、眾生普同一等,藥有兩面,病有陰陽,藥物的副作用是其固有的特點,然而如何發揮其功效卻在於我們的合理使用,我們自不應以高低貴賤、補益與否來隨意判定藥物的好壞,如果不辨證對待的話,恐怕就會使救病者無功,而害病者安逸,猶如清代徐大椿《人參論》中所說“先破其家而後殺其生者,人參也”,既傷害了病體,又多費了藥費和錢財。因此,我們應當實事求是地看到藥性、病性的各自特點,似孫思邈《大醫精誠論》中所說“要須臨事不惑,唯當審諦覃思”,清醒認識,辨證地看待的中藥功效才能更好地發揮中藥的療效,才能樹立真正的中醫藥文化自信、理論自信和療效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