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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留針問題

我們翻閱鍼灸文獻如:《明堂》、《銅人經》、《甲乙經》、《鍼灸大成》等書,記載針刺留計時伺,都是3呼,5呼,還有的1呼,最長的留10呼。所謂1呼即呼吸1次。生理學的記載每分鐘呼吸18次(或曰16次)。即或針10呼亦只半分鐘。

留針的目的是“待氣”。鍼灸的術語“得氣”表現在麻、酸、脹、重的感覺;得氣的病人效果就好,不得氣的病人效果較差。針刺留針是“待氣”,最長10呼,如不得氣即起針,針刺的效果不佳。

《靈樞•終始》:“堅拒勿出,謹守勿內(納),是謂得氣。”《素問•離合真邪論》:“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標幽賦》中有具體的描述:“輕滑慢而未來,沉澀緊而已至。……氣之至也,如魚吞鉤餌之沉浮;氣未至也,如閒處幽堂之深邃。”意指標下空虛,缺少吸力,病人無何感覺為不得氣。

林屋江上外史《針感內篇》:“凡針入穴,宜漸次從容而進。攻病者知酸、知麻、知痛,或似酸、似麻、似痛之不可忍者即止。”

由此看來,針刺得氣以後,即宜取出,再留亦無治療意義。

驗證“得氣”的方法有三種:一是看病人面部表情,如皺眉縮鼻等難以忍受之狀;二是問病人是否感到酸、麻、脹、重或微痛;三是由醫生持針的手指捏針上提有沉澀感。如果得氣,可以起針。沒有得氣時,少停至多10呼,還沒得氣,即可起出。可見鍼灸傳統技術是沒有留針過久的記載。

在我們臨床經驗中也有例外。1955年瀋陽傳染病院奉衛生部指示,乙型腦炎如用西藥不效時亦可以用中醫療法。最初是開展鍼灸,我參加治療2年。曾遇一患兒抽搐,針刺以後即止抽,然而只要一起針,片刻之間又發生抽搐,只好久留不起,有留針8小時而收效的病例。

還有在50年前我正年輕的時候,在藥房坐堂行醫。一般習慣,上午門診,下午往診。有一位痛痺患者,服藥無效,鍼灸必須久留方效,每次留針半小時。有一天此人下午來診,我欲往診,病人要求給他治完再走,豈料針刺才完,病家來電話催請,說病情危急,以速去為好。這位病人說:“先生快去吧,治病救人嘛,我等先生回來再起針。”我乘車急往,搶救約兩小時始脫離險境,我回到診所時間已達4個小時。這位鍼灸病人已急不可耐,但也無可奈何。我回到診室,病人說:“可把我坑苦了!”起針時已發現滯針現象,然而從此競告痊癒。

以上兩例看來留針不是沒有意義。然而要因病而異,而且必須“得氣”以後再留,留的時間長短,也因病而有所不同。如不考慮“得氣”問題,針刺以後一概留針20分鐘(現在鍼灸界的常見現象)那就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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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源/中國中藥雜誌 編校/金瑤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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