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腎病能不能治癒?”
每次收到腎友們的這種問題,我都比較犯難。如果在診室遇到這個問題,相信大部分醫生都不願意回答它。
因為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只能說:部分能。
但“部分能”三個字,顯然會被人認為是敷衍,那就展開說一下。
首先要知道,治癒分2種:
一種是臨床治癒:也就是尿蛋白等指標、水腫等症狀完全緩解,不影響正常生活,你只要不主動告訴別人自己有腎病史,別人就看不出來。對於大部分腎病患者來講,做到這個並不難,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後,多數腎友都能夠達到。
另一種治癒,是完全治癒,也就是咱們常說的“根治”。做到這一點就比較難,不僅需要症狀指標恢復正常,也需要顯微鏡下看到患者的腎臟在病理上恢復正常。
症狀較輕、病理損害較輕的腎病,比如微小病變腎病、輕度系膜增生性腎病、兒童紫癜性腎炎等等,經過醫療干預後,幾乎可以全部達到完全緩解,也就是臨床治癒;病情較重的,也有半數以上的患者得到臨床治癒。
一般腎臟病學的研究,到臨床治癒就結束了。腎科醫生們大腦裡對治癒的概念,通常只有臨床治癒,沒有完全治癒一說。
但患者們的大腦裡想象的治癒是根治,也就是完全治癒。
麻煩就在這裡。
因為要確定是否完全治癒比較困難:要麼你需要長期跟蹤隨訪,看看患者直到生命走到盡頭有沒有復發;要麼需要再花錢受罪做一次腎穿刺,看看這位康復患者的腎臟組織細胞,是不是在病理上得到了徹底的復原。大部分情況下,這些做法沒有必要。
根據有限的少量研究,比如對微小病變腎病展開的少量研究,對康復患者重複腎活檢,可以發現部分(注意不是全部)患者的腎臟組織細胞完全復原,也就是根治了。
但是對於大多數臨床治癒的患者,比如常見的IgA腎病、慢性腎炎、成人腎病綜合徵等等,沒必要重複腎穿刺。就算再穿一次,腎臟組織也是有“傷疤”的,這些“傷疤”是潛在的復發風險。
有研究發現,多數腎病的臨床治癒狀態若能保持4年,4年不復發,那麼復發風險會大幅度降低,也就是接近永不復發的完全治癒狀態。
所以我們要做的,是儘可能規範地服用和減停藥物、養成健康生活的習慣,來進一步減小復發風險;以及定期複查,以便萬一出現復發時及時發現、補救,阻止病情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