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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自和”首先是由中國東漢時期著名的醫學家張仲景在其所著的《傷寒論》中提出的,然後由後來諸多醫家不斷完善發展,逐漸形成一種理論。陰陽自和是人體生命活動的深層次規律,也是防病、治病的內在依據,對中醫的臨床以及康復有著深遠的影響。

追本求源,陰陽自和的理念源自中國古代的“陰陽貴和”的哲學思想。《淮南子·範訓論》:“天地之氣,莫大於和。和者,陰陽調。……,陰陽相接,乃能成和”。張仲景在《傷寒論》中指出:“凡病,若發汗,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現代中醫學講義對此的揭示為,通過藥物、飲食或其他手段,使人體的陰陽通過自我調節,而達到新的穩定狀態,實現自愈。“和”在《說文》中:“龢,調也”,“調”在《說文》中:“調,和也”,本義是配合、和諧,“事之調適者謂之和,其義一也”[。由此可知,“和”與“調”為同義字,是適合,和諧的意思,既有表示狀態處於一種和諧平衡的意思,也有調節使之和諧平衡的過程之意。所以在“自和”中,“和”表示的是陰陽兩者一個動態的調節過程,其動力就是陰陽兩者內在的矛盾運動,通過陰陽雙方的互交作用來達到“自和”。在正常情況下,機體的陰陽依據“自和”的能力而維持其正常的生理功。即便有部分不強的邪氣侵入體內,機體也能通過自身陰陽的調節作用而“自和”,使機體恢復到陰平陽祕的健康狀態;在疾病狀態下,通過一定的藥物、靜養或者康復手段來激發或者調動機體陰陽的自我調節能力,從而實現“自和”,以達到自愈的目的。

陰陽自和——機體的根本屬性與自發趨勢。首先,陰陽本身是統一於一體的兩個方面。世界上任何事物和現象都可分為一樣兩個方面,“和”是陰陽分開的前提,也是陰陽存在的基礎,沒有“和”,就無所謂陰陽;“和”貫穿於陰陽的各個方面,即“和”存在於陰陽的對立、轉化之中,表現在陰陽雙方可以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並且在陰陽之中又分陰陽,如此往復,以致無窮。人體也具備這中陰陽雙方相互統一、分而不離、“和”中對立轉化的陰中有陽,陽中寓陰的特性。其次,陰和陽雙方只有在“和”的作用下才能發揮本身正常的功能。陰和陽分別具有自身的特性和功能,但這種特性和功能的發揮需要依據對方的幫助來表現,失去了對方也就沒有自己的功能和作用了。人體中的陰陽也是如此,在人體中,氣屬陽,血屬陰,氣為血之帥,血為氣之舍。沒有氣,血就不能執行,不能表現出血的生理特性,沒有血氣就成了無源之水。第三,“陰陽自和”是機體的本性,是通過機體陰陽雙方互根互用、對立制約、消長轉化的互相作用而自發形成的。在人體的生命活動中,陽在屬性和功能上主要表現在生命物質的異化過程中,以分解和釋放能量為主;陰在屬性和功能上主要表現在同化作用中,以合成和儲存能量為主。陰藏精的過程需要在陽氣的推動下才能完成,同時,陽藏精也為陽氣的化生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陽化氣需要有陰精提供足夠的物質基礎,同時又推動陰精的藏固。陰陽這種特殊的互根、互生、互存、互制、互消、互長的關係與作用,就使得機體內的陰陽雙方必須保持互相之間的協調和合,因此,“陰陽自和”作為自發運動是機體唯一的選擇。

陰陽自和的三種狀態——健康態、疾病態與死亡態。由於“和”即是陰陽的基本屬性和自發趨勢,每個人由於自身陰陽不同的原因,會在“自和”的過程中表現出不同的狀態。其一,健康態,即陰平陽祕,這是機體陰陽自和所表現出的最佳狀態與結果,陰氣平和,陽氣固祕,那麼精神就會正常;如果只有陽氣而沒有陰氣,精神就會絕滅,反之,只有陰氣而沒有陽氣那麼生氣就會絕斷,因此,不管是陰還是陽,偏離了哪一方,就會使機體出現疾病或者死亡。所以,陰陽相“和”所表現出的最佳狀態就是陰平陽祕,是由機體在巨集觀上所表現出的平穩、和諧的健康狀態,也就是陰陽自和的最佳狀態與結果。其二,疾病態,即陰陽失和的狀態,由於機體不一定一直維持陰平陽祕的最佳健康狀態,當內外環境發生變化時,陰陽之間就會發生不和,陰陽自和的自發過程受到干擾,機體內陰陽趨向於和就會受阻,就會表現出疾病的狀態。當機體正氣記憶體時,機體通過自和而使機體趨向於恢復陰平陽祕的健康狀態;但是,這種陰陽自和的能力是在一定程度和範圍內實現的,如果超出了陰陽自和的閾值就會出現陰陽絕離的狀態。其三,死亡態,即陰陽決離態,表明機體內部陰陽自和的過程遭到徹底抑制或破壞,從而使“自和”的特性和趨勢失去存在的條件而停止。

疾病的防治關鍵——陰陽自和。由於疾病是機體陰陽不能夠實現“自和”所產生的,所以,無論防病還是養生,其目的都是在於使機體陰陽調和,預防陰陽發生不自和的現象;治療疾病的任務就是調和機體的陰陽,促進機體的陰陽自和,使陰陽自和在機體內順利發生與進行,從而促使機體向陰平陽祕的狀態發展。因此,在PD的治療或康復中,一定要重視陰陽自和這一機體的根本屬性,並且充分利用陰陽自和這一機體的自發趨勢,以達到治病、康復、養生的目的。

重視促進“陰陽自和”的手段。無論治療疾病還是康復、養生,都是通過激發並且利用機體這一“陰陽自和”的內在根本樞紐而達到治病、強身的目的的。雖然機體具備自和的能力,也存在有自愈的傾向,但是也不能否定治療和積極主動進行康復的所起的作用。因為,“自和”原本是機體內陰陽雙方自發進行的一種趨勢,其中“自和”能力的強與弱、有與無,將直接決定疾病治療的有效或無效,決定著康復效果的好與壞。所以必須重視如何激發、利用“陰陽自和”的手段,以促進機體“自和”能力的提高。

陰和陽的關係,在表面上看來是事物內部既統一又對立,缺一不可,互為依存,互為消長的兩個方面,但是,在陰陽雙方互為消長的同時,也存在陽主陰從的現象。《周易·繫辭傳》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是最早關於陽主陰從的記載。在《素問·生氣通天論》中又說:“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西漢時期的董仲舒認為:“陽始出物亦始出,陽始入物亦始入,陽方盛物亦方盛,陽方衰物亦方衰。物隨陽而出入,數隨陽而終始”。張景嶽認為:“夫陰以陽為主,所關於造化之原,而為性命之本者,惟斯而已”。由此可知,陽氣在人的整個生命活動中是推動生命活動的動力與源泉。陽氣在人的生命活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機體各系統中組織器官的各種生理活動和氣血津液的生化,都需要陽氣的推動、固攝、溫煦和氣化等作用才能正常執行。但是,在重視強調陽氣主導作用的同時,也要同時注意構成機體物質基礎的陰精的重要作用,既發揮陽氣的主導作用,又發揮陰精的主體作用,使兩者協調運動,通過陰陽自和而達到機體的最佳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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