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趙馨,山東中醫藥大學中醫八年制學生。
【指導教師】郭煒,山東中醫藥大學中醫學博士,山東新中魯中醫醫院副主任醫師。
臨床實踐中經常需要複診,首診易,複診難,複診要不要更方,如何取捨?
1.效不更方
若患者患病數年,病去如抽絲,稍微勞累或生氣就極易復發,故當效不更方,繼續服用,祛除病根。
2.效要更方
(1)辨別先後,分步驟治療
在邪盛為主的情況下,當遵“邪不先去,補正亦無益”的原則;在正虛為主的情況下,當遵“補正以祛邪,方為要法”的原則。郭子光總結臨床的8個步驟要領:凡有外感先治感,氣機不疏先治鬱,運化失司先理脾,平調陰陽治原病,整體區域性善處理,無證可辨亦須辨,治標藥物逐步減,西醫診斷作參考。
(2)同類方交替使用
剛開始服用效果佳,當服用一定劑量時,療效可能大不如前,更方一定程度可維持患者對藥物的敏感性。
3.不效更方
(1)病重藥輕,不效更方
(2)方不應證,不效更方
(3)辨證失準,不效更方
4.不效不更方
由於疾病的複雜性或發病時間長,許多疾病不可能在短時間治癒。嶽美中先生告誡“治急性病要有膽有識,治慢性病要有方有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