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應(Adverse reaction)
指按正常用法、用量應用藥物預防、診斷或治療疾病過程中,發生與治療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其特定的發生條件是按正常劑量與正常用法用藥,在內容上排除了因藥物濫用、超量誤用、不按規定方法使用藥品及質量問題等情況所引起的反應。
凡用藥後產生與用藥目的不相符的並給病人帶來不適或痛苦的反應統稱為不良反應(adversereaction)。藥物的不良反應包括副作用(sideeffects),毒性反應(toxicreaction),變態反應(allergicreaction),後遺效應(aftereffect),繼發效應(secondaryeffect),特異質反應(idiosyncraticreaction)及“三致”(致癌carcinogenesis、致畸teratogenesis、致突變mutagenesis)作用。一般是可預知的,但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則是難以恢復的。
區別於 副作用(Side Effects;Adverse Reactions)
指應用治療量的藥物後所出現的治療目的以外的藥理作用。藥物正作用是主要的.一種藥物常有多方面的作用,既有治療目的的作用也並存有非治療目的的作用。副作用和治療作用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治療目的的不同,也導致副作用的概念上的轉變。副作用常為一過性的,隨治療作用的消失而消失。但是有時候也可引起後遺症。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了專門的不良反應上報渠道、網站和上報制度。http://www.adrs.org.cn/ 也有醫院或藥店的專業藥師收集處理病人所反饋的藥物、化妝品的不良反應,然後進行上報。但即便如此,也有大量的不良反應事件沒有得到及時上報和處理。
所以作為普通人,如果您在使用藥物,化妝器,器械的情況下,您可以反饋給您身邊的或是當地醫院藥店的藥師朋友,他們會進行上報,上報收集後,經過大量資料處理反饋,最後就可以反饋給國家,進行說明書的修訂,或是藥物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