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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針灸治療原則比較簡單純粹,多是根據基礎的中醫八綱理論,結合疾病的病位、病性,來確定的治療大法,所以針灸治療通常遵循以下原則:

一.清熱與溫寒

熱則疾之:對於熱性病的治療原則是點刺出血或淺刺快出針,手法宜輕而快,針用瀉法,以清瀉熱毒。《靈樞·九針十二原》“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與此同義,如點刺出血,以洩其邪熱。如表熱證用毫針淺刺曲池、合谷、大椎等穴,並疾出其針,以宣散熱邪。五臟熱者,選擇相應的腧穴而刺之,如心熱者,取中衝、少衝,點刺出血,以洩其熱;熱在經絡區域性者,用毫針散刺,或三稜針點刺,或面板針叩刺區域性出血,以疏散邪熱。“疾”也有快速運針的意思,即快速提插,快速捻轉,相當於瀉法,多用於實熱證。

寒則留之:對於寒性病的治療原則是深刺久留針或用灸法,以助其陽氣恢復,溫經散寒。此外,“留”還有暫停之意,並不是停止之意,而是與熱者疾之相對而言,有慢速運針之意。如《靈樞·九針十二原》:“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

寒者熱之:疾病的性質屬寒(表寒證、寒痺證、髒寒證),用熱性治療方法,如艾灸法可溫散寒邪,溫通經絡,益陽祛寒;或用針刺熱補法,以益陽溫經散寒。如表寒證可溫灸肺俞、大椎等穴,以溫散表邪;寒痺證,可用隔附子灸,或溫針灸,以溫經散寒;髒寒證可取相應的腧穴,以溫灸之。

血寒者灸之:血寒是指血脈中陰寒盛,或為寒邪襲於血分,或為陰氣不足,陰寒內盛,可致血脈凝滯,變生諸病。依“寒者熱之”大法,治用灸法,以扶陽祛寒,溫通經脈。如血寒導致血脈凝滯引起的脫骨疽,或血寒經血閉阻引起的痛經,均可採用溫通的方法進行治療。

總之,熱證和寒證在臨床上的表現往往錯綜複雜,變化多端,所以清熱溫寒的運用也應靈活機變。假如熱邪入裡,即“陰有陽疾”,亦可採用深刺久留針的方法,直到熱退為止。如熱未退,還可反覆施術。假令寒邪在表,亦可用淺刺不留針的方法,或用點刺法治療。假如上熱下寒,如咽乾而痛,心煩,兼見便溏肢冷,脈沉弱者,是下焦虛寒,陽不入宅,戴陽於上,治宜溫補下元,引火入宅。真寒假熱者,可在溫寒的基礎上佐以清熱;真熱假寒者,可在清熱的基礎上,佐以溫寒。

二.補虛與瀉實

“虛”是指人體的正氣虛弱,“實”是指邪氣偏盛。補虛就是扶助人體的正氣,增強臟腑器官的功能,補益人體的陰陽氣血以抗禦疾病。瀉實就是驅除邪氣,以利於正氣的恢復。針灸的“補虛”與“瀉實”,是透過針和灸的方法激發機體本身的調節機能,從而產生補瀉的作用,達到扶正祛邪的目的。

虛則補之:虛證的治療原則是用補法,即選用具有補益作用的腧穴和針灸補法,以益氣養血、振奮臟腑功能。

實(盛、滿)則瀉之:實證的治療原則是用瀉法,即選用具有祛邪作用的腧穴和針刺瀉法,或點刺出血,以達到清洩邪氣、促進疾病癒合的目的。

陷下則灸之:“陷下”有兩種含義,一是指中氣下陷,失於固攝;一是指脈象沉下。對氣虛證、陽虛證的治療原則是以灸為主,以補中益氣、昇陽舉陷。如陽氣暴脫,汗出不止,肢冷脈微者,應取神闕、關元、氣海等穴,用大艾炷重灸,以回陽固脫;對脫肛、子宮脫垂等中氣下陷證,應當艾灸百會、氣海等穴,以升舉下陷之氣。

菀陳則除之:屬實則瀉之的範疇,是指氣血鬱久,絡脈瘀阻,治應祛除瘀滯,用刺血的方法,以活血除瘀通絡。如外傷扭挫或氣滯血瘀形成的腫痛,或邪入營血,鬱結不解和久痛入絡等,宜用三稜針點刺十二井穴及其區域性絡脈出血,也可取阿是穴用刺絡拔罐法以散瘀通絡。

血實者決之:“實”者,邪氣實也,即血中邪氣亢盛,或為邪毒壅於血分之血熱證,或瘀血痺阻的瘀血證,“決”者,瀉也,有破血之意,可用刺血的方法治療。如邪毒壅滯血分,引起高熱,煩躁不安,甚則神昏譫語,急取曲澤、委中、十二井穴,三稜針點刺出血,以清瀉血分熱毒。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是指臟腑經絡虛實表現不明顯或虛實兼而有之者,如不涉及其他經脈,只是本經一時性的氣血紊亂者的治療原則,是取本經腧穴以調和氣血,恢復臟腑功能。

另外,針灸的補瀉不是直接補人體的不足,或瀉人體的有餘,而是使用一定的針法灸法施術於腧穴,透過經絡的調整作用,間接地產生補瀉效果的。故針灸補瀉作用的產生包括人體的機能狀態、經絡、腧穴、處方、刺灸法等內容。所以,臨症時只有認真辨證,全面分析,施術得當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三.區域性與整體

針灸治病,既應重視病變區域性的治療,也應重視整體治療及針對病因的治療。並可根據病變的性質和程度有所側重,將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取得最佳療效。如面部斑疹問題一定要與臟腑辨證結合,具體的可以翻看以前的針灸治面板病文章。

四.治標與治本

標和本是一對概念,用以說明病變過程中各種矛盾的主次關係。具體而言,就邪正雙方來說,正氣為本,邪氣為標,從病因與症狀來說,病因為本,症狀為標;從疾病先後來說,舊病、原發病為本,新病、繼發病為標。

急則治其標:在標病急於本病時,應先治標。如肺結核咯血者,應先取魚際、孔最、中府、膈俞等止血,血止後再以其他方法治其本。

緩則治其本:在一般病勢不急的情況下,應針對疾病最根本的病因進行治療。如腎陽虛引起的五更瀉,宜灸氣海、關元、命門、腎俞等穴溫補腎陽治其本,腎陽溫煦則洩瀉可愈。

標本同治:當標病與本病俱緩或俱急時,宜標本同治。如急性吐瀉引起的四肢厥冷者,宜針中脘、內關、天樞等穴以和胃治本,同時灸神闕、關元、大椎等穴以溫陽治標。

總之,治標只是在應急情況下的權宜之計,而治本才是治病的根本目的。急則治標緩解了病情,解除了新病,就給治本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其目的仍是為了更好地治本。所以說,標本緩急是從屬於治病求本這一根本法則的,並與之相輔相成,臨床上要靈活應用。

五.同病異治與異病同治

同病異治:同一種疾病,因患者個體差異和病機的不同,應採取不同的治法。例如感冒,如果發生在夏季,因暑溼之邪為患,故治療以祛暑溼為原則,取大椎、合谷、中脘、足三里、支溝等穴治療。如果發生在冬季,因風寒之邪為患,故治療以祛寒解表為原則,取曲池、尺澤、少商、外關等穴治療。

異病同治:不同的疾病,由於病因相同或在病程的某一階段出現了相同的病機,可採取相同的治法。例如子宮下垂、胃下垂、脫肛為不同疾病,但其病機都是中氣下陷,故治療時都可取百會穴升提中氣。

六.因時、因地、因人制宜

因時制宜:《靈樞·終始》“春氣在毛,夏氣在面板,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一般春夏之季,人體氣血趨向淺表,針刺宜淺。秋冬季節,人體氣血斂藏於內,針刺宜深。此外,在針灸臨床上還應注意針刺的時機問題,如治療瘧疾宜在發作前2~3小時進行針治,痛經一般宜在月經來潮前開始治療,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因地制宜:由於不同的地理環境,不同的氣候條件和生活習慣,人的生理活動和病理特點也不盡相同,所以治療方法也不盡相同。

因人制宜:是根據人的年齡、性別、體質等不同特點,制定適宜的治療方法。如老年人氣血衰少,機能減退,不宜用強刺激;小兒生機旺盛,但氣血未充,臟腑嬌嫩,針刺宜淺刺不宜留針,人的體質有強弱、寒熱及對針刺的耐受性不同,所以在針刺時也應有所區別。

綜上所述,臨床疾病的症候表現多種多樣,病理變化錯綜複雜,疾病除有虛實寒熱之外,病情有標本緩急,病人體質有弱有強,地區氣候也不盡相同,所以針灸治療時,應分清主次,區別緩急,同病異治和異病同治,以及因人、因時、因地制宜的原則,才能取得較好的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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