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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痴呆症多發生於老年前期和老年期,65歲以前發病者,稱為早老性痴呆;65歲以後發病者則稱為老年性痴呆。

有人說:“老年痴呆症是人腦的自然衰老過程”。

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觀點!實際上,老年痴呆症是一種神經細胞變性、壞死的疾病。老年痴呆症有特定的病理學改變,包括神經原纖維纏繞、老年斑、顆粒空泡變性、神經元喪失等。這與tau蛋白和Αß澱粉樣蛋白異常沉積有關。

該病隱匿起病、不斷進展。迄今病因不明。臨床上常以記憶障礙、空間定位、定向損害、失語、失用、失認、抽象思維和計算力損害、執行功能障礙、人格和行為改變等為主要臨床表現。患者的社交、職業與生活功能受到嚴重影響。

據國際阿爾茲海默症研究組織(非盈利機構)的調查資料,目前,全球共有約 5000 萬人受到阿爾茨海默症(以下簡稱AD)的困擾;由於該類AD病人僅佔老年痴呆症的50~70%,實際的老年痴呆症病人數量遠遠高於此數字。中國現有超過600-800萬的老年痴呆症患者。到 2050 年,世界老年痴呆症病人數量將達到 1.31 億。做一個比喻:“3秒鐘,我們只能眨眼2次,但是這2次眨眼之間,世界上就多了一位新的老年痴呆症確診病人”。在我國,一對夫妻的4個80歲以上老人,就將有1個是AD患者。

有人說,老年痴呆症是最惡毒的上帝魔咒。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比癌症還可怕。因為它病因不明,沒有藥物可以對因治療,只能延緩病程。

患病先從忘事開始,後來逐漸不知道自己是誰;在失去認知、思考、自理能力同時,還可能伴有攻擊行為,出現無目的亂罵、毆打家人。這對患者和家人來說,都是悲劇。關鍵是壽命縮短,多數人只有5~10年生存期。老年痴呆是美國第六大死亡原因。報道稱,2010年,美國有8萬4千人的生命被老年痴呆症奪走;只有心臟病、癌症、重度呼吸系統疾病、腦中風和意外事故,才比老年痴呆造成更多的死亡。我國死於老年痴呆的病人更多,但是,家屬多以為是“年紀大、老死了”,其實一部分是老年痴呆所致。

針對這個腦健康殺手,很多人產生誤解,認為醫學界對老年痴呆完全無法醫治。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對症用藥、適度運動、健康飲食等等,這些措施可以緩解疾病程序,提高生活質量。

特別是近年來的幹細胞技術,有望從病因上治療老年痴呆。

例如,義大利Silvia Coco博士發表了以間充質幹細胞外泌體(MSC-EVs)治療AD小鼠的實驗文章。他在研究中首次證明,MSC- EVs對AD小鼠具有神經保護和免疫調節作用。他們給一組AD雌性小鼠鼻腔內滴入兩次MSC-EVs,兩次滴入間隔為18小時。21天后發現,MSC-EVs有效抑制了AD小鼠大腦內的小膠質細胞啟用,增加了樹突棘(大腦中提供認知功能聯絡的神經結構)密度,改善了AD小鼠的認知行為,這和他們的體外研究結果相互一致(圖1)。

近期,我院課題組在臨床前研究基礎上,採用經鼻腔滴入神經幹細胞方法,免費對5例AD受試者進行了臨床探索性研究。初步研究證實,該治療方法安全、有效。首先,所有參與研究的AD受試者均未表現出任何不良反應;同時,經3個月的觀察和隨訪,5例AD受試者的認知功能均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主要表現為,記憶力和定向力獲得顯著改善;語言表達能力提高;偏執、執拗等性格向聽話、服從等方向轉化;脾氣暴躁易怒轉變為安靜、祥和;從整日呆坐變得活潑好動;個別AD受試者的軀體疼痛症狀消失。

儘管上述臨床研究取得了一定療效,但由於實驗觀察的樣本數量有限、時間較短,尚需要進一步隨訪與總結。我們相信,今後隨著AD受試者人群的不斷擴大,課題組專家將會獲得更加詳實的臨床研究資料。

多數科學家認為,幹細胞療法是目前治療老年痴呆症的研究熱點,也是當前和未來的治療方向,也是最有可能成為對抗腦健康殺手的有力武器。我們相信,隨著醫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科學家們必將在不久的將來,闡明老年痴呆症的發病機制,從而從病因上治癒老年痴呆症。

AD受試者招募的納入標準

1) 男性或女性AD患者,年齡50-75歲;

2) 符合阿爾海默病診斷標準中可能的AD;

3) 病情程度為中度AD患者:簡易精神狀態評價量表MMSE總分≦16;

4) 受試者為小學畢(結)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能力完成方案規定的認知能力測定和其測試;

5) 生活在家中,有合適的陪護可以陪同患者進行所有門診訪視;或生活在社群公寓,有合適的陪護可以陪同患者進行所有門診訪視並且每週可以自由探視患者;

6) 篩查頭顱MRI+MRA與AD診斷相一致;

7) 語言流利且有證據表明發病前有正常智力水平;

8) 有適當的視覺和聽覺功能,可以完成認知和功能評估;

9) 如果服用AChEI或美金剛,必須連續服用至少4個月且在入組前至少2個月維持穩定的劑量;

10) 患者和陪護主觀自願參加所有的檢查與評估,並按研究要求完成所有試驗。

以下情況不在本次試驗的研究範圍之內(排除標準)

1) 除了AD外,還患有其他影響認知功能的神經系統嚴重疾病;

2) 病史或篩查頭顱MRI顯示下列異常,例如腦出血、腦梗死、腦外傷、動脈瘤、動靜脈畸形、硬膜下血腫、顱內佔位等;

3) 臨床上存在嚴重的精神障礙或精神症狀;

4) Rosen改良Hachinski缺血量表評分≤4分;

5) 伴有明顯的在治療的軀體疾病,例如嚴重的心臟病、嚴重的全身感染、嚴重的肝、腎功能異常;

6) 腫瘤標誌物異常升高或有腫瘤病史;

7) 漢密頓抑鬱量表(HAMD)評分有抑鬱者(≥17),排除假性痴呆及有嚴重自殺風險者;

8) 出血失調:異常凝血試驗結果(即血小板計數小於15萬/mm3,PT1.5INR或APTT1.5x控制抗凝血或抗血小板,不抗凝或抗血小板治療);

9) 近半年內參加過其他臨床試驗患者或使用過幹細胞治療的患者。

10) 除了上面列出的原因,主要研究者認為不適合參與這項研究的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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