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的中醫養生熱潮中常常出現“排毒防癌”“排毒養生”“排毒養顏”“排毒減肥”等熱詞,老百姓也常聽到一種論調,就是人體萬病之源、萬惡之源就是體記憶體在的“毒”或“毒素”,要想健康長壽,就應該經常“排毒”,並由此衍生了鋪天蓋地的“排毒”養生說及保健品和食品,“俘虜”了一大票粉絲。我們不禁要問:“毒”到底是什麼?我們應該怎麼應對它?
“毒”的含義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副院長林麗珠指出:“‘毒’其實有多層含義。”《說文解字》中指出:“毒,厚也。害人之艸(草),往往而生。”古人由於認識有限,認為毒從植物中生,並對人體有害,所以把毒解釋為“害”。但現代研究表明,某些天然氣、化學物質也有害。所謂“厚”,指味厚,有害成分濃度高。任何東西高度聚集必成“毒害”,某種物質如果在人體中過度攝入、過度產生、過度堆積,對人體產生危害,就是“毒”。就比如“氧氣”和“水”,是人體最需要的基本物質,但一旦過度也變成了“毒”,因此有“氧中毒”“水中毒”一說。
中醫很早就認識到“毒”的存在,稱之為“毒”“邪毒”“毒邪”等等,針對性提出了很多分類標準、認識方法。按照來源可分為外來之毒和內生之毒兩大類,具體又有風毒、熱毒、寒毒、疫毒、蠱毒、溼毒、火毒、藥毒及食物中毒等等。治療方法為“和解糾偏”、防止過度,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正氣存內,邪不可幹”。就連治病的藥物,中醫都稱之為“毒藥”,利用“藥物的偏性”來糾正“身體的偏性”,撥亂反正,使人體恢復正常。中醫也認為“是藥三分毒”,“過猶不及”,即長期、過度使用藥物對身體也是有害的。
“毒”與腫瘤中醫很早就認識到“毒”跟腫瘤的關係。漢代醫學家華佗著《中藏經》認為腫瘤是由臟腑“蓄毒”所生,“非獨營衛壅塞”所致。隋代巢元方著《諸病源候論》提到“惡核者,肉裡忽有核,累累如梅李,小如豆粒,皮肉燥痛,左右走身中,卒然而起,此風邪挾毒所成”。南宋福建名醫楊士瀛的代表作在《仁齋直指附遺方論·卷二十二發癌方論》說到“癌者上高下深,巖穴之狀,顆顆累垂……毒根深藏,穿孔透裡。”中醫認為,引起癌腫的“毒”是由外感六淫、內傷七情、飲食勞倦等各種病因長期作用過度於機體,使經脈阻滯,臟腑失調,濁邪積聚,進而所產生的一種致病物質,破壞身體的臟腑功能,導致身體滋生癌腫。癌毒潛伏體內日久,致機體癌變,其性頑烈,易耗散氣血,易致痰飲、瘀血等,變生為有形之腫瘤,其性走竄,易循經絡流注至遠處臟腑、上至腦髓、內至骨骼、外至面板等形成流毒,亦稱為“伏毒”。現代研究證實,惡性腫瘤是由於各種外源性因素(如化學致癌物、電離輻射、黴菌毒素等)長期破壞正常的身體功能所引起的,是多因素、多步驟長期累積形成的。
中醫如何“解毒”中醫理論認為,要想“不被毒害”(不生病),首先就是要“治未病”,做好養生保健,避免接觸各種“毒”(致病因素),防止過度攝入有害物質。但一旦生病了,要善用“毒藥”來“解毒”,以偏糾偏,撥亂反正,讓人體迴歸到正常的狀態,這也是最關鍵的。林麗珠指出,“解毒”指的就是透過一定的行為、食物或者藥物,祛除體內或體表的過度的“毒素”,可有以下幾種方法。
避免“飲食不潔”。避免誤食、接觸毒物,對於存在一定“毒”的食物,烹調的時候可以透過配伍降低有害的攝入。如蒸魚蝦蟹貝殼類食物,常配用生薑、蔥、蒜、紫蘇、九層塔(潮汕人稱之為金不換)等來調味解毒。
避免“飲食不節”。即避免過度的行為造成的“毒害”,中醫很早認識到過度行為對人體的傷害,如暴飲暴食對腸胃的傷害,所謂“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因此講究吃飯七八分飽即可。
飲食藥物合理配伍,降低藥物本身有害物質的堆積。這個在藥物炮製學方面最為體現,按特定的炮製方法減除藥物的毒性,或透過藥物的配伍協調而緩和藥物的毒性。
合理養生,注意避免蛇蟲犬獸螫咬所致的毒害。
身體已經有“毒”時,就要用藥“解毒”,《素問·至真要大論》中說,應當“熱者寒之,寒者熱之”。如血分熱毒,宜涼血解毒;陰寒凝滯成毒,常用溫中散寒而祛之;氣血津液不足成“虛毒”,可針對性補虛解毒;痰溼化濁成毒,則要祛痰化溼、瀉濁解毒。這也是中醫辨證治病最基本的出發點,中醫藥治癌也不例外。
何為“排毒”很多人認為“排毒”出自中醫,是中醫的治療方法。其實這是誤解,“排毒”是一個舶來詞,最早源於日本,“排毒理論”也來自日本。中醫大家陸淵雷1940年4月就撰文指出:“發表解肌諸方……日人多謂為排毒療法,顧未有以自成其說……承氣攻下,日本亦以為排毒,今審之,乃排除一種代謝廢料,出自病中之特殊代謝者。承氣證既在抗病已竟時期,則知所攻下者,非毒害性物質,近人或目攻下為排除毒素療法,與發表相等,此誤也。”陸淵雷指出“排毒”一說出自日本人,且說明了過度使用該方法的副作用,他以外感表證和陽明腑證為例,說明所謂排毒不過是排出體內代謝產物而已。
林麗珠認為,排毒法其實就是中醫的下法、發汗法,只是解毒法的一種,有一定的治療作用。但排毒法也有很多副作用,應中病即止、不可多用,以防損傷正氣。某些排毒養顏保健食品中含有大量大黃、番瀉葉等。這類原料內含有蒽醌類物質,長期使用可導致結腸黑斑和息肉,惡化腸道環境,引發嚴重腸道疾病。這類物質長期過度使用對身體本身就是一種毒素。例如芒硝,用於洩熱通便,用量一般為3~9克,曾經轟動一時的“偽神醫”胡萬林所配藥物竟然使用高達1~2斤芒硝,最後造成多人死亡。所以,不要相信瀉藥或節食就能起到排毒養顏抗癌作用。至今,國家規定的保健食品功能中並無“排毒”和“養顏”之說。濫用“排毒論”不符合中醫理論,更有悖於“辨證施治”的原則。
林麗珠指出:“既然過度即為毒,要想健康不得病,不生癌,就不要過度,包括各種物質攝取及其他行為。此外,還要學會解毒,學會糾正不良的生活行為,及時補救。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不可否認,當代社會物質文明的高度發達滿足了人的各種生活需求;但另一個方面,也存在許多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工作壓力過大、生活不規律、飲食不規律、暴飲暴食等等,對人體健康有很大的傷害。因此,要想健康不得癌、駐顏有術,學會“解毒”很重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逢事留三分,凡事不過度,擯棄不良的生活方式,單純用藥物或者保健品清理身體等所謂“排毒法”是最下乘的方式。(來源:中國中醫藥報,作者: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陳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