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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策養母許敏請的李聖律師,在淮河醫院取證完後,又趕到了北京。針對這個事件,他採訪了專業人士,讓這些專業人士對這個事件的疑點進行了分析。

得出的結論,錯換的可能性基本上沒有。

首先在這個案件開始之前,許敏就和李聖律師影片聊天了,許敏告訴李聖當年生孩的時候,不可能沒有準生證。

若是沒有準生證的,到了醫院孩子就會被“引產”掉。至於說某些人的準生證,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這個就不好說了。

反正準生證是必須要有的。

我們先看看李聖採訪了哪些人?

民航總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楊悅,她有三十多年的婦產科工作經驗,楊悅透露新生兒出生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腕帶給帶上。

這個是最為常識知識,醫院都是統一要求的,而且腕帶有專門的人負責。接生的醫生,把新生兒取出來後,緊接著助手要做的事情,就是給孩子帶上能區分孩子的這個唯一標示--腕帶。

她還透露,這個腕帶30年來基本上都沒有變化的,材質一直都是採用塑膠的。上面寫的孕婦的姓名,床號等資訊。

之所以採用塑膠,就是經過大量的實驗了,它是不怕用水浸泡的, 而且上面的字,也是不會掉的。

當李聖律師問這個腕帶會不會很容易脫落時,醫生還給演示了一下。

扣上後基本上沒有脫落的可能,這個腕帶也是反覆經過實驗後,才在所有醫院採取的這種統一的規定的,關鍵它還不是一個扣,而是兩個扣。

一個扣扣好了之後,還有另一個扣,把這個手環給扣死。

只要扣好這個腕帶,非人為的情況下,基本上是不可能掉下來了的。兩個嬰兒腕帶同時掉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說白了即便是人為把扣帶弄下來,大部分也是破壞性地弄掉。比如,直接用剪刀把它給剪下來,因為扣得太結實了。

人為弄下來,就等於是報廢了。

換一句話來說,若是想要給孩子換腕帶,基本都是要用新的了。就是把腕帶上的有關嬰兒的資訊,再重新謄寫一遍,再次給嬰兒帶上。

關鍵是基本上沒有人去摘這玩意,只有在出院的時候,護士會把腕帶上的資訊,和孕婦的資訊核對清楚,在核對清楚後,才會讓孕婦抱著孩子出院。否則,不就出了大亂子了嗎?

不出院腕帶是不會弄下來的。

所以,正常情況下,不可能抱錯的。

同時,楊悅醫生還透露,醫院也是有規定的,大三陽孕婦和正常孕婦生的嬰兒,都是會放在不同的產房和產床的。

這個規定在1992年的時候,就已經實施了。

這也是醫院最常識的規定,淮河醫院作為學識性的醫院,不可能不知道這種最基本的操作規範的。

在這裡李聖律師,再次證實了腕帶不可能自行脫落的,大三陽孕婦生的孩子,不可能和正常孕婦生的孩子放在一起的。

所以,錯換的可能性真的是太小了。兩個孩子不可能放在一個房間裡,怎麼可能會發生互換的事件呢?

之後,李聖律師又到了北京豐臺某醫院,在這裡她見到了,許敏和杜新枝在28年前生產時的接生大夫、手術大夫鄭醫生。

當年就是鄭醫生為許敏接生,為杜新枝剖腹產的。

不過,鄭醫生透漏的訊息並不多,她只是說當年的很多事情,她已經記不清楚了。她知道的是作為醫生,她負責的只有生,孩子生下來就交給別人,同時,鄭醫生還說道,若是有什麼溝通,最好讓淮河醫院直接給她聯絡。

考慮到許敏當年的檔案,有關醫生的重要記錄遺失了,當年的醫生確實是有必要訪問的,但是,時隔時間太長了,又有多少人能夠想起來呢?

還有遺失的部分,到底是怎麼丟的呢?很顯然是和人為有關係,否則,為何不是整本檔案都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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