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衛健委官網12日訊息,國家衛健委釋出關於印發《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式及說明(2021年版)》(以下簡稱說明)的通知,對疫苗接種年齡、接種部位、補種原則以及常見特殊健康狀態兒童接種等作出最新規定。同2016版相比,新版方案將補種年齡上限從14週歲提高到了18週歲。
《說明》指出,兒童年齡達到相應劑次疫苗的接種年齡時,應儘早接種,建議在下述推薦的年齡之前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相應劑次的接種:
1.乙肝疫苗第1劑:出生後24小時內完成。
2.卡介苗:小於3月齡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劑、脊灰疫苗第3劑、百白破疫苗第3劑、麻腮風疫苗第1劑、乙腦減毒活疫苗第1劑或乙腦滅活疫苗第2劑:小於12月齡完成。
4.A群流腦多糖疫苗第2劑:小於18月齡完成。
5.麻腮風疫苗第2劑、甲肝減毒活疫苗或甲肝滅活疫苗第1劑、百白破疫苗第4劑:小於24月齡完成。
6.乙腦減毒活疫苗第2劑或乙腦滅活疫苗第3劑、甲肝滅活疫苗第2劑:小於3週歲完成。
7.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第1劑:小於4週歲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劑:小於5週歲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第2劑、乙腦滅活疫苗第4劑:小於7週歲完成。
如果兒童未按照上述推薦的年齡及時完成接種,應根據補種通用原則和每種疫苗的具體補種要求儘早進行補種。
對於接種部位,《說明》指出,疫苗接種途徑通常為口服、肌內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內注射。注射部位通常為上臂外側三角肌處和大腿前外側中部。當多種疫苗同時注射接種(包括肌內、皮下和皮內注射)時,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別接種,卡介苗選擇上臂。
《說明》稱,現階段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式或補種原則同時接種。不同疫苗同時接種的,兩種及以上注射類疫苗應在不同部位接種。嚴禁將兩種或多種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內接種。兩種及以上注射類減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時接種,應間隔不小於28天進行接種。國家免疫規劃使用的滅活疫苗和口服類減毒活疫苗,如果與其他滅活疫苗、注射或口服類減毒活疫苗未同時接種,對接種間隔不做限制。
根據《說明》,補種通用原則為:未按照推薦年齡完成國家免疫規劃規定劑次接種的小於18週歲人群,同時,應儘早進行補種,儘快完成全程接種,優先保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全程接種。只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無需重新開始全程接種。當遇到無法使用同一廠家同種疫苗完成接種程式時,可使用不同廠家的同種疫苗完成後續接種。
對於早產兒(胎齡小於37周)和/或低出生體重兒(出生體重小於2500g)如醫學評估穩定並且處千持續恢復狀態(無需持續治療的嚴重感染、代謝性疾病、急性腎臟疾病、肝臟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經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後實際月齡接種疫苗。需注意,早產兒胎齡大於31孕周且醫學評估穩定後,可以接種卡介苗。胎齡小於或等於31孕周的早產兒,醫學評估穩定後可在出院前接種卡介苗。
所謂“過敏性體質”不是疫苗接種禁忌。對已知疫苗成分嚴重過敏或既往因接種疫苗發生喉頭水腫、過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嚴重過敏反應的,禁忌繼續接種同種疫苗。
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療者,可以接種滅活疫苗,原則上不予接種減毒活疫苗(補體缺陷患者除外)。
生理性和母乳性黃疸,單純性熱性驚厥史,癲癇控制處於穩定期,病情穩定的腦疾病、肝臟疾病、常見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苯丙酮尿症、唐氏綜合徵、先天性心臟病)和先天性感染(梅毒、鉅細胞病毒和風疹病毒)不作為疫苗接種禁忌。對於其他特殊健康狀況兒童,如無明確證據表明接種疫苗存在安全風險,原則上可按照免疫程式進行疫苗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