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人體溫度為37度左右,並且時常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範圍之內,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人體機能的正常運作。既然人體溫度為37度,為什麼環境溫度超過30度時,人會感到特別的熱呢?
人體感知比較舒適的溫度為:夏季,19—24℃,冬季:17—22℃。人體活動需要能量,而能量是以新陳代謝的方式產生的,能量的轉化不可能全部轉化為機械能,人體內也一樣,食物的化學能在轉化的過程中一部分以熱能的方式散發出來,自然就會有體溫.,當多餘的體溫在散發過程中如散的較快,人體會感覺很涼快,如果體溫散熱較慢,熱量在人體聚集,會感到很熱。所以人體感知的的舒適度與散熱速度有關(當然,當環境溫度非常低時,人體熱量散發過快,會感覺到冷)。
當環境溫度超過30度時,由於外界的溫度較高,人體散熱較慢,聚集在人體內的熱量無法及時排出,也因此成為導致人體感到較熱的原因。
人體的熱量很大部分通過體表及汗液蒸發來排出體外,因此當外界溫度超過30度時,人體熱量無法很好的與環境溫度產生對流換熱式的蒸發,從而影響著散熱效率,導致人體散熱較慢。也因此是使人感到較熱的原因;在舒適溫度的範圍內,人體產生的熱量與散熱形成一個平衡點,人體感覺較為舒適;當環境溫度較低時,散熱明顯加快,人體熱量已無法滿足身體機能所需,會導致感覺較冷的現象。環境溫度對人體的影響主要是它決定著散熱效率(當然,也與空氣流動速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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