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的安全電壓一般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殘的電壓,嚴格來說安全電壓指不佩戴任何防護裝置,接觸時對人體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損害的電壓。
我國國家標準GB3805-83《安全電壓》中規定:
安全電壓值的等級有42、36、24、12、6V(工頻有效值)五種,
同時還規定:當電器裝置採用了超過24V時,必須採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行業規定環境條件下允許持續接觸的“安全特低電壓”是36V,安全電流是10mA,也就是說人體可承受的安全電壓不高於36V。注意,安全電壓並非就是絕對安全,而是相對安全,相對於環境而言,使用安全電壓應視環境不同而採取相應的安全電壓。如果人體在在現場潮溼、金屬容器、礦井、管道等狹窄密閉空間內作業,即便是在安全電壓36v也有可能發生觸電死亡事故,所以我們在談論安全電壓時,必須要提到環境因素。
而事實上真正對人體產生傷害的並不是電壓,而是電流。為什麼行業普遍採用安全電壓而不採用安全電流作為標準呢?因為人體電阻受多種因素影響,你的衣服、鞋子、褲子都會影響你自身的電阻,你的面板出汗程度、你自身與帶電體的接觸面積,你衣服、鞋子、褲子的材質和潮溼程度也對電流造成不確定的影響。流經人體電流受環境因素影響不確定性太多,電流的大小計算及測量太過於複雜,而採用外加電壓來作為安全標準相對電流更加準確, 因此在確保不同環境下人身的安全,規定了不同環境相對應的安全電壓。
觸電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透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使我們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後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透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透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據相關行業資料顯示,人體的安全電流為10mA(工頻電流有效值),
總結
環境條件下允許持續接觸的“安全特低電壓”是36V,安全電流是10mA(工頻有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