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小針解》說:"氣盛不可補也……氣虛不可瀉也。"《靈樞·邪氣臟腑病形》言:"補瀉反則病益篤。"《難經·七十三難》也說:"補者不可為瀉,瀉者不可為補。"《難經·八十一難》則說:"無虛虛實實,損不足而益有餘。"這些論述,均說明補瀉手法的正確應用與否是臨床取效的關鍵,而正確應用補瀉手法又必須從臨床尋求依據。
1.辨別虛實
施治前必須通過四診合參對病症做出正確的判斷,辨明虛實,作為針刺補瀉的依據。《靈樞·根結》雲:"必審五臟變化之病,五脈之應,經絡之實虛,皮之柔粗,而後取之也。"人體疾病的虛實變化可表現在臟腑、經絡、脈象、面板等諸多方面,正如《素問·調經論》所言:"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面對一些複雜情況,應綜合四診得到的資訊,並遵循《靈樞·通天》所云:"謹診其陰陽,視其邪正,安容儀,審有餘不足,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黃帝內經》更強調要將脈象的不同變化,作為確定病症虛實、針刺補瀉的依據。譬如《靈樞·九針十二原》雲:"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靈樞·經脈》又云:"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
2.審察經絡
針刺臨床應用補瀉手法,還要在臟腑、氣血、陰陽、辨證的基礎上,注重審察經絡的虛實情況。《靈樞·刺節真邪》說:"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實虛,切而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說明經絡的虛實現象,可以從切循、按彈和針下感應加以辨別。凡表現出麻木、厥冷、陷下、瘦弱、針下空虛和感覺遲鈍等現象者,為經脈之虛證;表現出疼痛、紅腫、硬結、肥大、針下緊澀和感覺過敏等現象者,為經脈之實證。
審察經絡還體現在針刺過程中,細心體察指下氣血正邪活動的狀態,然後根據經氣的虛實情況施行補瀉。《靈樞·小針解》曰:"粗守關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來也。上守機者,知守氣也……其來不可逢者,氣盛不可補也。其往不可追者,氣虛不可瀉也。"
3.審察形神
《靈樞·終始》曰:"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靈樞·本神》說:"凡刺之法,先必本於神……是故用針者,察觀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也。"既說明了形神的辯證關係,又強調了形神的把握對臨床補瀉的重要作用。
《靈樞·壽夭剛柔》曰:"人之生也,有剛有柔,有弱有強,有短有長,有陰有陽。"即是說施治前的觀察也應包含對患者素有體質,以及形態強弱、神氣盛衰的觀察。《靈樞·通天》曰:"蓋有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凡五人者,其態不同,其筋骨氣血各不等。"將個體的體質差異分為"五態",並指出:"古之善用針艾者,視人五態乃治之,盛者瀉之,虛者補之。"在臨床上雖然不能機械地拘守"五態"來施行治法,但必須了解患者平素體質的強弱及陰陽屬性,作為施治的參考和依據。
以上節自王富春教授主編的《刺法灸法學》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