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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肚子疼怎麼辦?” 答:“多喝熱水!”

“感冒了怎麼辦?” “吃藥、多喝熱水!”

“喝熱水致癌怎麼辦?” “多喝...啥?喝熱水會致癌?”

我相信很多人在身體不適時都推崇多喝熱水,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早已把65℃以上的熱飲列入了2A類致癌物!

也就是說,喝熱水致癌,這是真的!可,這是為啥呢?沒道理啊?難道水都不能喝了?

面對這些問題,Dr.X只能說我們對“水”的誤解其實太深了!

誤區一:隔夜水不能喝

我已經聽到太多的人說,隔夜水不能喝!因為放置時間太長裡面會產生亞硝酸鹽,會致癌!

對此,隔夜水錶示太冤了!

首先,亞硝酸鹽這個東西,聽起來蠻可怕的,其實大家不知道的是,它本身是不致癌的。真正致癌,是吃了含有亞硝酸鹽的食物後,在胃酸的作用下,會與胃內的生物胺結合,形成強致癌物亞硝胺。

亞硝胺才是導致肝癌、消化道惡性腫瘤等的真正元凶。國家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規定生活飲用水中的亞硝酸鹽含量要小於等於1mg/L,而無論是新鮮茶水、還是放置了12小時和24小時的水,亞硝酸鹽含量均低於0.2mg/L,致癌根本是無從談起~

另外,這個偽命題的關鍵其實並不是隔不隔夜,放置時間的長短才是真正問題。放置時間過長,就算亞硝酸鹽含量不會超標,但也可能出現水變質等情況,喝了有可能會腹瀉。

所以,Dr.X建議燒好的水還是儘量喝完,至於擱置了24小時以上的水,最好還是不喝為妙。

誤區二:不舒服多喝熱水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多喝熱水”成了大家心目中包治百病的“神器”,好像哪裡不舒服都可以多喝熱水。但其實,真正致癌的正是這高於65℃的熱水!

不過,為什麼在溫度這塊卡得這麼死?偏偏是65℃?

首先,當進入口腔的食物或飲品在10~40℃的時候,這是最適宜的;當到達50~60℃時,稍有些燙口,但也可以接受;但當超過65℃時,便能燙傷口腔內的黏膜;而65℃~70℃的熱飲更是能燙傷喉嚨,導致食管癌。

因此,長期的“多喝熱水”,會導致不正常的“異型性”細胞會越來越多,黏膜由於反覆受到熱刺激增生變厚,對溫度越來越不敏感,更加容易患食管癌。

就算不得癌,口腔潰瘍、食管潰瘍等問題也是避免不了的。

所以,下次當別人身體不舒服時,可別再對人說“多喝熱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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