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很多癌症患者而言,參加臨床試驗就像是在玩“搏命”的生死遊戲,賭贏了就有救了;賭輸了就再也沒有機會了,最終得到的唯一的好處就是“省錢”。
事實真的如此嗎?
其實,我們忽略了一個問題,招募者和患者同樣希望得到陽性的結果,因此,認為參加臨床試驗就是成為“小白鼠”,沒有保障,這是對臨床試驗認知不到位的表現。在一項調查結果中發現,716例腫瘤患者(38.6%的患者參加過臨床試驗)中,仍有45.4%的患者對臨床試驗的整體看法有認知錯誤,這其中還包括了參加過臨床試驗的患者。另外,研究發現患者與醫務人員的關係,影響了患者對臨床試驗的認知。
那麼,要正確認識臨床試驗,我們需要了解哪些事情呢?
第一點:新藥進入臨床試驗前,需要經過嚴格且充分的論證。包括從分子生物化學,細胞試驗,藥代、藥效動力學,動物試驗等多個系列的研究結果來保障,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藥具有安全性保障。
第二點:臨床試驗的設計需要經過倫理委員會稽核透過。而倫理委員會是以患者中心的,只有在不損害患者利益的前提下,才能透過稽核。因此,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是受到保護的。
第三點:開展臨床試驗的醫院,都是綜合實力較強,並且通過了國家藥監局嚴格考核和審批。
第四點:參與的醫護人員都具有豐富的臨床研究經驗。可以說,患者的安全是能得到全方位的保障的。
一個新藥從研發到實際要展開落地的臨床試驗,我們發現,它需要經歷重重考驗。另外,臨床並非是患者想參加就一定能入組成功的。
前文也曾提到,臨床試驗的招募者同樣也希望臨床試驗能取得陽性的結果。因此,在患者申請了臨床試驗後,還需要進行一系列的準備和檢查。一般涉及的材料可能會包括:
診斷書基因檢測結果既往治療病歷CT等材料有時候,有些材料有期限,會出現再次檢查的情況。
只有符合入組標準的患者才能被納入臨床試驗中。據悉,臨床研究促進公益基金秘書長李樹婷曾在採訪中說過:中國只有3%的癌症患者參加了臨床試驗,90%的患者都是沒有參加的。這個比例是遠低於歐美國家的。一方面是招不到合適患者的臨床試驗專案,另一方面是想參加但找不到合適專案,或者是並不知道有臨床專案存在的患者。這種“錯位”增加了國內臨床試驗招募的難度。
除此之外,患者在入組後,也需要接受一定的隨訪跟蹤。倘若患者參加的是隨機對照試驗,那麼患者有可能被分配到實驗組(使用新藥),也有可能被分配到對照組(標準療法)。也就是說,即使入組了臨床試驗,患者依然有機率只是使用到標準療法,但這並不會給患者帶來什麼損失。
臨床試驗其實是在為患者多提供一個選擇。正確的認識臨床試驗,這不僅是為迫切需要新藥的患者群體解決無藥可用的難題,也是推進國內新藥的發展的必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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