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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西周封國蔡國之都,一般以為歷上蔡、新蔡、下蔡之變。本文以為古蔡國最初定都在河南祭城為確,闡述出古蔡國三次遷都之原由。並透過蔡國之都一而再的“南遷”、單靠其聯姻外交是無法挽救滅國之災的事實,揭示弱國無外交的道理。

地處淮河流域的蔡國,河間平原草莾叢生,以狩獵及農耕為主,屬“淮漢經濟區”1(歷史上最早的七大經濟區之一)這從陳厲公在蔡地“淫獵”被殺、孔子過蔡見“中耕除草法”2大體可得到印證。司馬遷作《管蔡世家》,主寫政治事件,很少涉及經濟發展,除體例的原因外,想必與蔡國處“過渡地帶”、特色不夠顯著有關。蔡國在西周時期儘管受“管蔡之亂”的影響,但公子胡改行德善,隨復立國,伴“成康盛世”集聚了一定的經濟實力。春秋以降,多元的政治格局日漸形成。從公元前655年楚滅弦開始,崛起的楚國不斷向東吞併淮河流域國族,疆域很快達於皖東。至公元前6世紀,吳國崛起於東方,與楚爭奪群舒及淮河中下游地區,迫使楚國放慢東擴的程序。蔡國在這期間飽受“五霸”爭戰之苦,特別是楚的侵擾,使其一而再“南遷”,都城由居於淮河流域支流的祭城(今河南滎陽西北)、上蔡、新蔡遷至幹流的下蔡,漸漸匯入歷史嬗變的洪流。蔡國曆近600年,於公元前447年為楚所滅。今據《左傳》、《尚書》、《國語》、《戰國策》及有關典籍對蔡史加以整理,對古蔡國三次遷都及其聯姻外交進行探討,以求證於方家。

一、古蔡國的三次遷都

蔡叔是蔡國第一位國君。《史記·管蔡世家》上說,蔡叔是“周文王子而武王弟”。武王滅殷商,封叔度於蔡。蔡叔與兄管叔“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由於武王病逝,成王誦年幼繼位,周公“專王室”,引發朝野議論紛紛及“群弟流言於國”(《尚書·金滕》)。周公以成王命釋出《大誥》之諭,決定東征,“寧淮夷東土,二年而畢定”(史記·魯周公世家))。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遷之,與車十乘,徒七十人從。”(《管蔡世家》)“遷之”遷到哪裡?《尚書·蔡仲之命》上有個說法:“囚蔡叔於郭鄰,以車七乘”。顯而易見,對周天子給蔡叔的車乘數量有兩種說法:一是司馬遷認定的“十乘”;二是《蔡仲之命》上說的“七乘”。《左傳》定公四年上說,“王於是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左傳》與《蔡仲之命》的說法相同。楊寬在《中國斷代史系列·西周史》中明確指出:“蔡叔所封的蔡,原來應該在祭”3。郭鄰是遷往的目的地,當在上蔡(今河南上蔡縣),也是後來蔡叔之子胡的封地。

1.定都祭城

蔡叔所封之地在祭(今河南滎陽西北)。“祭”、“蔡”古音同,通用。祭在管(今河南鄭州)的西北,在敖山以南,靠近大河,是十分重要的戰略要地。管、蔡疑周公攝政“不利於成王”,挾武庚並聯合淮夷、徐夷等部落作亂。今按《續漢書·郡國志》“河南尹中牟縣下有管城,又有蔡亭”,可知蔡與管是兩個鄰國,易同時作亂,初封之蔡當在河南中牟縣附近。朱右曾《逸周書集訓校釋》雲:“蔡叔食邑疑即今大名府長垣縣之祭城,其後成王改封蔡仲於上蔡,今汝州上蔡縣地。”據考證,今存《尚書》上的《蔡仲之命》等25篇“晚書”為偽書,《蔡仲之命》稱蔡叔所遷之地為“郭鄰”而不說在“上蔡”,意在求真,也許偽作者已知“郭鄰”之所,可按時間推算,因當時尚無“上蔡”之名,故以“郭鄰”而名之。

2.定都上蔡

蔡叔之子胡,是蔡國的第二位國君,史稱蔡仲。面對“管蔡之亂”給社會帶來的危害,“胡乃改行,率德訓善。周公聞之,而舉胡以為魯卿士,魯國治。於是周公言於成王,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史記·管蔡世家》)蔡仲所定之都“上蔡”,乃蔡叔所遷之地,因“祭”在蔡叔離開之後就被封給周公之子,只好永遠告別父輩原來的封地。對周公“舉胡以為魯卿士”,歷史上有爭議。南宋黃善夫刻本《史記》[索引]:《尚書》說胡克庸祗德,周公以之為卿士,並無仕魯之文,對司馬遷的這句話有疑問。

“為善不同,同歸於治;為惡不同,同歸於亂”。《尚書·蔡仲之命》上的這句冊命之辭給後世影響很大,以至恩澤蔡國數輩國君安享太平,並閃耀出光環。公元前977年,據《呂氏春秋·音初》載,陪同周昭王伐楚的蔡公,從楚回來,過漢水因橋斷而與周昭王一併落水。《史記·周本紀》稱周昭王因溺水“卒於江上”,蔡公想必一命嗚呼。蔡公是誰,史書上對此雖沒有說明,但能陪同周天子出巡或征討,很可能是一位蔡侯。按時間推算,此事發生在蔡伯荒抑或宮侯在位期間。周室東遷,秦始皇始列為諸侯。共侯在位期間,據《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載,“平王東遷,蠻遂侵暴上國。晉文侯輔政,乃率蔡共侯擊破之。”這是蔡史上第一個打敗蠻夷的記載。

3.定都新蔡

蔡平侯是蔡國第十九位國君。《史記·管蔡世家》上說,“楚滅蔡三歲,楚公乃求蔡景侯少子廬,立之,是為平侯。”今觀蔡國第一次被滅,究其原因,至少有兩個方面:一是楚建章華臺,蔡沒去道賀。據《伍舉論臺美而楚殆》載,楚莊王建“匏居之臺”不煩官府,不廢時務,“問誰贊事,則陳侯、蔡侯、許男、頓子,其大夫侍之。”楚靈王建齊章華臺,“願得諸侯與始升焉,諸侯皆距無有至者。而後使太宰啟疆請於魯侯,懼之以蜀之役,而僅得以來。”(《國語·楚國上》)先君莊王建匏居臺時蔡侯不僅出資贊助宴會事宜,而且派大夫來陪侍,這次卻沒來,自然讓高傲自大的靈王很沒面子。二是楚想攻打吳、越借道於蔡。據《夫差伐齊不聽申胥之諫》載,“罷弊楚國,以閒陳、蔡。不修方城之內,逾諸夏而圖東國,三歲於沮、汾以服吳、越。”(《國語·楚語上》)一旦滅掉陳、蔡,納為己有,可為攻吳、越創造出良好的地緣條件。

蔡平侯遷都於新蔡(今河南省新蔡縣)。對遷都新蔡之君,歷史上有異議。《漢書·地理》稱新蔡是“蔡平候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宋刻本《史記》[集釋]上,宋忠認為是蔡仲徙新蔡。據白壽彝任總主編的《中國通史》第三卷《交通、道路、都會》一文稱,從古交通的角度對蔡仲遷都新蔡之說是不贊成的。文中指出,齊桓公伐蔡、楚,“蔡未被攻而先潰,而轉而伐楚。師次於進陘,遂與楚人有召陵之盟。蔡國為今河南上蔡縣。召陵在今河南漯河市東北,陘則在召陵之南。召陵和陘實皆在蔡國之北。齊師於蔡國既潰之後,若欲伐楚,自可揮鞭乘勝南驅,奈何又迫旆北行,次之於陘?蓋蔡國於方城稍偏東南,距南行大道稍遠,不能不稍稍回師。當楚國屈完面告齊桓公,

謂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齊國也就適可而止,不在南下。後來晉、楚湛阪之役,晉國本來是取方城一路向南進取的。湛阪在今河南葉縣,正在方城之北。方城為楚國的厄塞,是難以攻取的。當時的軍事行動因之也就不能不謀取他途。晉、楚繞角之戰,晉軍的目的也就在方城。因繞角在今河南魯山縣東,正在方城之外。楚軍既退之後,晉軍轉而侵蔡,為楚軍御於桑隧。其時蔡尚未遷國,仍在今河南上蔡縣。”4從中可推知,蔡仲並沒遷都。

4.定都下蔡

蔡遷州來(今安徽省鳳臺縣),史稱之為“下蔡”。對遷州來之君有爭議。《左傳》等先秦典籍稱是蔡昭侯遷都州來(下蔡),《漢書·地理》稱下蔡是在平侯“後二世”而遷居之地,與《左傳》等一脈相承。南宋刻本《史記》[集釋]上說,“宋忠曰:‘平侯徙下蔡’”,不知以何為據。蔡昭侯遷都,其動因在於擺脫楚的牽制。蔡昭侯十年,蔡“朝楚,以喪故留。”(《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蔡昭侯十二年,“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蔡人聞之,故請而獻佩於子常。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禮不畢,將死。’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沉,曰:‘餘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大夫之子為質焉,而請伐楚。”(《左傳》定公三年)蔡昭侯十三年,“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謀伐楚也。晉荀寅求貨於蔡侯,弗得。言於範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將以襲敵,不亦難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於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只取勤焉。’乃辭蔡侯”;“及皋鼬,將長蔡於衛”,衛不依,“乃長衛侯於盟”;“沈人不會於召陵,晉人使蔡伐之。夏,蔡滅沈。秋,楚為沈故,圍蔡”。蔡投靠吳,“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為質於吳”;“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左傳》定公四年)

吳以蔡唐為前導,進攻楚國。透過小別山、大別山(今湖北省光山、英山之間)到達柏舉(今湖北省麻城),與楚軍相遇。楚囊瓦根本無心作戰,一觸即敗,便自行逃到鄭國。吳軍接著又在雍澨(今湖北省京山西南)等地五次大勝楚軍,進而直攻郢都。吳軍進入郢都,大肆燒殺破壞。楚昭王逃到隨地,在隨及秦、越等的支援下,才算免除了滅國之險。蔡昭侯十四年(即魯定公五年),“五年春,王人殺子朝於楚。夏,歸粟於蔡,以周亟,矜無資。”(《左傳》定公五年)蔡昭侯二十五年(魯哀公元年),“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舉也。裡而栽,廣丈,高倍。夫屯晝夜九日,如子西之素。蔡人男女以辨,使疆於江、汝之間而還。蔡於是請遷於吳。”(《左傳》哀公二年)並得到吳的許可。蔡昭侯二十六年,“吳洩庸如蔡納聘,而梢納師。師畢入,眾知之。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哭而遷墓。冬,蔡遷於州來。”(《左傳》哀公二年)

這三次遷都,一次是基於復封號,一次是基於復國,一次是請求庇護。一而再地南遷,與“管蔡之亂”及受楚欺壓有關。

二、蔡國的聯姻外交

“聯姻”是春秋爭霸中拓展生存空間的一個方式。據《禮記》載,“天子有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諸侯有九女;大夫一妻二妾;士則一妻一妾。”這說明,中國的奴隸社會,實行公開的一夫多妻制,一個男人佔有女人的多少,是由其社會地位決定的。以贈女、賜婚以示友好,打造合作平臺,往往難盡如人意。如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陳,息侯亦娶陳。息夫人將歸,過蔡,蔡侯不敬。息侯怒,請楚文王:‘來伐我,我求救於蔡,蔡必來,楚因擊之,可以有功。’楚文王從之,虜蔡哀侯以歸。”(《史記·管蔡世家》)當時楚國已經佔領江漢流域,其勢力已逐漸向東發展至汝穎流域。這是楚向華夏諸侯公開挑戰的開始。蔡、息都是姬姓諸侯,息在淮水以南(今河南省息縣西南),蔡在淮水以北,申呂以東。蔡被伐,息也受到威脅。哀侯十五年,哀侯因“楚敗蔡於莘”(《左傳》莊公十年)而贊息夫人的儀態容貌,誘楚侵息。《左傳》莊公十四年上說,“蔡哀侯為莘故,繩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以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呂氏春秋·長攻》記有另一種說法:“楚王欲取息與蔡,乃先佯善蔡侯,而與之謀曰:‘吾欲得息,奈何?’蔡侯曰:‘息夫人,吾妻之姨也。吾請為饗息侯與其妻者,而與王俱,因而襲之。’楚王曰:‘諾。’於是與蔡侯以饗禮入於息,因與俱,遂取息。旋舍於蔡,又取蔡。”息於公元前682年被楚所滅,不久申也被滅。從此申息成為楚國直屬的縣,成為北上爭霸的橋頭堡。這一“變數”反映出“聯姻”中的不穩定性和弱國無外交的道理。

1.蔡陳聯姻

陳國和蔡國是西周時期兩個異性鄰國,因通婚而關係複雜。陳國之君陳桓公的母親就是蔡國的女兒。陳桓公在位時,公子佗五父是親鄭派。他曾向陳桓公勸諫說:“親仁善鄰,國之寶也。君其許鄭”(《史記·陳杞世家》)。當時鄭提出與陳友好的表示,而桓公不許。公子佗五父因此對陳桓公說了這番話.陳桓公則認為:“宋、衛實難,鄭何能為?”陳桓公是親蔡派,他以“宋衛實難”拒絕了陳佗五父的勸諫。陳桓公一死,陳佗乘國人暴亂之際即位,是為厲公。據說厲公本來也是蔡出。他即位後,常常到蔡國去,竟為蔡人所殺。《史記·陳杞世家》上說,“厲公取蔡女,蔡女與蔡人亂,厲公數如蔡淫。七年,厲公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長曰躍,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誘厲公以好女,與蔡人共殺厲而立躍,是為利公。”《史記·陳杞世家》以陳佗五父為父子,今據《左傳》改正。《春秋穀梁傳》上則說,陳佗“淫獵於蔡,與蔡人爭禽。蔡人不知其是陳君也,而殺之。何以知其是陳君也?兩下相殺,不道。其不地,於蔡也。”

2.蔡宋聯姻

蔡哀侯十一年(齊桓公二年),因齊桓公不習水性,“桓公與宋夫人飲船中,夫人盪船而懼公,公怒,出之,宋受而嫁之蔡侯。明年,公怒告管仲曰:‘欲伐宋。’管仲曰:‘不可,臣聞內政不修,外舉事不濟。’公不聽,果伐宋。諸侯興兵而救宋,大敗齊師。”(《管子·大匡第十八》)此舉最早見之於《管子》,《左傳》、《史記》等均未錄。

3.蔡齊聯姻

蔡穆侯本想攀親於強齊,故以其女弟為齊桓公夫人,而禍端偏起於嫁妹。《史記·管蔡世家》上說,“穆侯,以其女弟為齊桓公夫人。十八年,齊桓公與蔡女戲船中,夫人盪舟,桓公止之,不止,公怒,歸蔡女而不絕也。蔡侯怒,嫁其弟。齊桓公怒,伐蔡,蔡潰,遂虜穆

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諸侯為蔡謝齊,齊侯歸蔡侯。”蔡何以“潰”?據《公羊傳》僖公四年載:“潰者何?下叛上也。國曰潰,邑曰叛。”說明穆侯被虜,問題出在內部有人作亂上。

“嫁其弟”給誰?《東周列國志》等書上說,嫁給了楚文王。齊是春秋“五霸”之一。相國管仲對齊桓公就此伐蔡不贊成,他說:“夫以寢席之戲,不足以伐人之國,功業不可冀也,請無以此為稽也。桓公不聽……”(《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第三十二》)於是,伐蔡又伐楚。也許馮夢龍編《東周列國志》就此推斷,伐楚系楚文王接受了蔡穆侯再嫁之妹使然。

4.蔡楚聯姻

蔡景侯四十九年,景侯“為太子娶楚女,公通焉,太子殺公自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蔡太子般殺君自立,名蔡靈侯。蔡靈侯十二年(《左傳》昭公十一年),“楚子在申,召蔡靈侯。靈侯將往。蔡大夫曰:‘王貪而無信,唯蔡於感,今幣重而言甘,誘我也,不如無往。’蔡侯不可。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饗蔡侯於申,醉而執之。夏四月丁巳,殺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棄疾率師圍蔡”;“冬十一月,楚子滅蔡,用隱大子於岡山”;“楚子城陳、蔡、不羹。使棄疾為蔡公。”《左傳》昭公十九年載有楚王與蔡女通,生太子健之事。蔡終為楚滅,這表明聯姻並不能化解滅國之災。

5.蔡吳聯姻

安徽省壽縣蔡侯墓出土的吳王光鑑(2件),是吳王光婚公室女於蔡侯的媵器,說明蔡吳有通婚之實。

三、幾點想法

從蔡仲到宣侯,蔡國大體比較安定。春秋以降,蔡因維護王權而不覺,反因助衛伐鄭平添多事之秋。由鄭“小霸主”的初現,到齊、楚、吳、越等相繼稱雄,蔡以聯合、聯姻、賄賂等方式求生存。如果說遷上蔡是內部矛盾轉化使然,那麼遷新蔡、下蔡則純粹是春秋爭霸中弱國的無奈之舉。其一步步走向滅亡,想必與無與時懼進之策有關。

1.形勢把握不準。衛州籲殺衛桓公(前719年)自立。為轉移人們對“弒君”事件的視線,衛州籲邀宋及陳、蔡伐鄭,蔡看不清形勢冒然出兵,“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左傳》隱公四年)助衛伐鄭是蔡國捲入戰亂的新開端。面對齊、晉、楚、吳等諸強,蔡一味找“靠山”、不圖自強,甚至有乘楚車“失位”之舉,在諸侯國及本國國人心目中的地位自然難以提高。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據《韓非子·喻老二十一》載:

扁鵲見蔡桓公,立有間,扁鵲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桓侯曰:“寡人無疾。”扁鵲出。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居十日,扁鵲復見曰:“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桓侯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居十日,扁鵲望桓侯而還走,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曰:“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無請也。”居五日,桓侯體痛,使人索扁鵲,已逃秦。桓侯遂死。

這就是“不知”之病。“安危在是非,不在於強弱。存亡在虛實,不在於眾寡。”(同上)蔡侯們是難以聽懂韓非子這番話的。

2.經濟發展滯後。蔡國處於黃河、長江之間的過渡經濟帶,較好的水利、交通條件對農業、手工業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該地的採集、漁獵在經濟生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陳厲公在蔡“淫獵”被殺,說明蔡國有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其近鄰的徐夷、淮夷之“夷”字從人背弓,正是擅長狩獵之意,無疑也是個旁證。從蔡昭侯、蔡聲侯墓中出土的大量青銅器中可知其青銅冶鑄業發展較快。《晉姜鼎》之“繁湯”即《左傳》襄公四年所記之“繁陽”,就是在今河南新蔡的北部。蔡國的紡織業、皮革製作、玉石加工等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蔡昭侯墓出土蠶形玉飾說明蔡地對蠶桑的重視,這與昭侯向楚王獻羔裘、佩等聯絡起來,足以印證當時製作業的發展水平。進入春秋、戰國以來,戰事頻繁,在大國爭霸中遭受侵擾,遷都、“遷蔡人”,制約著經濟的發展,最終為楚所滅。

3.招攬人才無方。齊桓公曾把賢才、能士形象地比作霸主的“船驥”。從春秋列國來看,鄭莊公有公子突、公子忽,齊桓公有管仲、鮑叔,晉文公有舅犯、郭偃,秦穆公有百里奚、由余,楚莊公有孫叔、沈尹,吳王闔閭有伍員、文義,楚王勾踐有范蠡、大夫種。甚至一些中小國家也不乏這類卓異能人,如鄭國的子家、子產,魯國的季文子、曹劌,宋國的華元、向戌,衛國的石蠟,隨國的季梁,虞國的宮之奇等。而蔡國呢?除蔡聲子、吳朝父子略有才幹外,餘者可數了了。在對待人才問題上,《呂氏春秋·任數》、《孔子家語·在厄二十》等則記有孔子過陳蔡赴楚一事,“孔子遷於蔡三歲”(《孔子家語·在厄二十》),而蔡知孔子賢卻不用,又怕為楚用,便厄孔子於陳蔡,企圖使孔子知難而退。以此人才觀治國,亡國的“時間表”決不會讓人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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