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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兩生惑於管子“衣食足而後禮儀興”的邪說

漢王劉邦統一天下後,在定陶被諸侯尊為皇帝,劉邦素來放浪形骸,討厭儒生,曾抓下儒生的帽子,對著儒生帽撒尿,他下令廢除秦朝繁瑣的儀法,代以簡易禮節。但很快,他就開始討厭那些功勳臣子大呼小叫,酒氣沖天,尤其對君臣禮節都沒人當一回事了感到不快。原秦王朝的殿上待詔博士叔孫通得知後,便自薦要為漢王制定朝儀,他打算採用古禮並參照秦時儀法制禮,請求到原孔子的家鄉魯地召儒生與其共訂朝儀。魯地有兩個儒生對叔孫通關於“興禮樂”的主張提出批評,大意是:他不該在戰後死者尚未安葬,傷者還未得到救治的情況下,就提出興禮樂。認為至少在百年之後才可興。

叔孫通自薦要為漢王制定朝儀

這種指責可以說是完全不對。在他倆看來,人們只有在得到休養生息之後,才能講禮樂。在無意之中,他們迎合了管子所謂的“衣食足而後禮樂興”的異端邪說。

魯國的兩個儒生反對叔孫通“興禮樂”的主張

孔子曾說:“自古以來,人皆有一死,民無誠信則無以立國。”“信”,正是“禮”的根本精神所在;“禮”,則是“信”的具體表現形式。人的生命有可能僅僅存世一天,一個政體的存在亦有可能就那麼一日,但世上唯一不可止息的,就是用“禮”所規範的,人類與生俱來的上下尊卑秩序,以及用“樂”所和諧的人際關係。

我們為什麼必須安葬死者?又為什麼必須撫卹傷者?因為,人類有一顆“敬愛之心”,這恰恰是《禮》、《樂》典籍中所提倡的,精髓的東西。對此,王船山是這樣說:敬焉而序有必順,愛焉而和有必浹,動之於無形聲之微,而發起其莊肅樂易之情,則民知非苟於得生者之可以生,苟於得利者之可以利,相恤相親,不相背棄,而後生養以遂。大意是說:人只要心存敬仰,社會秩序就會安順;只要心存愛護,人際關係就會和諧。禮樂,就是要我們從微小處著眼,在無形無聲之中感化人,以啟發每一位個體的人在大眾場合保持“端莊”、“嚴肅”、“和順”,及其“平易之情”。這樣做了,百姓才會有所感悟,人不可苟且偷生;利不可違禮而得;人與人要相恤相親不相棄。惟其如此,然後,人民才能實現真正的休養生息。晏子也說:“唯禮可以止亂。”

漢王朝正處在立國的初始階段,能夠用來順民意,勸導天下人休養生息的,除了禮樂之外,還能有其他什麼東西?

王夫之把百廢待興的西漢王朝比作一棵樹,他說:譬之樹然,生養休息者,枝葉之榮也;有序而和者,根本之潤也。今使種樹者曰待枝葉之榮而後培其本根。豈有能榮枝葉之一日哉?大意是:“生養休息”的目的,是要讓這棵樹枝葉繁茂;而建立一個有序而和諧的社會,則好比要讓樹從根本上得到滋潤。而就在此時,如果我們這樣告訴種樹人,說:“不行,你得等到枝繁葉茂了,才能去培其根本。”若真是那樣,枝葉又哪會有哪怕一日的繁盛?

古代先王懂得這個道理,所以,周武王在攻克殷朝的國都後,他一下戰車,立刻命令停止一切武裝鬥爭;然後,抓緊修復祭祀之禮;完成“像武”之樂。即讓藝人摹擬用兵時的擊刺動作伴隨著音樂起舞,用以象徵周武王在軍事方面建立的功績。

周公也如此,在已受天命,但制度尚未完備的情況下,周公的做法,也是首先去成就禮樂制度,而不是姑且先讓百姓休養生息個一百年,然後,再去興禮樂。

秦朝的統治,苛刻而嚴酷;漢初的統治,簡單而疏略,兩種方法,走向了兩個極端,其共性就是,都極易使人變得淺陋而違背理性。這就是孔子所說的“禮崩樂壞”。禮崩樂壞很久之後,用禮樂大綱對人們進行教化,不應該嗎?

與魯兩生的批評相反,漢王朝的選擇,是完全按照博士叔孫通的意見做了。若非如此,人們的社會良知與道德水準會日趨頹靡,而後,良知也好,道德水準也好歸之於泯滅。幸其如此,漢王朝成為了後世歷朝歷代的典範。

先後侍奉過十個主子的原秦朝待招博士叔孫通的銀幕形象

王夫之很不喜歡叔孫通這個人,他認為,“興禮樂”這樣的話,似乎不該是從叔孫通這樣的人的口中說出來。為何?叔孫通先後侍奉過十個主子,是善於當面討好君主之輩。滑稽的是,“興禮樂”這麼個命題恰恰由這麼樣的一個人給提了出來,而不是相反,由魯地的那兩個儒生提出。

如果,君主違背禮樂的本原,因循苟且,那麼,夏商周時期形成的“三王盛世”局面,就永遠不會得以再現。我們站在今天,用孔子的立場假設一下:

“興禮樂”的措施不是由前朝的那個待詔博士叔孫通提出,而是“魯地兩生”應邀出任了新興政權漢王朝禮賓司官員,他們遵照歷代先賢“安上治民,移風易俗”的治國原則,高舉禮樂大綱,必定能輔助漢高祖劉邦開創一個全新的時代,而這正是儒家弟子所應盡的義務;他倆有心完成禮樂制度的建設,卻不能真為劉邦所用,到那時,也可再作選擇,即使是退隱江湖,也為時也不晚。事實是,標榜自己為儒生的魯兩生,荒謬地認為:“興禮樂”得有一個所謂的“百年期限”,因而,應聽任劉邦對當下不良社會風氣苟且,對文明禮貌建設不作為。

問題來了:百年是如此一個漫長的歲月,此期間,難免人心不恭、教化不行,人們甚至詐偽於生、養、死、葬等民生的方方面面。這樣的話,必然會導致“孩子對父親語出不恭;對姑姑可使用粗言俗語”(王船山語)的陋習產生。真到了這樣一個地步,又有誰能扭轉這種鄙陋之風,從而恢復人的良知,避免出現死不能葬、傷無人救的局面?

春秋時,衛國太子衛蒯聵的兒子衛輒,僭越上位,社會混亂達到極點。孔子評價當時的情形是:“禮樂不興,刑罰不正,民眾不知所措。”這是教人務本的話。根據儒家的理念,沒有比抓緊禮樂制度的建設更重要的事了,撥亂反正恰恰是百廢待興的起點。漢初儘管也是剛剛平定長期戰亂後的昏暗雜亂局面,但劉邦面臨的問題,遠非衛輒那時可比。憑什麼衛輒所在的社會就該按照儒家的要求興禮樂,而劉邦時代就不應該,需等百年之後再整改?魯地的這兩個儒生,不是聖人的信徒嗎?為什麼他們的主張,又會與孔子的思想相去甚遠?

我們可以這樣認為:這兩個儒生口中的禮樂,有其名而無其實,或者,他們根本不懂什麼是禮樂。禮樂是制度,這個制度所體現出的,是“上下有序,和諧融洽”的一種精神。王夫之認為:“大序至和之實,不可一日絕於天壤。而天地之產,中和之應,以瑞相祐答者,則有待以備乎文章聲容之盛。”大意是:這種“上下有序,和諧融洽”的精神,於天地之間,沒有一日或可缺少;至於“萬物皆豐、上天降瑞”的局面,則有待於文教大盛之後才能夠達到,不可能一蹴而就。

一個朝代的草創者,只要他在奉行禮樂之大綱時,不出原則性的差錯,其後世就會在此基礎上有所發揚,又怎麼可能等到人們有了自覺形成的嫻雅習俗,再行禮樂?又怎麼會有自覺形成的嫻雅習俗?一個無序且不和諧的社會,如何熬過百年?人民的物質生活又如何能夠自行豐足?那麼,何時再行禮樂?

魯地這倆儒生,並不是不知變通,而是他們本就不知道禮樂既是制度,更是國家精神,是為治國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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