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上級與下級
中國封建社會國家政治的核心問題,就是君臣關係和官民關係(君民關係),包含三個層次。首先,君臣關係的基本規範,就是君主應該充分信任臣子,放手讓其理政,以禮待臣;臣子應該忠於君主,恪守信義,一心一意輔佐君主,而不可有二心。其次,君臣各自的基本職責,就是君主主管政策大計,釋出決策政令,臣子貫徹君主的政令指示,讓其落到實處,收到實效。第三,君臣各自的行為準則,就是要求君主以身作則,為臣民做出好榜樣。理論上的君臣關係很好理解,現實生活中的君臣關係很難處理。君臣關係表面上是一個上下級關係,實質上是一種人身依附關係,要處理好這種關係,制度安排是核心,社會環境是基礎,個人修養是關鍵。
魏徵、張居正和年羹堯的不同下場
中國封建社會的君臣格局,是君權神授、家天下和世襲制的體現,這是決定君臣關係的核心要素,其它都是枝節問題。《論語》中記載了一段魯定公與孔子就君臣相處之道的對話,孔子認為,君主應該以禮對待臣子,臣子應該以忠事奉君主。孔子的回答,從字面上來看,天衣無縫、滴水不漏,這樣來處理君臣的定位與行事原則,似乎表明君臣觀念是開放的,君臣關係是平等的。但實際上,君臣地位有天壤之別,君屬於強勢,臣屬於弱勢,君臣關係由強勢的君主來主導,君主講“禮”時,臣子應盡“忠”;如果君主不講“禮”,那麼臣子該怎麼辦?因此,君臣關係是一種制度上不平等的關係。
既然有了君臣格局,那就會派生出許多種類的君臣關係和為君、為臣的不同表現。君主以什麼態度和方式與臣子相處,可以決定這個君主會成就什麼樣的事業。戰國時燕昭王的謀士郭隗提出四類君臣關係:如果想要統一天下,那麼對待人才就會如同對待老師一樣;如果想要稱王一域,那麼對待人才就會如同對待朋友一樣;如果想要稱霸一方,那麼對待人才就會如同對待大臣一樣;如果想要亡國喪家,那麼對待人才就會如同對待奴僕一樣。
第一種型別:“帝者與師處”。君臣是師生關係,它是古代社會最理想的君臣格局。在這種格局下,臣子的作用有時比君主還要重要。這種“老師”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軍師”型,就是為君主出謀劃策的人。作為軍師,表面上的權力很大,但也最多隻能說是影響力大,最後的決策權仍然在君主手裡。即使“軍師”有時可以行使決策權和指揮權,也必須有君主授予的“尚方寶劍”才行。另一種是“帝師”型,是一般意義上的君主未親政時的老師,向君主傳授履行君主的職責所必備的知識、技能和個人修養。“軍師”的典型代表如春秋時輔佐周文王的“太師”姜子牙和輔佐齊桓公的“仲父”管仲,“帝師”的典型代表如明朝的張居正。諸葛亮則是兩種身份都擔任過,他是劉備的“軍師”,後來也算是劉禪的“帝師”。不論哪種型別的君臣關係,都不是平等的關係,很多人的結局甚至走向了反面。
第二種型別:“王者與友處”。君臣是朋友關係,它雖然是一種比較理想的關係,但既不純粹,也不能長久。君主在沒有成為君主之前,或許與其他人真是一種朋友關係。一旦上位,這種關係就不能維繫了,要麼是自己不認朋友了,如清朝雍正繼位後對待昔日的朋友隆科多和年羹堯;要麼是朋友不想“巴結”君主了,如漢光武帝劉秀繼位後,他小時候的同學嚴光就不買他的賬,寧肯在富春山下的富春江畔終生垂釣,也不願意當劉秀的諫議大夫。嚴光深知這種君臣關係的實質,臣子對於君主來說,只是一種被利用的關係,一旦沒有用處了,那就是一個犧牲品。春秋時越國的大臣范蠡和西漢開國功臣韓信都說過“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敵國破、謀臣亡”,范蠡是個明白人,把這一點看透了,韓信是在自己受到“迫害”後悟出來的,總之是“英雄所見略同”吧。
第三種類型:“霸者與臣處”。君臣是典型的上下級關係,這是正常的工作關係。歷史上早期的法家都是竭力主張這種關係的,君臣完全以利害相結合,沒有什麼人情味,一般的君臣關係都是如此。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政治思想家和史學家馬基雅弗利,在其著作《君主論》中主張君主可以“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這是典型的“霸者與臣處”的觀點。只要是既沒有宦官、外戚的欺君篡政,也沒有君權旁落於權臣的情況,那麼這種關係就是一種正常的君主專制形態,也是出現所謂“盛世”的政治條件。
第四種類型:“亡國與役處”。君臣是主奴關係,“役”只是以奴才的身份受驅使,與“臣”是有區別的。不過,“臣”與“奴”的定義往往是混淆的。在清朝,滿臣都自稱“奴才”,尤其可笑的是,這竟是滿臣的特權,漢人只能自稱“臣”。如此一來,“臣”與“奴才”畫了等號就是殊榮,是自家人;不能稱“奴才”的漢臣,成了外人,低於奴才一等。實際上,中國古代的君臣關係本質上總有主奴的內涵。
在“君權神授”思想觀念支配下的君臣格局,構成了專制獨裁體制框架的核心,在這個框架之下,由於君主的終身制和世襲制,使得君臣關係無法做到善始善終。今天是師生關係或朋友關係,明天便有可能是不共戴天的仇敵,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導致這種結局的原因,除了君主和臣子的個人修養之外,主要在於君主對臣子的需要和當時的客觀環境。西漢“七國之亂”時,漢景帝為了消除七國“清君側”的藉口,便把自己的老師晁錯殺了。
明朝的張居正當政時,萬曆皇帝朱翊鈞一直尊其為師,那是出於需要與無奈。事實上,他早已耿耿於張居正的震主之威,只是沒有機會發作而已。張居正當政十年,所攬之權,是皇帝的大權,這是張居正推行新法的需要,但他的當權便是皇帝的失位。在權力上,張居正和朱翊鈞成為對立面。張居正的效忠國事和獨攬大權,在朱翊鈞的眼裡便是一種蔑視主上的行為。這是帝王的邏輯!張居正逝世後不久,昔日的學生、現在的皇帝朱翊鈞就對張居正進行秋後算賬,撤銷在他生前所授予的一切榮譽,並將其“罪狀”昭示天下,還差點剖棺戮屍。他的家屬餓死的餓死,自殺的自殺,流放的流放,逃亡的逃亡,一代能臣之家競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場,自己一生為國操勞的功德,換來的竟是家族子孫的大難。不僅個人命運如此悲慘,而且附帶著人亡政息的政治悲劇。張居正在位時所用官員,有的削職,有的棄市,而朝廷所施之政,也一一恢復以前弊端叢生的舊態。整個萬曆一朝,沒有人敢為張居正鳴冤。直到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明熹宗朱由校為激勵臣下,才想起昔日的大功臣張居正,予以平反昭雪,恢復名譽。然而一切俱已晚矣!
由萬曆皇帝朱翊鈞與張居正的關係,聯想到唐太宗李世民與魏徵的關係,後者是千百年來被人稱道的君臣關係的楷模。不幸的是,朱翊鈞的個人才德固然不如李世民遠矣,但李世民在對待死後的魏徵的問題上,也沒有給後世的君主們做出一個好榜樣。魏徵剛死,李世民也曾表達過對魏徵的懷念。但此後不久,有人告狀,揭發魏徵生前的一些事情,李世民便以此為藉口,終止了女兒衡山公主與魏徵之子魏叔玉的婚事,並下令推倒了親自給魏徵書寫的紀念碑。直到貞觀十九年(公元645年),李世民親征高麗,戰士死傷數千人,戰馬損失十之七八,他深深悔恨這一舉動,不禁慨然嘆息說:“魏徵若在,不使我有是行也。”於是對魏徵進行祭祀,又重立紀念碑。李世民此舉,實用主義的動機表現得淋漓盡致。其實,魏徵在世時,李世民的內心深處就播下了對他不滿的“種子”。魏徵一死,朝臣中的“有心人”便會揣摸李世民的心理,投其所好而告發魏徵。明眼人一看,便知這是很老套的“諂媚術”。有一次,李世民在朝堂上受到魏徵的頂撞,當場忍住沒有發作,回到後宮對長孫皇后說了一句“早晚會殺了這個鄉巴佬”的心裡話,因為魏徵多次在朝堂上令他難堪。李世民不僅從政治上否定了魏徵,而且還對他的出身進行攻擊,竟然完全忘記了“英雄不問出處”的古訓。現如今很多“精英人士”動不動就說別人是“農民”,與李世民是同樣的心理,“憐他未慣蓬茅宅,笑我原來田舍翁”。看不起“鄉巴佬”的人,只能是狗眼看人低。總是看到別人跳在半空中的人,從來就沒有想過自己正趴在地上。如果不是長孫皇后深明大義,勸解有效,恐怕魏徵真是很難得到善終。
《詩經》中說“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這幾乎成為一條規律。魏徵很清楚這一點,他在疏奏中說古代帝王“莫不殷憂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有善始者實繁,能克終者蓋寡”,原因何在呢?“夫在殷憂,必竭誠以待下;既得志,則縱情以傲物”。志得意滿,就會玩物喪志,驕奢淫逸。因此,他特別告誡李世民“載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車朽索,其可忽乎?”對於這些話,李世民有時聽,有時也未必聽。魏徵死後,李世民找藉口收拾他,正反映了這種被扭曲的君臣關係的陰暗心理。回顧兩千多年來中國歷史上前前後後三百多個皇帝,首屈一指的李世民不過如此,等而下之的那些各種檔次的皇帝是些什麼貨色,也就可想而知了。
魏徵和張居正本人畢竟得到了善終,在活著的時候沒有被皇帝收拾,而清朝年羹堯的境況就不同了。年羹堯是雍正朝的重臣、功臣,官至四川總督、川陝總督、撫遠大將軍,還被加封太保、一等公,高官顯爵集於一身。他運籌帷幄,馳騁疆場,平定西藏叛亂和青海羅卜藏丹津,立下赫赫戰功。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入京時,得到雍正皇帝的特殊寵遇,真可謂位極人臣。有一次,雍正賜年羹堯一隻自鳴鐘,年羹堯上表謝恩,雍正御批:“從來君臣之遇合,私意相得者有之,但未必得如我二人之人耳!爾之慶幸固不必言矣,朕之欣喜亦莫可比倫。總之我二人作個千古君臣知遇榜樣,令天下後世欽慕流涎就是矣!朕實實心暢神怡,感天地神明賜佑之至。”年羹堯恃寵而驕,做了許多有悖人臣的事情,逐漸引發雍正的不滿。年羹堯回西安後,上了奏報到任日期一折,雍正於其折上硃批道:“凡人臣圖功易,成功難;成功易,守功難;守功易,終功難。為君者施恩易,當恩難;當恩易,保恩難;保恩易,全恩難。若倚功造過,必至反恩為仇,此從來人情常有者。”這個批示意在警告年羹堯要慎重自持,此後年羹堯的處境便急轉直下。在雍正的授意或默許下,內外官員紛紛揭發其罪狀。雍正以俯從群臣所請為名,下令捕拿年羹堯並押送北京會審。朝廷議政大臣向雍正提交了一份“起訴書”,給年羹堯開列92款大罪:大逆罪5條,欺罔罪9條,僭越罪16條,狂悖罪13條,專擅罪6條,忌刻罪6條,殘忍罪4條,貪婪罪18條,侵蝕罪15條。年羹堯真行,即使是犯罪,也要驚天動地,把作為一個臣子能犯的罪幾乎全都犯了個遍!雍正認為,這92款中應服極刑及立斬的就有30多條,但念及年羹堯功勳卓著、名噪一時,“年大將軍”的威名舉國皆知,如果對其加以刑誅,恐怕天下人心不服,自己也難免要背上心狠手辣、殺戮功臣的惡名,於是表示開恩,在“判決書”中賜其獄中自裁。年羹堯父兄族中任官者俱革職,嫡親子孫發遣邊地充軍,家產抄沒入官。叱吒一時的年大將軍以身敗名裂、家破人亡告終。
君臣關係的基本特徵
綜上所述,中國封建專制獨裁體制下的君臣關係,具有如下基本特徵。
其一,思想準則是“君權神授”,別人不能覬覦皇權。雍正皇帝曾經親手書寫了一副對聯“惟以一人治天下,豈為天下奉一人”,把它懸掛在紫禁城養心殿的西暖閣。這句話出自唐代的《大寶箴》,明清之際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朱舜水將其修改為“以一人勞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一人治天下”需要什麼條件?就是穩固的皇權,而且這個權力來自上天,任何人都不能染指。至於“天下並非是一人之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的說法,只是場面上的漂亮話,後世帝王沒有哪一個人同意這個話,更不用說付之行動了。
其二,行為準則是“乾綱獨斷”,別人不能越俎代庖。人類的政治制度無論如何進步,都不可能否認國家要有“一人”做元首,即使是現代社會中總統與部長的關係,也不能沒有“一人”為首,只是古今形式不同、內容不同,現代政體中的總統這個“一人”要受制於其他人。皇帝“以一人治天下”時,諸事也要與群臣商議。區別在於總統不能獨斷乾綱,而皇帝可以一言九鼎。
其三,關係準則是“順昌逆亡”,別人不能忤逆君主。據說龍的脖子下有巴掌大小的一塊白色鱗片,呈月牙狀,俗稱逆鱗,一旦被觸及,立刻就會像火山爆發一樣散發出無限龍威。每個人或許也有一塊不可觸碰的“逆鱗”,諸葛亮就說李嚴“腹中有鱗甲,鄉黨以為不可近”。自封為“真龍天子”的皇帝,當然也會有這塊“逆鱗”,而且或許比平常人更為敏感,那是萬萬觸碰不得的。人們常說“忠言逆耳”,正如後文中將要述及的孔子的孫子子思對忠臣的定義,也是一種“逆耳”之言,因此魯穆公才感到“不悅”。如果有誰有意或無意觸碰了這塊“逆鱗”,那就無異於自取滅亡,此所謂“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亡身”。
關於“君權神授”,戰國時期的屈原就表示過懷疑:夏、商、週三代不都是說君權神授,是上帝的旨意嗎?何以頃刻之間就被推翻,大權旁落了呢?看來所謂“天命”是沒有固定的啊!這些問題,既是深刻的現實質問,又是沉痛的歷史嘆息。唐代的柳宗元做了初步的回答,認為有德性的人才能獲得天命,如果後嗣荒廢政事,上天也不會保佑他們。
按照一般社會發展的規律,社會總是越來越進步、越來越文明,作為社會生活中核心領域的政治體制,也應該如此才對。但是,中國歷史上兩千多年來,君臣關係則是越來越壞,政治體制越來越專制獨裁。在周公和孔子時代,君臣可以相對而坐,“帝者與師處”或“王者與友處”之際,甚至可以坐得很近,促膝談心也是常事。在秦漢時期,君臣也是如此。漢文帝召見賈誼,兩人談話時越坐越近,儘管“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但這種君臣對坐所表現出來的關係還是比較隨意的。到了唐代,朝堂上都是君坐,臣也坐。從宋代開始就改革了,趙匡胤改革為君坐、臣站。元代又改革為君坐、臣跪,一直延續到明清。乾隆以後奴化程度就更深了,連官僚之間下級遇到上級的作揖之禮,都被改革為半跪之禮。年羹堯的罪狀之一便是“御前箕坐,無人臣禮”,就是說他的坐相不好,兩腿張開,形如簸箕,沒有恪守作為臣子的禮節。可見,臣子在君主面前的坐相,也不能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