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為投靠董卓殺了義父丁原,後又在王允的策劃指揮下誅殺了第二任義父董卓,因此被張飛稱之為“三姓家奴”。呂布見利忘義屢次殺害自己的領導和乾爹,給人留下了唯利是圖、背信棄義的極其負面的醜陋形象。不過對於呂布的兩次殺死乾爹的事件卻不應該概而論之。
189年,靈帝劉宏駕崩,少帝劉辯少不更事,朝政就掌握在何太后和大將軍何進的手中。何進為誅殺十常侍,招地方軍隊進京,董卓因此帶兵進京。後何進被十常侍謀殺,袁紹和袁術又誅殺了十常侍。董卓進京後廢了少帝劉辯,立劉協為帝,即漢獻帝。董卓自封相國、太師享受著“參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的特權。
董卓掌管朝政後,逼走袁紹和曹操,毒殺少帝劉辯和何太后,殺死大臣張溫,實行“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暴政。正義之士董卓無不恨之入骨。所以,呂布誅殺董卓乃是順應天命,為國除奸,不存在背信棄義之說。董卓十惡不赦,罪狀如下:
第一、妄行廢立大權,干預朝政完全處於一己之私:他廢立皇帝不是因為形勢需要,也不是皇帝有了過錯,而完全是出於私心,根據個人的好惡,為了樹立自己的威嚴。
第二、弒君鴆後,犯了為人臣子的大忌:他毒殺少帝與何太后,既暴露了他眥睚必報的狹隘心胸,又犯了為人臣的大忌。古有云:“刑罰不加與至尊”,少帝即使有錯也罪不至死。董卓殺害少帝,完全是為了洩私憤。
第三、為政殘暴,倒行逆施:像衛尉張溫等政治對手董卓必除之而後快,而且他還剷除了朝廷上許多忠義之士。董卓的淫威逼迫、陰謀陷害幾乎是前無古人登峰造極。
第四、任人唯親,瘋狂謀取私利:董卓掌權後大封家族成員,封母親為池陽君,享受公主待遇;封弟弟董雯為左將軍,掌握軍權;封年幼的孫女為謂陽君;更有甚者,連懷中所抱幼子也封侯,享受金印紫綬。其以權謀私到了極限。
第五、殘害百姓,草菅人命:董卓進京後和遷都前後縱容手下士兵在集市上殺人放火、劫掠物資、姦淫婦女。董卓還對投降的俘虜割耳朵、挖眼睛、砍手腳等酷刑。其殘酷程度令人髮指。
第六、董卓夜宿皇宮、姦淫宮女毫無底線可言。
第七、發行粗製濫造的小錢,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以掠奪民間財富:董卓下令毀壞流通的“五銖錢”,重新制造小錢,最後一石穀子要花數萬錢,造成民不聊生,老百姓苦不堪言。
董卓的罪行罄竹難書,以上六點只是其中重點。董卓執政三年,造成舉國上下冤獄遍地、民怨沸騰、百官嫉恨。
192年,全國各地反對董卓的鬥爭風起雲湧。司徒王允看到百官已經忍無可忍,就開始策劃刺殺董卓。最後策反了董卓的義子呂布,得以成功誅滅了董卓。呂布因為拜董卓為乾爹,因此動手前有所猶豫。王允就拿董卓對呂布投擲方天畫戟開導呂布說:“你姓呂、他姓董,又不是骨肉親情,董卓是人人得而誅之的國賊,那難道還認賊作父嗎?他向你擲戟之時還把你當兒子嗎?”在王允的敦促下,呂布答應刺殺董卓。
董卓被殺以後,滿朝文武高呼萬歲;全城百姓載歌載舞。最後,董卓被點了天燈。據說“光明達曙、如是積日”。
呂布誅殺董卓,可以說是上應天意、下順民心。但是此舉也不能說是大義滅親之舉。因為,董卓似乎算不上呂布的親人。用王允的話來說就是:“你將軍姓呂,太師自姓董,擲戟之時,豈有父子情耶?”由此可見,呂布誅殺董卓,既不能說是大義滅親,更不能說是背信棄義。他只是選擇在正確的時機做了一件正確的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