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大明朝被人戲稱為太監帝國,在明代宦官已經成為帝國制度的一部分,對於政治有著極大的影響。
所以,對於宦官來說,如何確保自己治權力的有序傳承,使得自己在年老時能得到有效的贍養,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不同於文官可以利用科舉中的座師和門生制度,可以輕易的找到大批優秀人才,進行有目的的選擇培養。
本身的宦官的群體數量就就遠遠小於文官,而且也沒有那麼多的備用人選。所以明朝的太監們選擇一種類似於認乾爹的方式,統稱為“拉名下”。
所謂的”拉名下“,就是大宮中得勢的大太監在剛入宮的小太監中拉選面容姣好、聰慧機警者,作為自己的名下的衣缽傳承,結成名下關係的行為。
由此可見,所謂拉名下有種類似認乾爹的這種傳統擬父子關係,也是一種身份上的從屬關係和業務上的師徒關係,類似士大夫間的座主與門生。
而且,雙方關係一旦確立,大太監便成為小太監的的乾爹家長,稱為”本管太監“,就要負責行使家長的管教之責,並會盡力提拔自己的名下的小太監。
將其培植成自己在內廷的政治權力接班人,而小太監為了為在內廷中謀取晉身之階,尋找依靠,自然也樂於投靠大太監名下,此即所謂的“大中官貴,其名下亦貴”。
《明史》所記載:“內豎初入宮,必投一大璫為主,謂之名下”。
有的本管太監收養小太監後,因為事務繁忙,並不直接撫育,而是派心腹太監輔助照管,這些照管太監與名下有叔侄之義。
同一個本管太監可能收養多名小太監,這些小太監各自互為“同官”(又作同門、同列、同僚、同家)。這與外廷士大夫所謂“同門”之意相同。
同一批入宮的或同時投入某大太監名下名下的宦官。不論官位權責帶孝,一概以進宮先後為長幼,後輩對前輩往往謙讓有加。
並且這種宦官之間的撫養關係相當穩固,多能持續終生,甚至延續到死後。本管太監去世後,其之前收養於名下的太監們,仍會盡力為其及家人爭取利益,請求敕葬、諭祭、封蔭家人。
甚至一些宦官除了生前對收養自己的本管太監盡忠盡孝外,甚至還將墳墓葬地選在本管太監墳塋旁,準備死後繼續追隨左右。
本管太監和其收養的小宦官之所以關係如此親密穩固,源於明代宦官多系“髫齡選入”,都是些小孩子。
而這些進宮的小太監們的撫育之責便多由其本管太監承擔。本管太監對於小太監付出其實並不亞於一般父母的辛勞。
不僅用心撫育其吃穿,更是會傳授其技能、教其讀書識字。本管太監教導名下的最主要方面是讓其認同儒家倫理綱常,樹立對本管太監的絕對忠孝觀念。
當年少年太監王安因學習不肯用功,被照管老叔杜茂用繩索綁縛在桌腳,強迫學習,有時學習效果不佳即被荊條笞打,這種用心教育的程度真的勝過很多父母了。
而且,為鞏固和延續自己在內廷中的地位,本管太監對於名下的宦官也盡力提拔,用心扶持。
本管太監對名下宦官盡心培育、提拔,相應的,這些宦官長大後自然也奉本管太監如生父。本管太監有事,名下應為其盡心盡力,已被視為同派組織的人倫常理。
若是有人違反這樣的綱常倫理,會被整個宦官集體視為異類和敵人,終生難再有出頭之日。
這種關係,真可謂不是父子,勝似父子。這可比文官們之的座師門生關係深厚多了,也穩固的的多。
所以內廷的宦官們,透過所謂的拉名下,編織出一張張組織嚴密的關係網路。在這樣的組織結構中,太監與名下所屬宦官情同父子,榮辱與共,構成了親密的利益共同體。
本管太監與名下的關係固然能讓宦官們感受到某些家庭般的脈脈溫情,但雙方之所以熱衷於締結關係,恐怕更多的還是為應付政局的風雲變幻,提升和鞏固自己在宮中的政治地位。
因此,透過這種關係關係締結成的宦官群體最終大多轉為在政治上進退與共的派系集團。同一派系中,身為領袖的大璫會對名下施予恩惠、盡心提攜。
而名下應對本管保持絕對的忠誠與孝道,進而發展出一個個錯綜複雜的宦官派系,對明代政局產生了不容忽視的影響。
本管太監與名下的關係保障了大璫政治權力的傳承,成為宦官派系組織的核心力量。
然而,大璫若欲形成強大的政治勢力,甚至左右朝政,僅憑同派群體是無法實現的,必須整合更多的宦官派系,乃至外廷力量。
如武宗朝劉瑾專權局面的出現,與劉瑾善於整合宦官勢力密切相關。
他聯合了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張永等7位大璫,組成內廷“八虎”集團。
並設計清除了與己政見不同的太監王嶽及範亨、徐智等勢力。派系勢力的整合為劉瑾實現“權擅天下,威福任情”提供了條件。
宦官群體一旦形成不同的派系,在具體的權力角逐中,則難免出現黨同伐異的門戶之爭,進而對朝廷政治產生深刻的影響。
在外廷與內廷的權力角逐中,宦官派系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
如正德元年,閣臣劉健、謝遷、李東陽等聯名奏疏,請誅以劉瑾、谷大用為首的宦官“八虎”,得到了與“八虎”素有矛盾的司禮監太監陳寬、李榮、王嶽等人的支援,聲勢大增。
後因朝臣焦芳洩密,劉瑾集團非但沒遭清除,反而專權一時。事雖如此,但仍能表明朝臣欲剷除權宦,維持朝政清明,則必須爭取部分宦官以作“內援”。
隨著劉瑾權勢的日益增長,“八虎”成員也漸生罅隙。劉瑾與大璫馬永成、谷大用的關係逐漸惡化,與張永更是反目成仇。
右都御史楊一清洞察到大璫間的衝突,爭取到張永的支援,最終剷除了劉瑾勢力。
明末的東林黨,素以鮮明的反宦官色彩為眾所知。然而,東林黨領袖與內廷大璫的關係並非始終處於對立狀態,其間亦有分合。
萬曆朝,東林黨能與內廷相安無事,泰昌至天啟初年,東林得太監王安、陳矩之力甚多。明人顧大韶曾為王安立傳,言其當權後便主動結納東林黨人。
正是得益於王安之類大璫的鼎力支援,東林黨人方能更好地施展政治方略,形成所謂“君子盈朝”的盛況。
直至天啟四年,楊漣上疏奏魏忠賢二十四大罪,東林與內廷大璫的關係始告決裂。
與內廷宦官的劇烈衝突也導致東林黨被排擠出朝廷。
內廷的宦官們透過拉名下,構築了穩固的權力網路,若非內部相殘,難以撼動。
綜觀明代當權宦官覆滅的歷史,如憲宗朝汪直之敗,大璫尚銘出力甚多。武宗朝劉瑾之誅,也主要是權閹張永的功勞。
當權宦官的倒臺往往是由於內廷的派系之爭,而非僅憑外廷士大夫的抗擊。合理利用宦官的派系間矛盾,才是朝臣制勝當權宦官的關鍵。
明代君主,雖然將宦官的升賞降黜大權牢牢掌握在手。能憑藉專制皇權而任意決定個體宦官的去留,但終究無法改變這些宦官都已經從屬於某一宦官派系集團的事實。
透過拉名下的舉措,大璫得以培植心腹,實現了政治權力的傳承。因而,大璫作為個體雖會死亡,但其建立的派系組織仍能延續下去,所獲得的權勢由於組織的延續仍被維持。
宦官個人的命運沉浮,也深受派系勢力的影響。在宦官通往大璫的晉升之路上離不開派系勢力的鼎力支援。
縱觀明代各宦官派系的消長曆程,不難發現:派系內部的良性運作與派系間的通力協作是宦官專權局面得以出現與存在的前提條件,派系間的衝突、傾軋則是導致大璫倒臺的重要原因。
所以,自古以來所謂的政治人物,並非是什麼孤膽英雄,他們是都是某個勢力集團推舉出來的代表,他的所作所為,也是為了其身後的勢力爭取利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