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軍事實力,是一個國家榮辱興衰變遷的重要因素,同時也是維護政權穩定的強大後盾。縱觀中國歷史,歷代幾乎都是透過對舊政權的覆滅來實現改朝換代的,因此他們幾乎都把軍事力量的建設作為重中之重。

軍隊能否具備有效的戰鬥力和對國家的高度忠誠,是衡量一個國家軍事建設成功與否的關鍵指標。至於如何建立軍隊對國家的絕對效忠,除了對軍隊進行意識形態的培育以外,還要給予從軍人員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激勵,也就是所謂的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在兩漢時期,這種激勵的呈現方式是軍功爵制度

西漢軍功爵制度的歷史淵源

在軍功爵誕生以前,封爵制度很早就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早期政權中。在周朝的周公改制之後,確立了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制度,然而這一制度是與分封制和宗法制相適應的,他們均實行的是世卿世祿原則,且授爵的範圍僅侷限於王侯將相之家,普通百姓根本沒有被授予爵位並躋身行政或統治集團的機會,因此那是一個等級制度森嚴、階層固化相當嚴重的時代。

進入東周也就是春秋戰國時代後,諸侯之間的軍事爭霸與相互攻伐趨於白熱化,戰爭成為這一時期關乎國家存亡的頭等要事,政權的覆滅可能只在旦夕之間——所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就是這種道理。因此想方設法地提高軍隊戰鬥力成為每一個諸侯國都無法迴避的命題。

秦朝的措施與中原六國不同,它選擇了一條制度化的“強軍”之路。中國歷史上真正意義上的、正規化體系化的軍功爵制度,正是起源於秦國。商鞅對國家機器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尤其是對腐朽的貴族爵位制度進行了手術刀式的去痾除弊。

他一舉改變了爵位只能授予王侯將相之家並永續相傳的百年傳統,廢除了大量奴隸主貴族繼承百年的爵位,“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將軍功作為爵位授予的唯一標準而不再過問家世門第,這樣平民百姓也有加官晉爵的渠道,且與爵位相匹配的還有免役、封田、房屋和社會聲望。真的可以說是一人授爵,全家得益。

這樣一來,百姓不再將應徵入伍看做是統治者的脅迫,而看做是光耀門楣、飛黃騰達的首選途徑。於是在秦國社會形成了一種“人人樂戰”的尚武風氣,更形成了一支令中原六國聞風喪膽的“虎狼之師”,從而將秦國打造成了一臺戰爭機器。

漢朝的政治制度是對東周各國制度尤其是秦制的集大成者。漢朝雖然是秦朝的掘墓人,但是秦朝的軍功爵制度為漢朝提供了可資借鑑的樣本正規化,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新型的、具有時代特色的軍功爵制度。

脫實向虛的漢朝軍功爵

秦亡以後,漢承秦制,其中就包括成功實現秦國“強軍”目的的軍功爵制度。在這個新生的朝代中面臨著與秦國不同的國情,軍功爵也必然隨著社會條件的變化而演變。在漢朝,軍功爵演變可以分為三大階段。

第一階段是漢高祖劉邦時期。作為一代布衣皇帝,在長期起兵反秦的過程中,諸將士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是大漢王朝建立最關鍵的主導性力量,因此在戰時劉邦就高度重視透過軍功爵(晉爵增封)的方式來鼓舞士氣,力圖在與秦軍乃至楚軍對峙時爭取戰鬥力上的優勢。

西漢建立後,劉邦更是對幾乎所有的功臣將士們大舉賞爵,這些人大多數都曾隨劉邦軍隊作戰,因此造成了“天下初定,公卿皆軍吏”的局面。據李開元先生推算,漢初有多達60萬人被賞賜爵位,如果算上所有因晉爵而受益的人則有300萬人之多,是當時人口的五分之一。這是軍功爵氾濫化的開始。

第二階段是劉邦死後呂后專政時期。呂后首先打破了“非劉氏不得王的承諾,對呂氏子弟大舉分封授爵;其次取消了“非有功不得侯”的標準,實行“普惠制”的授爵,尤其是大規模賞賜所謂的“民爵”(八級公乘以下的低等爵位)來收攏人心,企圖取得天下百姓對呂氏專政的認可;然而,隨著“民爵”數量大增,全國現有的資源也難以再提供爵位附帶的物質獎勵,因此大幅削減乃至取消了物質獎勵。此時爵位的象徵意義已大於實際意義。

第三階段是文景時期,由於該時期匈奴對漢初的國防構成了嚴峻挑戰,因此為了適應抗擊匈奴的需要,建立了輸粟買爵制和徙邊賜爵制。輸粟買爵制與秦朝耕戰結合的制度比較類似,就是百姓可以多向國家充公糧來得到朝廷賜爵位的獎勵,而徙邊賜爵制則是透過賜爵來誘人戍邊,以充實軍伍。

由於這一時期爵位作為身份象徵的思想仍然被社會所認可,因此兩大制度的實施對於刺激農業生產和鼓勵百姓應徵入伍、加強國防等方面仍然起到了積極作用。不過爵位也隨著賞賜趨於廣泛化而不斷貶值了。

第三階段是漢武帝時期,在此時期有兩大值得注意的特點。一是隨著漢朝國力增強,漢武帝加強了對匈奴勢力的大規模反攻,另一方面軍功爵的泛濫和貶值程度也由於漢朝早期一系列措施的疊加而大大加深,也從側面說明軍功爵對軍隊的激勵作用也難以為繼了,漢武帝就在軍功爵之外又設立了“武功爵”。

然而這種爵位的性質與軍功爵截然不同,獲取此等爵位的途徑就是出錢買爵,其目的是籌集軍費軍餉以維持軍隊在常年征戰中鉅額的日常開支。

武功爵能夠為被授爵者帶來的,是出仕做官的機會和免除因犯罪而被判處的刑罰。然而這種措施卻很容易與軍功爵相互混淆,為後來獎賞的折算帶來了很大的困擾,也進一步衝擊了軍功爵制度和加劇了軍功爵的泛濫化。

第四階段西漢中後期到東漢。西漢後期由於豪強地主勢力的增強再加上察舉制的廣泛實施,前者就會憑藉雄厚的財力與廣泛的人脈促使地方長官舉薦豪強子弟進入朝廷,左右朝政,這因此引發了中央政府的警惕,因此在軍功爵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調整,一方面由於豪強在地方和中央不可忽視的顯著影響力,對西漢後期的地方智力、財政等問題上都可以給予中央支援,因此透過給豪強授爵來加以,拉攏人心,另一方面為了制衡豪強在中央的實力,朝廷大批任用外戚、宦官等勢力,並透過授爵來彰顯其地位。

西漢末年“王莽篡漢”這一事件,標誌著這種力量對比完全失衡,而諷刺的是當劉秀起兵光復漢室之時依靠的依舊是豪強地主的力量,也就是所謂的東漢六大家族——鄧禹家族、耿弇家族、梁統家族、竇融家族、馬援家族和陰氏家族,從此東漢的政治格局呈現出的是皇室與豪強共治天下的局面,東漢政府已經徹底成為豪強地主利益的代言人。

而相應的軍功爵制度也徹底淪為特權階層維護一己私利的工具,尤其是高階爵位被高層所壟斷。例如,光武帝至桓帝期間,南陽的陰氏、鄧氏家族,西北的馬氏、竇氏和梁氏家族,11名皇后中輸送了9名,6名大將軍中輸送了5名,東漢初年劉秀就是違背了本心而被迫與郭聖通進行了政治聯姻。

另外,對於將士們的激勵也不再以賜爵位為主了,而是直接給予有限的物質激勵,例如賞糧、賜地幾畝、減免刑罰等,但總體上獎勵是非常微薄的。隨著軍功爵制度在基層社會的凋亡,民眾對於爵位的追求熱情也逐漸消退。

這種現象在東漢末年文學家王粲的文章《爵論》中早有記載:“今爵事廢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奪之,民亦不懼;賜之,民亦不喜,是空設文書而無用也……近世爵廢,人有小功,無以賞也。”正因如此,爵位已經失去了追求的意義——它不僅無法給授爵者以物質的富足,也無法成為其社會地位的象徵。

東漢末年的軍功爵早已經徒具形式、脫實向虛了。

軍功爵的盛衰折射出社會形態的演變

軍功爵起源於秦亦興盛於秦。作為軍功爵最早的創始國,秦國對於這一制度的貫徹落實也是最徹底的,它不僅沉重打擊了秦國的舊貴族勢力,還極大調動了基層參與國家治理尤其是軍事國防的積極性,國家也因此制度而發掘出大量智勇雙全的人才而高度重視對基層人才的選拔,也就是所謂的“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然而這一制度從秦朝過渡到兩漢之後便逐步走向沒落,空具一副外殼了,但我們可以從中窺見中國社會形態的演變。與戰國時期相比,漢朝的社會面貌已發生了質的變化:前者是各路諸侯並起的大爭之世,軍功爵的實施是一個國家增強國力以求生存乃至吞併他國的必經之路, 軍功爵的應運而生,就是因為順歷史趨勢而行而迸發出了勃勃生機

而漢朝則已經建立了大一統國家,社會局勢趨於穩定,戰事逐步平息,這時候國家的內部治理更需要的是熟讀儒家經典、精通政令的文官管理人才,因此客觀上軍功爵已經逐步喪失了其繼續存在的合理性,以古人所云,就是“居馬上得天下,而不可馬上治天下”

其次是其他人才選拔和晉升制度的興起,例如察舉制和徵辟制也為人們提高社會地位提供了可選擇的途徑。除此之外還有社會階級結構的變化,隨著一批新地主豪強勢力的崛起,爵位制度也逐步與社會基層無緣,反而成為維護豪強特權的工具。

因此,對於軍功爵由盛轉衰,我們很難定義這種趨勢是進步還是倒退,但至少反映了社會多方面正發生著許多前所未有的變化,舊的社會形態也在悄然經歷著重塑。

23
  • 毛新宇妻子劉濱:剪了短髮,嫵媚成熟,戴上口罩也遮不住高顏值
  • “血鷹”之刑有多殘酷?剔除血肉,將受刑者肋骨掰出,形似鷹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