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秦始皇,往往會順帶著提溜出幾個標籤,秦統一六國的執行人,中國第一個稱皇帝的人……以及“焚書坑儒”的罪魁禍首。前面的兩個估計大家都不會有什麼疑問,但是他為什麼要“焚書坑儒”呢?難不成真是因為秦始皇是個“暴君”?要知真相如何,還請聽駱駝細細道來。
“焚書坑儒”這四個字,如果只從字面上來理解,一般人很容易理解成秦始皇為人暴虐,不光把不喜歡的書給燒了,而且還把教書的儒生給埋了,而對於對歷史有一些瞭解的二般人來說,他們可能會理解為,這不就是“燔詩書而明法令”的變種嗎,秦始皇之所以這麼做,就是想繼續商鞅“以法(法家)治國”,而壓制“以仁(儒家)治國”嗎?但真實的答案卻並非如此。
在直接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點鋪墊,介紹一些背景資料。眾所周知,在秦一統六國之前,中原統一的王朝,是姜子牙輔佐周文王、周武王父子倆建立的周朝。周朝管理國家用的是一種叫“分封制”的制度,這種制度有點像今天的“分包制”,周朝的各代大王就像是專案總包的包工頭,而在他們之下,是“承包”各個封地的諸侯,在諸侯之下,又有給諸侯打工的“卿大夫”和“士”。
從原則上來說,周朝的“王”們說了算,“諸侯”、“卿大夫”還有“士”,都是他的下屬,但實際上真聽命於王的,只有“諸侯”,而除了“王”親自領銜的地盤之外,“卿大夫”和“士”只對給自己發工資的“諸侯”負責。這種制度的好處是,周朝的王們,不用操心那麼多的“閒事”,只要管好諸侯就行。但它的壞處也同樣明顯,那就是封地中的“卿大夫”和“士”,只忠於管他們的“諸侯”。
隨著時間的推移,各諸侯國因為各自情況不同,於是就開始慢慢分化,有的勢力比較強,就可以隨時侵略周邊弱小的諸侯,從而強者恆強,而弱者則逐漸消亡。再後來,這些諸侯國的實力開始超越周朝的“王”,“王”們就開始變成了吉祥物。大家看了《大秦賦》的應該已經發現,當時雖然周王還在,但是秦、趙等國根本就沒拿他當回事。
因為這種制度存在明顯缺陷,所以到了戰國時期,有的諸侯國就開始在國內改革,用別的制度來代替“分封制”,這裡面比較有名的是楚國的“縣制”和秦國的“郡制”(郡縣制成熟要到秦始皇時期)。雖然這些制度的叫法不同,但核心思想基本一致,那就是在諸侯之下的各級官員,都要歸諸侯管理,而他們的工資也是由諸侯來發,這就和今天的公司類似,員工可以分級,可以有自己的領導,但是他們都必須向老闆負責。
這些制度在秦始皇一統六國之前,雖然已經開始在用,但出世的時間較短,所以存在很多問題,因此在大秦國的內部,也一直存在不同的聲音。秦始皇為了防止這種爭端,最終會動搖大秦的根基,於是就採用丞相李斯的建議,開始進行秦國的“文字整改”。當時秦始皇下令,把歷代和分封制相關的書籍,統統燒掉,當時為了早日完成這項工作,所以並沒有過於細分,所以很多書都被“冤枉”了。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秦始皇並沒有做的“太過”,有關民生、諸子百家……甚至“身世清白”的史書,也都保留了下來,而且在這次“焚書”行動中,秦始皇只是提出了私自藏書的懲罰,而並沒有去“坑儒”,因此秦始皇所造成的這次“文化浩劫”,其實並沒有大家想象中那麼嚴重。而真正對秦朝之前的文化造成毀滅性打擊的,是“偉大”的漢武帝,是他遵從董仲舒所執行的“罷黜百家”。
看到這裡,有人可能會問,怎麼只有“焚書”,“坑儒”上哪裡去了?其實在真實的歷史中,秦始皇並沒有“坑儒”,這都是漢朝的文人對他的汙衊,他當年坑的並不是讀書的儒生,而是“裝神弄鬼”的術士,因此在早期的記錄中,原話是“焚詩書,坑術士”。那麼秦始皇為什麼要“坑”術士呢?是因為他當時就不相信封建迷信,所以要“斬妖除魔”嗎?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要不然徐福要敲棺材板了。真實的情況其實是:在秦始皇“焚書”的第二年,發生了一些讓他很憤怒的事,他曾經為了長生不老,花大價錢僱傭了一幫術士,這些術士拿錢的時候,向秦始皇拍了胸脯,說一定能把課題完成,然後讓秦始皇萬歲萬歲萬萬歲,但最後他們因為無法結題而又不想被罰,於是都偷偷的跑了。
如果他們只是偷跑,那麼秦始皇估計能抓就抓,抓不住也就算了(徐福:你想多了,不是每個人都有我那麼好運),但是這些術士不光逃了,還四處散播對秦始皇不利的謠言,從而想掩飾自己的無能。秦始皇得到訊息後,當時就怒了,於是不光想盡一切辦法,把這幫人給抓了,還株連了很多無辜的人員,據史書記載,當時被秦始皇“坑”了的,足有“四百六十餘人”。
看到這裡,相信大家已經明白,秦始皇當年“焚書”和“坑儒”,都不是因為自己的暴虐,而都是事出有因,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他當時的手段確實有些過激,但他在這兩件事上的作為,和那些手段更加暴虐的君王一比,其實......那麼為什麼他的影響會那麼壞呢?其實大家想想大唐怎麼說隋煬帝,大清又怎麼編排大明就能理解了,要不怎麼有人說“歷史就是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希望大家看了駱駝的文章,能對秦始皇和“焚書坑儒”有一丟丟新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