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門差役,簡稱衙差、衙役,是封建時代抓派民戶並強迫承擔的輪流供官員驅使的徭役,也就是招募自民間,屬於職役性質的無償勞役。
有的衙役父子相承、世代執役;有的臨時調集,事畢仍復為民。因此衙役根本沒有官方身份,只屬於為衙門服役性質。
注意後面兩位負責押解武松的衙役官差
衙役們負責衙門的站堂、緝捕、拘提、催差、徵糧、解押等具體事物,一般分為內外班。
內班是在衙內服役,如門子、侍役之類;外班有壯班、皂班、快班等“三班” ,以及糧差、仵作之類。各班均有班頭,或稱頭役,統領本班。此外,衙役也有定額編制。
壯班,民壯,負責把守城門、衙門、倉庫、監獄等要害部位,巡邏城鄉道路。
皂班,站班皂隸,負責跟隨長官左右護衛開道,審判時站立大堂兩側,維持紀律,押送罪犯,執行刑訊及笞杖刑。
快班就是捕班快手,簡稱捕快,負責傳喚被告,證人,偵緝罪犯,搜尋證據。
另外,檢驗屍、傷的仵作,巡夜的更夫、看管倉庫的鬥級庫丁,以及報時的鐘鼓夫、養馬的馬伕、燒飯的伙伕等等這些衙門勤雜人員,也都統稱為衙役。
圖中是正在衙門裡幹活的衙役
具體來說說這捕快。捕役,捕拿盜匪之官役,快手,動手擒賊之官役,合稱為捕快。捕快們平日身著便裝,腰掛錶明身份的腰牌,懷揣鐵尺、繩索。領班稱“捕頭”、“班頭”。老百姓稱捕快為“捕爺”、“牌頭”、“頭翁”、“牌翁”等等。在明清法律條文中,稱捕快為“應捕”或“應捕人”,即“本有逮捕罪人之責的人”。
有的大州縣,捕快甚至配備馬匹執行公務,故又稱之為“馬快”。而徒步者,則稱之為“步快”、“健步”或“楚足”。各州縣在編的“經制正役”的捕快,因州縣大小而決定人數。
捕快一般拿了官員的差牌才能出差,任務也都是有時間限制的,叫做“比限”,一般5天為一“比”,重大的命案3天為一“比”。過一個“比限”,無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責打。
各類衙役大概可以得到三至十二兩年薪,平均每天薪水在兩文左右,相當於一頓飯錢,根本不夠養活一家老小,因此往往必須想法子掙些外快,敲詐勒索欺凌鄉里就在所難免了。
這其實也是一名衙役。
衙役的身份分兩種:民壯、庫丁、鬥級、鋪兵為良民, 而皂隸、馬快、步快、小馬、禁卒、門子、弓兵、仵作、糧差及巡捕營,皆為賤役。這些賤民同倡優奴婢同列,其中捕役社會地位最低,幾乎被看作準罪犯。
賤民衙役包括子孫都不能參加科舉(限制三代),也不準捐納買官,為士紳們所不齒,有些家庭嚴禁子孫從事衙役。一代名士唐寅唐伯虎就因為牽扯科場舞弊案被罷黜為浙番小吏而深以為恥,從此放浪形骸。
別看他們是賤民,但是自古皇權不下縣,衙門裡的官員要靠他們來實現衙門的正常執行以及行使權力,因此衙役手裡就也有了權。
外班中這些皂班、快班及糧差等衙役,世代相傳,多是當地市井無賴之徒。他們往往倚仗官衙之勢,巴結上官,並與劣幕、惡吏等沆瀣一氣,敲詐勒索,侵害平民,為惡鄉里,被人稱作“衙蠹”,為吏治一大弊害。
受指派準備在野豬林謀害林沖的董超薛霸
俗話說“閻王好見,小鬼難纏”,“縣官不如縣管”。官差衙役們如此厲害,別說普通百姓不敢得罪,要點頭哈腰尊稱一聲“差官老爺”,就算你是豪紳巨賈、達官顯貴,也保不齊有攤上官司的那天,到時衙役們也照樣有辦法將你拿捏得生不如死。
康熙五十年(1711年),江南名士桐城派散文創始人方苞因在《南山集》序文上列有姓名而牽連進“南山集案”,被抓捕入獄。開始在江寧縣獄,後被押解至京城,下刑部大牢。兩年後出獄,被編入漢軍旗,以奴隸身份入值南書房。
方苞出獄後寫了篇散文《獄中雜記》,詳細追述了自己在刑部獄中的所見所聞,歷數刑部大牢中的種種黑暗,以及胥吏獄卒和姦民勾結,害人牟利的可怕手段。有興趣的可以去找來讀讀看。
民間戲曲中的衙役形象
在以往的《皇明諸司公案》故事和《杜騙新書》故事中,也曾經不止一次提到過官差衙役們收受賄賂、炮製冤案、壓榨鄉民的那些惡毒手段。
既然衙役之弊端由來已久,不管是普通百姓亦或是各級官·僚文士無不把官差衙役視為豺狼虎豹、牛頭馬面,為什麼歷代都沒有拿出一個解決的辦法呢?難道是看不出這裡面的問題嗎?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錢。
任何衙門都離不開衙役,因此衙役群體數量龐大,如果全部納入管理,就需要大量的花費。比如清代大興縣衙役定額為:門子2人,皂隸16人,馬伕12人,禁卒8人,轎伕與傘扇夫7人,燈夫4人,庫卒4人,倉夫4人,民壯50人。
這還只是一個縣,如果是州府衙門,需要的衙役則成百上千,這麼多人要養活,花費自然是巨大的,所以歷朝歷代都沒有改革的動力。有免費的勞役驅使,朝·廷怎麼會願意用錢來養活這些賤·民。衙役們無法養活一家老小就得去敲詐勒索、壓榨百姓,各級官員們又離不開衙役們,上頭卻沒有改革的動力,久而久之便積重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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