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李斯被腰斬,嫪毐被車裂,秦朝還有哪些殘酷的死刑?
秦王朝刑法中的死刑,根據執行方法的不同,主要分以下12種,很殘酷。
1.1 梟首:即將犯人斬首後,將其首級懸於木杆之上以示眾。
1.2棄市:在鬧市當眾處死。
1.3 斬:分砍頭和腰斬兩種,以腰斬為多。秦的腰斬適用於“不告奸”(即不檢舉揭發壞人壞事)等罪。
1.4 車裂:以車拴住頭和四肢,向五個方向撕裂肢體,俗稱“五馬分屍”。有時是在罪犯已被處死後,再施以車裂之刑。
1.5 磔:又稱為砣,以分裂肢體的方法將犯人處死。
1.6 戮:有兩種,一是先斬首而後將其屍體示眾;二是活著刑辱示眾,然後再殺死。
1.7定殺:即將犯人放入水中淹死。
1.8 生埋:又稱活埋或坑,就是用活埋的方法將人處死。
1.9 絞:用繩子將犯人勒死。
1.10鑿顛,可能是用鑽鑿頭顱的方法將犯人殺死.
1.11抽脅,可能是用抽筋拔骨的方法將犯人殺死.
1.12鑊烹,就是用大鍋將犯人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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