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往往被史學家看作是秦的繼續,因此秦漢軍制也比較類似。從軍事領導體制而言,其實行的都是一種強化中央集權的軍事制度,軍隊被置於皇帝的嚴密控制之下。
秦代總領全國軍隊的為三公之一的太尉,但太尉並無實權,真正打仗時皇帝臨時委派上將軍及前、後、左、右諸將軍統兵,戰後軍隊則依舊交還太尉;漢代差不多,其名義上的最高軍事長官初為太尉,後改為大司馬,也是虛職。戰時皇帝臨時任命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等統兵。秦漢皇帝均用這種將、兵分離制將軍隊控制在自己手中。就兵役制度來說,秦漢均實行徵兵制。
秦統一六國後,兵役制度仍沿用舊制,弊端重重,陳勝吳廣起義便源於兵役制度的弊端。漢代兵制更加完善,男子年滿23歲需服兵役兩次,一次在本郡、縣服役,另一次到中央宿衛或戍邊,每次一年。另外,漢代在徵兵制之外還部分實行募兵制作為補充。
東漢末年,募兵制逐漸取代徵兵制,地方武人趁機培養自己的勢力,割據自雄,造成東漢末年群雄割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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